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已於生活法律版發文
但沒有得到解答
所以想來女孩版請問大家
我平日會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通勤,
時常遇到汽車及計程車違停於紅線及公車專用格上,
造成公車只能在馬路上讓乘客上下車,
乘客偶爾還要跟摩托車爭路,
已多次通知1999及110,但交通尖峰時間,
警察取締違停的效率極差(非怪罪),
常常車子都跑了人才來。
想請問如果我要自行拍照檢舉,
是否會因車上有人,因對他(的人和車)拍照,而有什麼法律問題?
若被違規車主要求刪除照片是否可不予理會?
又,有版友提及個資法,
交通大隊開放民眾檢舉,
(檢舉網址
http://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_file/1494/SG/21699/50050.html )
如果拍照檢舉這個舉動違反個資法,為什麼還會開放呢?
只要我不公開,純檢舉用,是否就沒有違反個資法?
先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