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東西被偷了,
發生在凌晨一點,
我是十點半去到一點要回家才發現,
是在自強校區小東路林森路口人行道被偷走。
中途有回去兩次,那兩次東西還在,等到我一點散步結束要回家才發現東西不見。
不見的東西有,身分證、健保卡(好像有)、美樂地會員卡、Acca Kappa古龍水、
MJ小鏡子、瑰柏翠小護手霜、小阿愣行動電源和蘋果充電線、八百元現金、台新卡,
我只求小偷可以還我物品,現金拿走沒關西,我不想追究。
或許你有你的原因,但是...為什麼不在我昨天跑什麼東西都沒帶的時候去翻我車廂呢!
小偷你真的很壞耶!
我會原諒你,也請你不要在繼續當小偷,物品快點拿去警察局還我啦!
我報案的時候也看見也跟我一樣去運動的人報案,希望你們及所有人的東西都可以找回!
希望所有去自強校區的人都要注意小心!
應該說是去哪裡都要小心......(警察跟我說的
法克,香水我這個月才買的耶!
寫特,為什麼要偷我東西阿小偷!!!
馬的,早知道我就先回家放好東西在出門......
去你的,早知道我就去看電影跟朋友去唱歌到很晚回家東西都還會再。
早知道我就不要去散步早點回家就好了......
小偷你真的很可惡!!!!!
以後我車會停在較明亮處,以後我都會把物品先拿回家再出門。
嗚嗚~討厭啦!
我難過啦!害我今天上班整天心情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