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問大家
扣制服錢合理嗎? 我能投訴嗎?
如果離職1.5個月後有回來工作
制服錢不是應該還我嗎?
畢竟我沒拿新制服 也不需要拿
這種情形不知道是發生前還後能投訴?(怕改了規定也只適用新進員工
因為六月底即將離職
問過店裡幹部如果我離職一個半月(暑假另有計畫)再回來
公司會還我制服錢嗎? 答案是不會
公司有規定工時未滿400小時要扣制服錢
制服分夏季冬季 每次發制服就要重新累計
因為半工半讀 一個月時數通常不到一百或一百上下
即將離職要被扣1000多元了 等於快兩天薪水耶
冬天就超過兩千元
PS 我們常常11點下班 打10點半的卡 一天可能才做4.5小時
有時候甚至3.5而已 因為公司今年在節省人事成本
PS 連鎖店
PS 幹部的制服則是發治裝費 規定要穿店裡衣服上班 但不限哪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