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rrance (那男子)》之銘言:
: ※ 引述《Ilovecats (~貓~)》之銘言:
: : 雙方都有錯,而妳錯在先
: : 店員:他身為店員且誠品應該是服務顧客至上的風格(吧?)
: : 所以他錯在不應該踢到妳還瞪妳
: : (但因為誰讓妳坐在地上擋路,被踢到也只是剛好,店員大可直接離開)
: : 原PO:妳錯在把地板當座位,不管有多少人坐在地上,你們擋路是事實!
: : 選擇坐在那邊擋路就要有會被路人甲乙丙白眼+踢到的心理準備
: : (事實上妳害店員踢到妳,反而該是妳先表示抱歉!)
: : 板友有推文問,但原PO可能是忽略了所以沒有回答
: : 如果今天踢到妳的人同樣是消費者而不是店員
: : 妳還會這樣理直氣壯的認為踢到妳的人活該跟妳道歉?
: : 或換個問法
: : 妳還會覺得自己坐在地上擋路被踢到一點錯都沒有?
: : 會嗎?
: 不會上色輸一半了XD
: 其實原po認為很明顯錯在原原po 我不知道為何要講一堆認為兩個人都有錯
: 但真的雙方都有錯嗎? 我看怎都是誠品店員有問題?
: 踢到人就道歉 這不是常識嗎? 還是我們活在平行時空呢?
: 換作是消費者踢到我的話 難道要求他道歉不合理嗎? 我覺得很正常吧
: 所以"假設"真的有擋到人 就可以踢人嗎? 呵呵 更何況有沒有擋到人都不知道
: : 註:如果我是妳,坐在會擋到人的地方被踢到,我會先跟踢到我的人道歉!
: 看到這句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該說偉大還是該說...
: : 就我看來,妳是吃定人家是店員非得對消費者鞠躬哈腰,才敢這麼囂張。
: : 他錯在忘記自己是店員,踢到妳不道歉就算了(因為妳擋路錯在先)
: : 但是身為店員的他不應該還 跟妳互瞪
: : 不要講得很像 只有他瞪妳、妳沒瞪他 似的
: : 看描述你們根本是在互瞪
: 那個括號內的文字好刺眼阿 到底有沒有擋路跟店員有沒有道歉的關聯是在?
: 這開脫的頗明顯 且身為服務業的店員講真的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下詳
: : 那是因為奧客太多好嗎?
: : 店家擺明告訴妳了 『這麼多人坐在地上我們也很困擾啊...』
: : 結果妳只做了個結論叫做:反正店家默許了,那我就沒有錯!
: : ... WT_?
: : 不代表坐在那邊就是對的
: : 更不代表坐在那邊不會造成別人的困擾!
: : 酸什麼酸?
: : 知道不能坐硬要坐,然後才被踢到在那邊哀哀叫、說自己沒錯的人
: : 知道要酸板友不知道要改掉不正確的行為?
: 這裡我覺得有個比較大的爭議點是 "到底知不知道不能坐?"
: 剛看上面有人po一篇 誠品到底有沒有禁止民眾不能在地上看書?
: 我看大家也一知半解 講真的我也一知半解
: 所以真的像是原po講得一樣 原原po或是坐在地上的人都 "知道" "不能" 坐地上嗎?
: 1.我想誠品沒有告示牌或是其他標語請大家不要坐在地上
: 或是其他類似的柔性勸導的文字 很難說服我誠品確實想要禁止大家不要坐地上看書
: 2.事實上地上真的坐了很多人 而且這樣的現象也不是一天兩天 去過誠品多少都看過
: 而店員會不會趕呢? 我在台北公館 信義 西門的誠品是都還沒被趕過
: 是我運氣好還是這真的是一種變相的默許?
: 所以我說坐地上真的錯了嗎? 人家主人都不緊張了 客人緊張什麼呢?
: 如果真的妨礙他們的營收 真的不用大家講 誠品自己就會有對應的對策了
: : 雙方都有錯,而妳錯在先
: : 店員:他身為店員且誠品應該是服務顧客至上的風格(吧?)
: : 所以他錯在不應該踢到妳還瞪妳
: : (但因為誰讓妳坐在地上擋路,被踢到也只是剛好,店員大可直接離開)
: : 原PO:妳錯在把地板當座位,不管有多少人坐在地上,你們擋路是事實!
: : 選擇坐在那邊擋路就要有會被路人甲乙丙白眼+踢到的心理準備
: : (事實上妳害店員踢到妳,反而該是妳先表示抱歉!)
: 真的雙方都有錯嗎? 說聲借過很難? 不可否認的確對服務業的標準會高一點
: 但把這個說成出錢就想當老大會不會太嚴重了點啊...?
: 我認為踢到人就是道歉 回瞪實在沒什麼道理
: 害人踢到 這個論點我實在...無法阿~~~~~
: 簡單回一下 雙手合十。
感覺有些人卡在顧客跟店員
試想今天在學校
有位同學把腳伸到走道
絆倒同學了
請問誰對誰錯?!
大家應該都會指責伸腳的人吧
當然被絆倒的人也有不專心看路問題
但是擋住路本來就是不對的
不代表大家都做=對吧?
今天只是因為一個是顧客一個是店員
所以大家會要求店員放低姿態道歉
雙方都有錯嗎?
我認為擋到走道害人被絆倒的錯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