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意見
1.大部分被判死刑的本來就是人渣
只有少部分的可能不是人渣
2.死刑跟大門差不多
是阻絕不肖份子犯罪的最後一道嚇阻力量
大門可能有壞 有歪 有鑰匙掉了進不來
但是你不會因為上述理由不幫自己加裝大門跟門鎖
那些可能的司法不公 在台灣 也不過就是鑰匙掉了進不來的等級
偶一為之罷了
更何況還有一堆法扶什麼的可以求助
如果連那些都救不了 到底憑哪一點說他不該死
3.死刑真的沒有上訴空間嗎
很多人愛用江國慶案做例子
江國慶從被捕到處決 不到一年的時間
陳金火 廣德強從最後一次被判死刑到槍決 花了5年的時間
王鴻偉 比較快 1年槍決 但是歷經了9年纏訟
現在台灣只聽到恐龍法官 輕判的亂七八糟
可沒聽到酷吏法官 偷錢就把你處決或無期徒刑
4.如果要廢死 可以
10年以上重罪 不准假釋
無期徒刑以上重罪 不准特赦大赦
※ 引述《wayneshih (漂流虛海的雁太保)》之銘言:
: 我個人認為,跟死刑存廢比較起來,有/無期徒刑及假釋制度更應該被優先檢討
: 廢死團體主張廢除死刑是第一優先,其他配套措施不關他們的事,
: 我反而覺得錯放比錯殺更恐怖
: 請google "劉姓國小姐妹"
: 若要廢死,那某些制度我認為應該要更優先改掉或是與廢除死刑同時改
: 1.取消假釋制度
: 2.精神患者犯罪比照一般人量刑
: 3.無期徒刑該實現「永久隔離」及「自食其力」,在此提供個人構想實施例如下:
: 如前幾篇某位大大所說,一個無窗的房間單獨關押,禁止放風會見,
: 每天固定扔食物及水進去但不會讓他見到獄卒,
: 房間內只有一台腳踏車讓受刑人踩踏發電以獲得食物,沒發電就沒有食水及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