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越來越討厭男友妹...

作者: lovelyvv (vv)   2014-07-22 04:22:37
原PO不管怎麼說,就是外人
如果是我,
才不會勤快的什麼的幾個星期去刷浴室
反正只要男朋友出門能見人,他浴室長成香菇培養室都關我什麼事
就是因為你在那刷刷刷收收收,反而直接成為女佣功能
你說因為男友QQ你才搬,
我應該會QQ回去,
有自己的套房多好,洗完澡可以脫光光跑回房間去睡
要做愛時喊多大聲都沒問題(但被套房鄰居側錄就不關我的事,假設隔音很好)
但很明顯的你男友家隔音很差
而且還不用當另一個女人的女佣
說不定可以訓練你男友過來你這裡當工人
提早練習一下小家庭小夫妻的樂趣
或是說動你男友跟你一起搬出來,假如他也如你說的對他妹不爽
那就一起擺爛,搬搬出來自己租,房貸也可以拒付了,
一起存錢買你們自己的小屋
總歸一句話,沒結婚前當什麼女佣,住的不開心又要攤錢,
有人有這麼想不開的嗎?!
搬搬趕緊了事,拍拍
作者: cvas (夏羽)   2014-07-22 04:25:00
現在就是鳩佔鵲巢的play啊,房子我在掃水電我幫忙出就自動昇成女主人了
作者: tiffanybale (蒂芬妮)   2014-07-22 04:26:00
原po回文說她家沒錢 妳不要強人所難 有免錢屋住多爽
作者: lovelyvv (vv)   2014-07-22 04:27:00
那沒錢的話遇到男友之前是怎麼過的????而且原PO也說要找女同學一起住呀,可見自己住是可行的
作者: a123333g (點點*)   2014-07-22 04:30:00
某樓只是在酸原po 認為他就是愛佔便宜而已 樓上您認真了X
作者: cvas (夏羽)   2014-07-22 04:30:00
檢討別人在他自己家生活習慣如何真的只想問她有事嗎?
作者: a123333g (點點*)   2014-07-22 04:31:00
DD
作者: princess73 (瑾瑜)   2014-07-22 04:31:00
我覺得原po他們的如果有親密行為真的蠻騷擾人的
作者: tiffanybale (蒂芬妮)   2014-07-22 04:32:00
想酸我還猜錯性別 來秀下限的嗎
作者: xux (.(ェ).)   2014-07-22 04:32:00
謝謝你 嗯……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人要講成這樣 我從來沒把自己當什麼女主人……本來也要搬了 如果沒跟男友住 其實就住家裡只是分隔兩地 男友不願意
作者: cvas (夏羽)   2014-07-22 04:33:00
原原PO已經當是自己家沒在給妹妹留面子了,都po到ptt上了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7-22 04:34:00
原原PO拍拍 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 就當被三姑六婆碎嘴 別認真了
作者: monologue (我祝福您幸福健康。)   2014-07-22 04:34:00
妳原文寫到教訓男友,蠻有女主人的架勢的啊
作者: BlueClover ( )   2014-07-22 04:34:00
為什麼要這樣酸原原po啊...她根本沒壞到需要這樣批吧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22 04:35:00
其實原原PO這樣住進去 爸媽沒有反對也算很開明反觀我姪女被念得要死ˊˋ
作者: cvas (夏羽)   2014-07-22 04:36:00
x版友正確的作法是去跟你男友的妹妹溝通不是半夜上ptt背刺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7-22 04:38:00
樓上是認識原原PO男友妹嗎?不然是背刺啥?
作者: cicigogo33 (ci*)   2014-07-22 04:38:00
教訓只是原Po 誇大說法吧!念男友是不是亂浪費電而已。又不是訓妹妹
作者: zoidac   2014-07-22 04:39:00
如果爸媽知道自己女兒被外人上網公幹成醬 不知作何感想
作者: u770114 (可愛的兔子在這邊~)   2014-07-22 04:40:00
其實都說是抱怨文了。也沒尋求幫忙。鬥成這樣很可怕
作者: monologue (我祝福您幸福健康。)   2014-07-22 04:40:00
原來是誇大啊?看她原文指證歷歷以為所有內容都很認真
作者: cvas (夏羽)   2014-07-22 04:40:00
他這樣還不算背刺那算什麼?護航也不用護航到這種地步
作者: BlueClover ( )   2014-07-22 04:41:00
立場不一樣就算護航喔@@...這麼二分
作者: lovelyvv (vv)   2014-07-22 04:41:00
很好奇到底相隔兩地有多久,除非你是住離島另當別論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22 04:41:00
大概是只要不被本人知道就好
作者: miniblack (不會讓你們失望的)   2014-07-22 04:41:00
原原po人超好的啊,男友一再要求勉強住進去後,幫忙打掃幫出水電費,忍受妹妹的髒亂,都沒去說妹妹半句,只有上網說越來越討厭她而已...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7-22 04:41:00
照你這種算法哪種抱怨文不算背刺?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22 04:42:00
國王的驢耳朵
作者: sanelien (光影之羽-懸月)   2014-07-22 04:42:00
回xux,你好聽話...是我大概住一個月就搬走了,不自在
作者: u770114 (可愛的兔子在這邊~)   2014-07-22 04:42:00
遇到爛室友很多人都會抱怨啊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2 04:43:00
身份問題
作者: u770114 (可愛的兔子在這邊~)   2014-07-22 04:43:00
我學妹遇到衛生棉用完貼門的。投稿fb還被轉載呢
作者: monologue (我祝福您幸福健康。)   2014-07-22 04:43:00
他們不是室友的關係,是主人和客人的關係吧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7-22 04:44:00
如果身分是男方朋友 偶然去做客發現此奇觀 上來分享就沒事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2 04:45:00
「偶然」「作客」的確很不相同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7-22 04:47:00
看清楚文好嗎 妹妹已經要搬出去了
作者: lovelyvv (vv)   2014-07-22 04:48:00
對啦,找房子找了半年了,人還窩在家裡你說呢?
作者: cvas (夏羽)   2014-07-22 04:48:00
搬出去也改不了原原po是外人的事實,說不定是妹妹受不了才搬的,換成是我我也會覺得在沒經過我同意下讓外人住進來是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7-22 04:50:00
又一個沒看文的
作者: cvas (夏羽)   2014-07-22 04:50:00
很不尊重我的行為
作者: lovelyvv (vv)   2014-07-22 04:51:00
就算是找到房子,那房子原本是給兄妹住的,妹妹仍然可以保有自己的房間,使用範圍也有他的份,
作者: u770114 (可愛的兔子在這邊~)   2014-07-22 04:51:00
我覺得換男友最好哦。因為男友懦夫。
作者: lovelyvv (vv)   2014-07-22 04:52:00
原PO在妾身未明狀況下,還是先分開來住比較好,U大.我不敢說女生版也要變成男女版必分為,其實我也這麼想
作者: cvas (夏羽)   2014-07-22 04:52:00
你懂不懂共同持份啊,買屋前提是讓妹妹一起住你懂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2 04:52:00
XD 有些推文很有趣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22 04:55:00
年初買房 原意是兄妹一起住 但原原PO也一起住進來過了一個月後 妹妹已"希望有自己空間"為理由 男友父母開始找房 歷時半年 現在妹妹要搬出去了
作者: xux (.(ェ).)   2014-07-22 05:01:00
男友爸媽本來就想一人一間 但妹妹當時工作不穩定 所以先跟哥哥住 他們一向不合 一家人吃個飯都會互瞪 妹妹跟爸媽說想一個人住也至少半年了 半年來兩老每個月都從南部上台北看房子 而我男友要我來住是差不多4月底的事情 我五月中才搬來這間房子已經買兩年多了他們也一起住了兩年 所以我覺得我男友其實也滿不容易
作者: tiffanybale (蒂芬妮)   2014-07-22 05:06:00
妳有沒有因為住他們家得利?省很多錢 有沒有?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22 05:07:00
所以妳認為妳住進去依舊不會影響到別人就是了
作者: tiffanybale (蒂芬妮)   2014-07-22 05:08:00
不過恭喜妳啦 妹妹走了就是你們甜蜜小世界 可喜可賀
作者: echo815 (粉紅)   2014-07-22 05:13:00
看妳回文也覺得妳自己不覺得自己影響到男友妹...覺得妳有點可憐但也不無辜看了妳回文後也覺得妳現在應該是沒要搬走的打算
作者: sugardai (我家有隻貓糖糖)   2014-07-22 05:23:00
T大點出很多原原po不敢回應的問題耶!
作者: xux (.(ェ).)   2014-07-22 05:27:00
老實說 除了跟男友比較近之外 沒有 時間、金錢、生活品質
作者: miniblack (不會讓你們失望的)   2014-07-22 05:31:00
這麼委屈何苦呢?
作者: sugardai (我家有隻貓糖糖)   2014-07-22 05:33:00
那…真的恭喜妳脫離了!
作者: echo815 (粉紅)   2014-07-22 05:34:00
住在男友家最少省了房租吧...?沒有金錢???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22 05:47:00
一開始的理解以為男友跟妹妹只一起住半年結果是已經一起住了兩年 結果妳住進去不到兩個月 剛好妹妹就找到她要的房子可以搬 真是恭喜
作者: xux (.(ェ).)   2014-07-22 05:48:00
住自己家 不用房租水電(本來就有給爸媽 住家裡可能多給一點)鄉下物價比較低 但薪水多一點點 所以至少最多打平的
作者: echo815 (粉紅)   2014-07-22 05:54:00
妳在北部工作沒房子就是要租屋...租屋絕對不只妳平攤的錢
作者: princess73 (瑾瑜)   2014-07-22 05:56:00
她沒有平攤房租
作者: yonyon (yon)   2014-07-22 05:57:00
只有付一點水電費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22 05:58:00
有付房租當房貸吧? 不是說有幫忙繳
作者: yonyon (yon)   2014-07-22 06:01:00
樓上可以去看原文喔 她說幫貼一點水電網路管理費
作者: echo815 (粉紅)   2014-07-22 06:02:00
我又重看了一次妳的回文妳應該本來就有點想在北部工作了吧不然怎麼會跟同學去看便宜的頂樓加蓋?
作者: xux (.(ェ).)   2014-07-22 06:05:00
我付一萬元 水電管理費目前也是我去繳 一萬元有多就是結婚基金 的確不多 但老實說在台北租房子也不用到一萬五以上吧…工作已經做了 難道要馬上換回家鄉?
作者: princess73 (瑾瑜)   2014-07-22 06:06:00
你一萬元是幾個月? 你不是說水電管理費是男友出?版友是不願意質疑你 但你一直前後矛盾
作者: echo815 (粉紅)   2014-07-22 06:07:00
那妳為啥扯到家鄉工作...我看得好困惑阿
作者: xux (.(ェ).)   2014-07-22 06:07:00
原本男友出 五月我住進來就都拿去繳沒有省錢 因為原本四月就要在家鄉工作 就這樣一萬元是直接匯款給男友 其實我覺得就算很少也不關他妹妹或誰的事 謝謝指教了 準備上班去。
作者: echo815 (粉紅)   2014-07-22 06:14:00
妳的原文和第一篇回文真的寫得有點模糊
作者: xux (.(ェ).)   2014-07-22 06:18:00
本來只是想抱怨
作者: keyas0403 (怡芳)   2014-07-22 09:25:00
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香菇培養室很想笑XD
作者: pink02 (人生像豆花要趁熱吃)   2014-07-22 09:48:00
好可怕 原波只是抱怨而已 這個版的人如果都當人家婆婆會..?
作者: princess73 (瑾瑜)   2014-07-22 09:52:00
又還不是媳婦 擔心婆婆幹嘛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4-07-22 09:56:00
無限上綱腦補才是最可怕的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4-07-22 11:03:00
才一萬也能說嘴真是趣味
作者: piez (看清事實後)   2014-07-22 11:46:00
付一萬還得跟這種不能抱怨的"室友"共處,有夠虧~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22 13:20:00
房租一萬叫做"才" 真驚訝~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7-22 13:59:00
台北市晶華地段一萬塊只能租雅房, 在台北市的確是"才"
作者: ERDDD (err)   2014-07-22 14:48:00
要我繳一萬跟骯髒浪費冷氣還不整理不倒垃圾的室友住我才不要
作者: vincehuang (小郎君)   2014-07-22 18:36:00
婚姻版崩潰護航組又再亂噓了,補推
作者: GFDS (on diet)   2014-07-22 23:54:00
一萬很多了 比妹妹出得多了想酸人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7-23 06:27:00
房子本來是爸媽買給兄妹住的, 覺得不爽快點搬就好了一直在比妹妹付出更少是? 實際上是妹妹的確更有資格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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