[難過] 自己的心血被抄襲…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5-18 21:38:17
思考了一天,我覺得不需對未經許可使用我文章的人寬容,因此在
噗浪上稍微公開紀錄了誰擅自使用我的文章。
2005年起,我曾寫過一系列的神社文章,主要是因為當時台灣缺少
神社的相關資訊,所以希望可幫助更多台灣人對日本神道及神社有
些了解,如今卻變成許多人用來裝博學的工具。
過去為了研究神道,我花了非常大量的時間及金錢,一步一腳印在
日本各地研究神道,而當時為了讓台灣朋友能夠輕易吸收艱深難懂
的神道,我以輕鬆的口吻寫了那些文章,是的,10年前的我在寫作
上還不成熟,畢竟那時候沒當自己是「撰寫」,只想分享資訊,卻
得到這樣的結果。
我不能理解,前往日本旅遊觀光後想寫遊記紀錄無可厚非,但為什
麼要google裝博學、甚至原封不動使用他人文字?雖然有些人加註
「網路上查到」,但難道網路上查到就可以使用?就能不註明出處
?甚至有人說是導遊說的,我不懂,哪來的導遊會用一整段和我文
章內容一模一樣的文字,然後寫成遊記也可以寫得一模一樣?
寫遊記要作到這種地步的目的,說是想單純分享我不能接受。
看看大部分的日本遊記,每個寫得都好像日本歷史學家似地,
就這麼想當達人?
今天隨便google就發現有好多好多台灣人剽竊了我的心血,真
的十分難過……
作者: medama ( )   2014-05-18 21:40:00
常有的事 習慣就好 別太難過
作者: senas (事情就是這樣啦~)   2014-05-18 21:41:00
拍拍...就算你鎖右鍵加浮水印都還是有辦法盜的 哀...
作者: tofu0208   2014-05-18 21:41:00
請那些剽竊的人撤掉 不然就請他們收存證信函準備告訴自訴
作者: CACALALA (caca)   2014-05-18 21:44:00
抹茶糰子!!!!!!!
作者: tofu0208   2014-05-18 21:45:00
著作權法第10條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不是登記
作者: wangching (一朵花)   2014-05-18 21:46:00
不推一樓,這不是習不習慣的問題,已經違反著作權法了!
作者: wangching (一朵花)   2014-05-18 21:47:00
令人想到不恥的祭止兀也大言不慚的說圖片是會員網站load
作者: askme197 (長春)   2014-05-18 21:47:00
告對方!!
作者: Fanning (分你)   2014-05-18 21:53:00
我也覺得很多人都想把文章寫的好像他很懂的樣子
作者: IamPatrick (我是派大星)   2014-05-18 21:54:00
天啊...拍拍~找個方法處理一下~
作者: odoriko   2014-05-18 21:54:00
讓我想到八卦版一堆人幫神魔護航
作者: tofu0208   2014-05-18 21:55:00
可以請律師代理你 去提告 只不過要花錢就是了
作者: odoriko   2014-05-18 21:55:00
原po拍拍,加油
作者: Fanning (分你)   2014-05-18 21:55:00
遊記而已 幹嘛寫的像是去專業的學術考查呢 XD
作者: popolin (帕克貓貓太可愛了)   2014-05-18 21:58:00
糰子拍拍,不過在日本真的無法對他們提告嗎?支持你公佈
作者: bloodfish (血魚)   2014-05-18 21:59:00
加油!!!支持你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18 21:59:00
因為那些台灣人不喜歡學習,卻喜歡自己有文化的"感覺"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18 22:00:00
支持原po公佈部落格連結,除了提告以外也是好作法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05-18 22:02:00
拍拍 其實在大學後教授才有嚴格要求註明出處
作者: zonnebloem (Zonne)   2014-05-18 22:13:00
遊記就是要寫自己的感受啊,裝懂還侵犯別人超討厭。
作者: charinu   2014-05-18 22:15:00
支持原PO 加油!
作者: amberwaves (風拂稻浪)   2014-05-18 22:24:00
加油!
作者: AbyssCube (Q我看泰國板黑函真相)   2014-05-18 22:25:00
有時間處理的話,要不要留言提醒對方撤文?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5-18 22:26:00
先到對方部落格留言要求刪除或註明出處吧
作者: amberwaves (風拂稻浪)   2014-05-18 22:34:00
這個部落格作者有被盜圖文的提告經驗~(標籤:法律)http://phyllischan.blogspot.tw/提告真的勞心勞力...小偷真的很可惡!
作者: CtrlX (剪下)   2014-05-18 22:36:00
會想寫的好像是自己很懂 當然是因為比較有面子 不過台灣
作者: CtrlX (剪下)   2014-05-18 22:37:00
對著作權都沒有很在乎倒是真的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2:37:00
拍拍 委屈你了 可惜你不方便提告 否則真想給他們教訓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2:38:00
是說 要是他們有在上ptt 看到這篇搞不好會有僥倖心態
作者: qaz2230   2014-05-18 22:41:00
拍拍...TATTTT
作者: AbyssCube (Q我看泰國板黑函真相)   2014-05-18 22:45:00
會盜文的人也未必肯刪就是了,有的人覺得放在網路上就是
作者: AbyssCube (Q我看泰國板黑函真相)   2014-05-18 22:46:00
要給大家分享的...
作者: AbyssCube (Q我看泰國板黑函真相)   2014-05-18 22:47:00
好想一一看這些人的作為,但又不想點進去幫忙衝人氣 r囧
作者: rabbitnoopy (晴小兔)   2014-05-18 22:50:00
如果原po把連結po出來 由大家去灌爆他們留言板呢?
作者: rabbitnoopy (晴小兔)   2014-05-18 22:51:00
感覺妳的留言會被刪 剽竊別人心血的人真是無恥!!!
作者: ha99   2014-05-18 22:54:00
原po拍拍!無恥又沒有著作權概念的台灣人很可惡!希望給他們教訓
作者: rosemary251 (rosemary)   2014-05-18 22:56:00
支持你!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2:56:00
既然有備份就跟他說 修改也沒用 不道歉就告(嚇唬他)
作者: iceafu (沒有偶然,只有必然)   2014-05-18 22:57:00
被盜文真的很吐血 我在PTT打心得都可以被複製+加工當自己寫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2:58:00
很好奇 是因為普遍盜圖文者沒被告過所以才都不怕嗎會盜文的沒尊嚴道德就算了 也不怕法律(笑)
作者: iceafu (沒有偶然,只有必然)   2014-05-18 22:58:00
這種嚴重盜文的還是走法律途徑吧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2:59:00
我有看amberwaves貼的那個連結 很誇張我看盜文者根本是想賭提告勞心勞力又花錢花時間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05-18 22:59:00
居然還改文!!先喝口水冷靜一下想對策 生氣傷身啊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00:00
原作者不會出來告 所以才這麼大膽吧我想到九把刀之前很可憐 自己的文被盜 出來解決這件事時還被一堆人酸說欺負小朋友 或 "這根本不是抄襲"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01:00
可證據顯示...就是抄襲 這年頭想保護自己智財還會被罵
作者: iceafu (沒有偶然,只有必然)   2014-05-18 23:01:00
改文更能證明啊 一起備份告下去
作者: delerue (Georges)   2014-05-18 23:02:00
很多遊記都是這樣,引用網路資料或別人的部落格都不註明
作者: delerue (Georges)   2014-05-18 23:03:00
就變成大家的遊記都寫得差不多...有些人真的以為,改幾個字就不算抄襲
作者: delerue (Georges)   2014-05-18 23:04:00
感覺台灣教育好失敗(誤)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05:00
關於這點 真的要跟日本多學習 他們對這塊真的很嚴格但即使是日本作家 我還看過漫畫家以為模仿照片畫不算抄襲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06:00
結果被告 事情弄得很大 這種事還是看個人(攤手)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07:00
冷靜點 妳就想 "理"站在你這一邊 該害怕擔心難受的是對方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08:00
你現在很生氣 說不定對方也在家裡皮皮挫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15:00
你提到這點 讓我想到之前接接(應該沒記錯...吧?)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16:00
出圖文書時(日本主題)就有一一經過店家許可才拍照用照片編輯還大力稱讚這點 不過 我想這是"基本" 而其他人都沒有做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17:00
我覺得這種爛風氣還是能改善 第一步就是被盜者在可能的狀況下不要心軟 要實際行動提告 然後大力宣傳整個事件
作者: sosevil (沒有朋友的生活)   2014-05-18 23:18:00
告他 找個律師代表就好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18:00
慢慢大家就會知道"原來真的會被告耶" 盜圖文狀況或許會減少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19:00
現在下載盜版影音也是因為有漏洞可鑽 不然誰敢?若創作者們都想"算了" 那麼人性...自然就會走上該走的方向
作者: catcatorz (夜小貓)   2014-05-18 23:20:00
我覺得原PO可以找個專業的律師商量一下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32:00
看看旅遊書的版稅...嗯 可以想像就算是為了節省成本
作者: bloodfish (血魚)   2014-05-18 23:32:00
鬧大一點試試看 例如多名台灣部落客涉嫌侵害盜用
作者: bloodfish (血魚)   2014-05-18 23:33:00
旅日作家文章之類的!!他們會怕的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33:00
某些旅遊書作者是不會做你講的那些步驟的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34:00
不曉得能幫什麼忙 只能說聲加油!生氣就盡情發洩吧(苦笑)
作者: cears (抱彩虹睡覺)   2014-05-18 23:35:00
著作權是刑事案件,你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以後,即使拉高和解金也有人會嚇到跟你和解,證據蒐集好,你人不在台灣還是可以處理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36:00
有實用建議出來了(筆記)
作者: bloodfish (血魚)   2014-05-18 23:36:00
加油啊!!!你就把證據收集好 問他們肯不肯道歉
作者: bloodfish (血魚)   2014-05-18 23:37:00
不肯道歉就直接跟委任律師見吧
作者: catcatorz (夜小貓)   2014-05-18 23:38:00
抹茶大大加油!!!!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5-19 00:15:00
抹茶大加油!!fb有發落到這件事……真的很過分!!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5-19 00:23:00
拍拍,你一定會得到應有的公道。
作者: iamserene (新的一年沒有希望 )   2014-05-19 00:26:00
以前沉迷NDS時 卡關要找攻略 幾乎找到攻略都長一樣..
作者: fresh888 (樂沐)   2014-05-19 00:29:00
推文連結理的判決也太令人沮喪了吧!! 原po加油喔~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4-05-19 01:18:00
你可以告他們 不然他們學不乖的
作者: beyuki (我老了)   2014-05-19 06:54:00
你可以請告訴代理人(律師)幫妳打官司,且即使檢察官、法官請妳本人來開庭,也可以溝通妳人在國外,妳的問題部分可否盡量一次問完,基本上都是ok的,也可以直接遞狀去地檢署省去警局報案做警詢筆錄的步驟還是和律師討論自訴是否比較有效率,加油囉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19 08:41:00
推這篇, 台灣部落客真的一堆很無恥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19 08:46:00
支持你提告, 分享就算了看推文還有出書拿來賺錢的根本比祭止兀無恥...
作者: alikeps2 (開一地陌生花)   2014-05-19 09:53:00
拍拍!
作者: Bearnose (little)   2014-05-19 09:56:00
拍拍+高調
作者: rainHime (雨姬)   2014-05-19 13:22:00
不懂法律也不愛旅行,純粹路過幫妳加油。
作者: Lachelt (給小狗一塊餅乾)   2014-05-19 15:47:00
原po拍拍 ,剽竊真的很可惡!
作者: ververia (懶洋洋滴熊)   2014-05-19 17:14:00
抹茶糰子大加油~ (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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