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en31 (NORTHSTAR)
2014-05-22 10:05:02※ 引述《smally (史茉莉)》之銘言:
: 証據不足不明確,屈打成招冤案之類的案例不在討論範圍。
你第一句話就不成立了
如果按照你的說法有酷刑
那你要把"冤案" "屈打成招" 也通通算在內
法律制度是人類執行的 只要是人類做的事情都會有瑕疵
那如果說有人因為被陷害或是因為檢警方偽造證據被判酷刑
你要拿甚麼來賠償受害者呢?
還是你寧可錯殺一百不要放過一人?
再說 如果有人懼怕酷刑而被迫承認自己沒有犯下的過錯
你這樣是懲罰到了誰? 更多無辜的人而已吧?
: 這種攝影機清楚拍攝到的,眾目睽睽,犯人明確是他絕對無誤且全無悔意的,
: ( ex.說什麼在臺灣殺一兩個不會死之類的,隨機殺人只因為他就是想殺的)
: 這些喪心病狂的殺人犯,管他有沒有精神病,都應該對他們以牙還牙,加倍俸還。
: 不加倍俸還,至少也要以牙還牙啊!
我們有辦法"懲罰"到這類型的兇手嗎?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 黑暗騎士
小丑最後打了阿蝙跟高譚市民好大的一巴掌
你真的覺得小丑有辦法被懲罰嗎?
他才不在乎被判死刑還是怎樣 反正他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一個人最多命就一條 你想要他死多少次 才能消掉你心中的那塊疙瘩
你這樣虐殺該兇手 你自己也是跟兇手一樣
: 為什麼臺灣不引進鞭刑呢?
: 直接死刑真的太便宜這些喪心病狂,
: 何況在臺灣真的不易判死,無故殺一兩人也不會死刑!
: 那些無辜的人所受的死傷,恐懼,恐怖,害怕,劇痛,驚慌,長久的陰影創傷,失去的生命等,為什麼兇手可以免除呢?
: 我完全支持以牙還牙啊!
那你更要問問 是甚麼樣的社會會讓這種人發展到會去殺人的地步呢?
大家都知道預防勝於治療
為什麼沒有任何一個人主動去介入這些警訊?
要等到被害人紛紛出現 然後再用力的打這隻兇手
人人喊打並不會讓緊急早期介入的機制更完善
我自己的立場還是希望有一定程度的刑罰存在
死刑是一種方式 敢作就要敢當
只是死刑有不可逆的特性 所以說執行之前要審慎
完善的司法制度跟刑偵系統可以讓刑罰被錯誤執行的機會降低
要談全面廢死之前 先解決台灣司法人治鬆散的問題才是主要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05:00
和過度信任國家機器的人溝通,是沒有意義的。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06:00
他只覺得怎樣都不會害到自己,自己永遠清白無辜平安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0:08:00請問您有看我文章第二段的開頭嗎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09:00
因為你推崇的是一種「制度」,不是針對特定犯行者稍微用腦想一下就知道,你推的制度不只用來處罰壞人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10:00
但如果你推的是當事者自己報復的「行為」,我無話可說我只覺得,現在旁人講什麼以牙還牙都是風涼話而已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0:22:00這樣說好了,如果我是受害者或家屬,我希望法律給我可以以牙還牙的權利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24:00
我覺得受害者絕對有資格去報復,但也要承擔後果關於這問題可以去探索中國傳統法中的報復行為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0:25:00當然被害者也可以決定交由法官審判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25:00
殺人償命,但中國歷朝有時候會對復仇採取默許的態度,甚至是支持,但隨著專制上升,政府就越來越禁止報復了
作者: matt10137 (matt) 2014-05-22 10:27:00
那如果你是被告又會如何想呢? 沒犯罪也有可能成為被告~~
作者:
curlcat (Kate's Piano)
2014-05-22 10:31:00證據十足的狀況下(例如本次事件) 我支持以牙還牙目的不是為了嚇阻其他罪犯 而是給受害者家屬一個安慰
作者: mushroomjc (香菇JC) 2014-05-22 10:37:00
我認為死刑酷刑都沒有絕對的對錯,執行的態度才是爭點。現在太多法律都淪為政治操作的工具,讓人非常心寒。
作者: imfeather (阿貴) 2014-05-22 12:08:00
推
作者:
viviD (迪~)
2014-05-22 12:59:00推!
作者:
muskox (讚)
2014-05-22 13:02:00支持復仇,就會發生一種事:你乖乖的開車,一個歐巴桑突然衝
作者:
muskox (讚)
2014-05-22 13:03:00上快車道被你撞死了,結果你被判刑,還被家屬私下痛摳
作者: mikujan 2014-05-22 14:57:00
推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4-05-25 02:45:00大推mush,實例上真的超多這樣的,因為被撞的無論如何都會覺得自己沒錯,法院判定出他確實有過失,他也會說法官亂講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4-05-25 02:46:00可是監視器明明錄到他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