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看到原po妹妹的事我就想到我大學也發生類似的事情
當時在補習班,除了面授也有vod的課程(去補習班用他們電腦聽課)
某天帶著跟朋友借的psp去聽課,打算聽完後還朋友
聽完離開教室到櫃檯簽退時,才發現不小心把psp留在位子底下了,大概不到三分鐘吧
趕緊折回去,卻看到位子上已經有下一位同學聽課
所以我走過去跟對方說:「同學對不起我東西忘在底下想要拿」
結果對方看了一下位子,還真的沒有東西,於是就對我說:「沒有東西耶」
我好緊張但又覺得怪怪的,於是趕緊去櫃台,再檢查一次確定包包都沒有psp後
跟櫃台人員說:「不好意思請你們調監視器,我的東西不見了」
果不其然
監視器畫面顯示著,
那位接著坐我位子的男生,坐定之後先是發現了裝psp的紙袋
然後拿起來放到自己包包裡
工讀生趕緊進去跟對方拿回我的東西
此時我就說:「應該要打110吧?不然我來打,竟然敢說謊」
工讀生跟我講了一下子發現我還是很想報警後,找了主任出來
主任跟我說
:「對方是醫科生,我們剛剛有問他,他很對不起妳,妳問他的時候他很緊張所以說謊」
我更生氣了,我說
「那叫他當面出來道歉,搞甚麼,做錯事的人還不出來面對」
主任卻說:
「他是真的很對不起妳,也怕妳一看到他就一定會報警,我看妳的上課證妳就是本科系,
妳也知道這個是公訴罪,他也在準備考試,東西有拿回來就好不要鬧大」
當下因為也趕著要去跟朋友們碰面
就覺得算了,再吵下去沒有意義,沒有人站在我這邊我說了也都是白說
也知道補習班不想要惹麻煩,他們人都很好,好像也沒必要這樣勞師動眾
我有時候會想起這件事
儘管已經過了好幾年了,但還是不知道當時我應該直接打110讓警察來;還是就這樣拿回東
西走人
又或者是
究竟要被侵害到甚麼樣的程度才選擇報警才是不小題大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