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免俗地,我也加入了情人節分手行列。
和男友一起過完情人節的隔天我們就分手了,
本來就沒有慶祝,只是一起出去玩而已。
這三年之中我們多次嘗試解決我們之間的問題,但是不合腳的鞋怎麼樣就是不合適。
三年對於個性不合的兩人來說其實已經很久了,我們真的非常努力,
我們是和平協議分手的,沒有爭吵也沒有怨懟。
但是分開時我還是抱著他哭了很久。
我心裡很明白,他比我還要感到更鬆一口氣。
最讓我痛苦的是,我們住的地方只相隔兩條街,
無論去甚麼地方我都可以感受到回憶的存在。
以我對他的了解,他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找到女伴 (不一定是女友)
光是想到在路上撞見他和另一名女子的畫面我就快瘋了。
分開時我告訴他,如果有事情要聯絡就用Line或是電話,
因為我很常使用臉書,所以我會把他的臉書刪除以免影響自己的情緒。
我希望時間可以過快一點,至少讓我可以平常心將他看成一個普通朋友,
並且在他找到真愛時真心祝福他。
接下來的日子會很難熬,希望我自己可以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