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板規中的私人恩怨部分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6-08 23:48:10
大家一直在公告文底下討論版主可能不一定會注意到
所以想開這篇讓大家討論之後,希望能集思廣益一個比較公正的方案
我再統整寄信給版主。目前我個人的想法是:依照誰開「第一槍」作為判定
比如說:
1.A發文影射/攻擊B (文中有足以辨識出該ID的條件、如OO版、OO文、特定推文字眼)
→則判定為A發起私人恩怨
但是這樣會有個問題,如果B真的做了有損公眾利益的事情(騷擾、汙衊),要怎麼辦呢?
2.A發文分享心情 (文中只形容情緒與少部分細節、無法辨識出特定ID
→不判為私人恩怨
3.A發文影射/攻擊B (文中有足以辨識出該ID的條件、如OO版、OO文、特定推文字眼)
B回文自清
→則判定為A發起私人恩怨,B為自保 →AB將私人恩怨帶來版上,一起桶
↑ 多數意見
啊,想想之後發現這灰色地帶還真是複雜啊......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4-06-08 23:50:00
我會覺得分享心情跟影射在不同人身上會有不同的標準另外就是第3點的公眾利益,怎麼界定呢?因為日前我本人的案例是3,我是B,所以我對這點會比較有興趣
作者: IamCuteGirl (CuteGirl5566)   2014-06-09 00:15:00
AB一起桶
作者: yokoyamaai (晴)(月虹)   2014-06-09 00:49:00
AB一起桶+1,平平都是私人恩怨拉到版面上=_=
作者: wagatokoro (若旦那)   2014-06-09 00:58:00
AB一起啊~ 版規不就是不能有私人恩怨嗎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6-09 01:00:00
所以B如果被抹黑,只能摸摸鼻子認衰(?)因為不能出口反駁,就算A被水桶,對他的誤會還是沒解開
作者: janice0925 (janice)   2014-06-09 01:04:00
B真的滿慘的為了不被桶而不能自清 要是我寧願被桶也要澄清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05:00
其實A在這裡PO也不會有人想到是B 若B是這裡常客PO文才有爭議 知道B會跳出來澄清應該就不敢PO文了吧 這一定被水桶
作者: bloodfish (血魚)   2014-06-09 01:06:00
我覺得AB一起桶耶
作者: janice0925 (janice)   2014-06-09 01:07:00
我覺得這件事很難訂出一個公正版規就是版主自由裁量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4-06-09 01:07:00
我的案例就沒有阿......對方還刻意在多個板PO文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07:00
除了被水桶 B會放過他嗎 ...所以我一直很懷疑恐嚇這是怎麼
作者: janice0925 (janice)   2014-06-09 01:08:00
但今天的我是覺得兩個要一起桶…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08:00
來的 說不定B想利用恐嚇這一點告A(B完全沒在文裡對恐嚇一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4-06-09 01:09:00
所以A一而再的推PO文方式故意講出關鍵字,甚至捏造事實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09:00
詞澄清) 八成是A嗆他要用誹謗告B B要利用恐嚇告A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6-09 01:28:00
說要告人不算恐嚇 她只是主張自己的權利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32:00
我也是這麼認為 但B沒解釋恐嚇一詞怎麼來的 也沒有否認他
作者: wagatokoro (若旦那)   2014-06-09 01:33:00
題外話,我突然滿想念生魚片的~ 蝦板主好像選出艾文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33:00
有向A說A在恐嚇他 所以我懷疑A有是想要誤導B利用告人嚇人
作者: wagatokoro (若旦那)   2014-06-09 01:34:00
之後又神隱了~~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34:00
是恐嚇 不過B完全沒在這裡做解釋 我也不知道恐嚇是怎來的S版友 我覺得你才要冷靜 這不是挺不挺的問題 我就事論事而且是你自己在套入式討論 別人回應你想要討論的而己見沒有支持哪一方而有定論偏見的問題 若你自己有定見 那又何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4-06-09 01:37:00
好吧那只好AB一起桶,版主寄信給AB,雙方於接獲通知一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37:00
必發文討論 ???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4-06-09 01:38:00
定期間內若有不服得站內信告知版主說明理由,一樣版主做定奪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41:00
我寫出你不想聽的話 就說我有定見 我對A有定見不就代表你對AB也有定見 還扯這麼多我只是在公告下面討論 你就叫我要冷靜 是誰語氣先不爽的昏倒.......................你沒有資格叫我不要提出我的意見 不然你就別發文 冷靜一點好嗎??尊重別人 不要輕易就指責推文的人 好嗎?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6-09 01:47:00
原來我知道你有定見也是指責呀,您心思真細膩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49:00
大家都知道你想討論的是誰 是你心思比較細膩才對要討論就要把所有因素都包含進去 不然只挑對B或A一方有利的 討論也沒意義我會提出恐嚇這部份是因為我覺得原因沒你提出的那三選項這麼單純 沒有否認你發這篇文的意義你發這種文 讓大家都認為A才是錯的 就跟A先發文讓人以為他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6-09 01:56:00
是滿酸的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56:00
作賊喊捉賊一樣的 容易讓人先入為主還有以偏概全 所以我才強調要把所有因素在包含進去定奪才公正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6-09 01:58:00
no大我覺得你滿雖的 参與討論也要被針對 也是有點私人恩怨的感覺...我指原PO在推文中一開始回復no大的部分= =而且原PO自己的文章都還滿酸 滿故意反諷的...無法理性討論
作者: lifegood745 (神來一比)   2014-06-09 07:48:00
以後發文裱人不用被水桶了 誰對號入座誰就被桶
作者: adapt ( ￾  N)   2014-06-09 08:06:00
...在這篇文內原PO就自己開第一槍了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6-09 08:11:00
我覺得no的護航到快讓我以為她是分身其實這篇文只是就這次事件做討論 不是在爭g和o誰對誰錯 可以冷靜點嗎?這次判決如果沒爭議 大家也不會噓 我也第一次噓公告咧剛好S板友提出問題 趁機提出意見討論不好嗎?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6-09 08:18:00
我是覺得n大的討論已經跟這篇的有點離題了吧……又不是每個案例都會有恐嚇的問題@@ 現在是討論全案例,不是針對那件水桶啊!針對那個案例大家都覺得該一起桶,但要定一個全案例都適用的版規真的好難啊~
作者: yokoyamaai (晴)(月虹)   2014-06-09 08:19:00
覺得衰之前也看看別人在講什麼,明明就不是討論那件事情偏偏要代入還腦羞怪誰欸?是在自以為幾點的…要討論該不該桶g大回公告好嗎?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6-09 08:20:00
我想分享心情跟影射應該是兩碼子事,不論B的行為有沒有錯,A都應該避開暗示的關鍵字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6-09 08:23:00
推c大 否則此例一開 一堆A假心情之名行影射之實就煩了黑函滿天飛 惡人先告狀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6-09 08:23:00
至於自清的B……似乎真的回文就等於被桶定了@@a 不過在A的文章下面推文也會被桶,那還不如回文說清楚算了?欸我想到如果B用“我做了一個夢”的方式自清,這樣是不是就不會被桶了O_O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6-09 08:33:00
nonocom也太雖了吧 好想噓
作者: yokoyamaai (晴)(月虹)   2014-06-09 08:54:00
PTT就一個大型論壇,幾千個版幾十萬人聚集在一起,別版發文被噓或者被鬧就要進來女版討拍討抱討個論,別人也會進來說你五四三啊,但說真的不是有什麼誰會無緣無故去鬧你,但明明有更好的辦法去處理而不是哭哭,其他版發生的事情硬要拉到女版來不該桶嗎?莫名其妙~~與其哭哭左轉黑特版更好謝謝,要告人也有法律版。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6-09 09:12:00
樓上,真的有人莫名其妙就被鬧#1HmeOyLu (WomenTalk)我文中的當事人什麼事都沒做就被喊淫蟲,當成別人的分身帳號難道不應該PO文自清?
作者: imokay (ok)   2014-06-09 09:13:00
我覺得nonocom大說的蠻奇怪的耶 A在這po不會有人想到B?如果是當事人看到當然會想到是自己啊PTT板這麼多 逛的人也多 你不會想到是在說B不代表其他人也想不到啊!有私人恩怨討拍本來就有可能導致另一方也回文澄清的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6-09 09:16:00
表特版都能用一張照片甚至地點時間訊息找到人了我認為要藉由PO文者知道另一個人是誰也是摸基隆的事
作者: imokay (ok)   2014-06-09 09:16:00
還說了"怎麼那麼快就知道G版友在這裡發文 覺得有點恐佈"如果對方一直迴避找不到人 去allpost板一查就知道了好嗎一點都不恐怖!如果自己沒做錯事誰要去查你po文啊= =sorry以上我也離題了 原po可以刪掉推文沒關係orz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4-06-09 09:51:00
不知道花生什麼素 不過贊成AB一起桶有損公眾利益的事情PO上女板也不能解決什麼各板有板規 有板主 ptt也有站務 應該循這些方法解決問題把事情想嚴重一點 雙方要是因為私人恩怨鬧上法院當初光看一方敘述就給拍幫罵的板友會不會也受牽連?
作者: koboy (小凱)   2014-06-09 13:19:00
刑責一樣可接受, A刑責小於B不能接受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4-06-09 15:06:00
覺得是看事例,別版也有過文章是A分享了一大段自身經歷,沒有影射B,可是B是文中有提到的某人的朋友,就跳出來說一些A文章沒提到的事,這樣也不算自清,B就真的是私人恩怨A反而只是想分享自身經歷,所以還是要看事情完整度在公告文我也很好奇,如果回文時多用幾句包裝成"想問大家如果遇到賴帳又說要告人的人,該怎麼辦,請幫幫我?",是不是就不會被捅了?或者像前面板友推文說用做夢的方式?如果這樣還是被桶,那真的完全標準不一,因為就這件事來看根本兩邊事情就是私人恩怨,一邊避重就輕有包裝而已,要桶當然應該一起桶,期限一樣就好另外,如果是在A文章底下推文自清應該不會被桶?因為版規是寫挑人"發文",不知道有沒有誤會版規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6-09 20:56:00
有些人很敏感 噓一下 他就會追殺你到天涯海角到處抹黑寄信罵人 然後再說自己是被害者然後想澄清和解釋 就被搞成在吵架和私人恩怨每個版的文章都被鬧 還好這ID被很多版桶了覺得桶A就夠了 公眾利益被騷擾還有板務可以檢舉而且公眾利益(騷擾、汙衊)除非是在本版發生 不然也應該是發生公眾利益(騷擾汙衊)的他版事務他版被騷擾爭吵 然後來本版PO 就先違反版規他版事務了除非整件事情的始末都是在本版發生 不然開文者A的責任都較大 1.3應該桶A 2的話情況不一定由板主裁決2的情況太多了 由板主來裁決B該被桶的情況 應該是澄清完後 繼續和A爭吵就該一起桶或者B的澄清文可以寄給板主幫PO僅限一篇感覺好麻煩 還是一起桶好了 B要澄清自己找版主幫忙B自己發文就當私人恩怨+他版事務和A一起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