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bitru (咩)》之銘言:
: 和男友交往的問題, 想聽聽各位女孩意見:
: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4-07-29 14:32:00推~ 應該通盤了解不tag的原因 而不是老是重複這吵點
作者: qwert5327 (明天) 2014-07-29 14:34:00
我也覺得論及婚嫁這四個字是很正式的!如果已經談到論及婚嫁但男友卻可以把女友丟在百貨公司那這有什麼好嫁(娶)的?
推~事件二我也覺得這是很好的方法XD因為要是我一定也會這樣做
作者: saluawu (可愛的臭寶愛黏人) 2014-07-29 15:07:00
推一下 先去瞭解原因再說 也推論及婚嫁那一段 如果是已經談到那時要去提親了結果跟朋友出去玩都不說 還因為一句話就擺冷臉給特地去找他的女友看 真的該想想這個人到底能不能跟他走一輩子 交往時間長短真的不是重點阿...
作者:
goolie (慾望把眼å‰çš„地æ¿é‹ªæ»¿)
2014-07-29 15:48:00推 原po好方法
我覺得論及婚嫁應該只是[若一直走下去兩個人就會結婚]而已,其實原文整篇看下來女生反應有點小題大作,倒是男生的態度值得玩味,也許這段感情令他有點膩了吧,總之不看好
作者:
lily64 (lily)
2014-07-29 19:08:00推這篇~
作者:
ufo6123 (POPO)
2014-07-29 20:28: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