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之前因媽媽收入變少,
所以自己下定決心想說下學期自己多賺點錢。
這段時間也努力的找短期打工,
但是下午突然得知之前說好的一份展覽工讀被放鳥了,
感覺很差,那也就算了。
下學期接到一份教育部通識計畫的助理,
也打算在校內接一份TA
但和男友說他是覺得應該要先完成論文,
這樣才能較快到外面找一份正職。
我也這麼認為。
所以很怕自己下學期接兩份會延遲自己的課業進度。
加上剛剛爸媽一直說叫我下學期開始負擔自己的生活費了,
兩份工作加起來是有超過一萬,只是感覺很不好....
好像只有我要這樣,弟弟都不需要
是我自己太會計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