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ystalNik (水晶尼克)》之銘言:
: 以前我是贊成死刑的
: 但現在想法有點修正
: 現在覺得應該要以廢除死刑 但要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 從支持死刑到贊成廢死的關鍵點在於死刑有個致命問題
: 那就是 死刑不可逆
: 因為冤獄問題其實理論上無法解決
: 以前認為死刑應該存在的原因其實只有兩點
: 1. 死刑具嚇阻力
: 2. 死刑能有效永久隔離罪大惡極者
: 關於第1點 其實已經很難作為贊成死刑的論點了
: 嚇阻力不是鄉民說有就有
: 是要經過嚴謹的實證研究的
: 當然有研究指出死刑有嚇阻力
: 但也有相當多研究指出死刑不具嚇阻力 甚至有可能加劇犯罪手段
: 所以死刑到底有沒有嚇阻力我們無法知道
: 可以確定的是死刑的嚇阻理論爭議太大
: 我們難道要用爭議性這麼大的理由作為支持死刑的依據嗎?
: 所以現在第2點成了我還算可認同死刑存在的唯一理由
: 但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一樣可以達到永久隔離的效果
: 而且不像死刑會造成完全不可補救的後果
: 因此對於我來講 要去贊成死刑存在的論點其實很薄弱了
: 所以我的主張是 廢除死刑 以終身監禁代替
: 在台灣有真正的終身監禁的刑罰後 再廢除死刑
我也認為應該廢除死刑,但是必須處以終身監禁。
理由是我不認為政府應該被賦予剝奪生命的權力。
台灣人普遍不相信司法,真的很難理解為何願意賦予司法機關那麼大的權力。
如果父母根本沒有金錢觀念,卻要求子女將薪水給他保管,試問幾人會同意?
現代國家壟斷刑罰,禁止私人尋仇。如果真的要考慮被害者家屬的情感,那麼
何不乾脆學伊朗由被害者家屬親自執行絞刑?
很多人罪大惡極,凌遲、車裂、炮烙、五馬分屍都不足以贖其罪。我也不認為
每個人都有教化的可能,有些人就是天生壞胚子。可是刑罰是國家對加害者的
處罰,死刑廢除與否考量的不是犯罪者罪孽到底有多深重,而是我們到底選擇
用什麼樣的價值觀在處理這個犯人。
話說回來,真要整治一個人殺了他是太便宜的事。把人關在狹小的空間,給予
基本生命需求,但是禁止與人類接觸,除了牆壁以外什麼都沒有,這樣的永久
監禁比死刑還殘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