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F14 (太十四)
2014-08-20 01:35:48: → n790321: 你只要回答我一個問題 大麻合法的好處是啥??????? 08/20 01:00
: 推 smally: 回樓上 他根本說不出來 我已經拿他的問題反問他好幾次 08/20 01:07
: 推 n790321: 因為他根本說不出來阿 這麼愛抽 那就出國抽 08/20 01:09
: → n790321: 這麼好 你要不要推廣給你家人食用 保健食品一樣 08/20 01:09
: → n790321: 連最基本守法都做不到 還談啥 自制力有沒有聽過 08/20 01:10
: 推 n790321: 好像美國無時無刻都可以抽大麻一樣 談啥民智未開 08/20 01:13
其實我上面推文的論點只有一個
您能說出大麻哪邊不適合在台灣開放, 我覺得很好
能說出為何適合在台灣開放, 我也覺得很好
可是如果什麼都說不出來,卻只說"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
那就送妳四個字 "民智未開"
簡單來說
我周邊這些當檢察官, 當法官,當律師, 當法律系教授的
還有一堆考不上的晚年魯蛇法律人們
沒有人敢說現行法律規定禁止大麻是不無疑慮的
因為他們都知道
吃泡麵對身體健康有害
開車吃泡麵危險不低於酒駕
但是鬼島法律給予人民吃泡麵的自由
作者: shingostrong (寒江雪) 2014-08-20 01:42:00
最後用開車吃泡麵跟喝酒的比喻..我覺得也太怪了吧
我只是想請問那個成語是民智未開還是明智未開啊^^a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8-20 01:43:00???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8-20 01:44:00三明治沒打開
就個人自由啊 你要吸煙 個人自由 你要喝酒 個人自由 說你也錯太多字了吧= =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8-20 01:50:00這回的蠻好笑的,是外國語法?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8-20 01:54:00你說的是最後一段,他回你的是第二段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08-20 01:55:00
問妳問題 你還是答不出來 就說人民智未開 神邏輯
作者:
BATTLAX (普利司通)
2014-08-20 01:56:00因為大麻是毒品阿 懂嗎?夠白話了?還是連毒品的定義也要幫你解釋一下?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08-20 01:58:00
那你就在台灣抽阿 等著條子伯伯上門 我是不介意啦我從來不會把法條當啥天條玉律阿 因為人本來就是要守法連最基本守法都做不到 跟你也沒啥好談的阿你只截我這一段幹嘛 我上面有跟你說去找立委阿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8-20 02:00:00法就是人定的,惡法自然會淘汰,但在淘汰前,就是金科玉律
他的意思是 喝酒開車危險 但人民有喝酒自由 呼麻開車危險 但人民卻沒有呼麻自由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8-20 02:01:00有本事,就串聯修法,而不是自己最聰明最有見識
作者:
BATTLAX (普利司通)
2014-08-20 02:01:00吸大麻不只開車危險啊 整個行為都怪怪的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08-20 02:01:00
有阿 我就叫他去找立委 提案 修法 他又不回我那段我只看到一直強調 我待美國很久 那你就移民吧
吃泡麵不會吃到精神渙散無法控制行為當然不用禁止啊!
作者:
ffint (sa)
2014-08-20 02:04:00?說的好像只有台/中被把大麻列為禁藥似的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8-20 02:04:00而且法律的形成,又不單單的比照辦理,照抄
作者:
BATTLAX (普利司通)
2014-08-20 02:04:00喝酒會產生幻覺?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08-20 02:04:00
現在就是在談大麻 勿拉菸酒救援
邊開車邊吃泡麵是拿GG開玩笑嗎?這怎麼能比啊神邏輯
作者:
ffint (sa)
2014-08-20 02:05:00開車時吃泡麵發生問題一樣會被告危險駕駛好嘛!
作者:
BATTLAX (普利司通)
2014-08-20 02:06:00別再拿菸酒救援了 大麻影響比菸酒高多了你連毒品是什麼都不知道...還在講法律
作者:
ffint (sa)
2014-08-20 02:07:00連基本中文表達能力都不好,戰不起來吧!
吃泡麵或吃麻油雞開車都違法,不是因為泡麵影響健康好嗎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8-20 02:08:00最後一段...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08-20 02:08:00
你就跟我剛在別版討論一樣 講到後來 拿麥當勞救援
作者:
BATTLAX (普利司通)
2014-08-20 02:08:00我根本就沒說毒品的定義是法律規定 還在那邊扯法律
沒有拉他救援 就只是個討論 同樣都是危害身心 有些被列為毒而有些得自由取得 區分的標準和實益何在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8-20 02:09:00最後一段我真的想說 維大利?義大利?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8-20 02:09:00大麻到底算不算毒品,跟它到底適不適合開放,是兩個問題吧
作者:
BATTLAX (普利司通)
2014-08-20 02:09:00我發現挺麻人士SOP了: 有人說大麻不好=>回應:那是法律講的啦~=>你只信法律對吧 你民智未開阿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08-20 02:10:00
B大沒錯 大概就是這樣說 說法律是死的 可以改阿叫他找立委 又不說話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08-20 02:11:00
說實在的 我看不太懂你回的想表達啥
作者:
ffint (sa)
2014-08-20 02:11:00守法根本只是最低標準,連守法都做不到的才是民智未開吧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8-20 02:12:00現在有知名度的誰敢在報紙投書具名挺大麻合法啦
我也很想問到底開放大麻哪裡好啊?可以列個優點出來嗎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08-20 02:13:00
爽 一個字 你覺得會有啥優點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8-20 02:13:00如果此法這麼爛,這麼廢,這麼民智未開,怎沒有英明的知名人物敢挺身出面挺大麻?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8-20 02:14:00gn7722你好幽默 哈哈 我整個噗哧 完全同感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08-20 02:14:00
我覺得原PO阿 我們台灣人都是民智未開 可能還是請您回美
作者:
ffint (sa)
2014-08-20 02:15:00我來放個大絕——無差別殺人犯:砍人也很爽,所以請開放砍人
要增進全民利益才能立法開放啊 不然不吸大麻的當然要堅決反對到底啊
作者:
ffint (sa)
2014-08-20 02:17:00美國大多數州大麻也是不合法的,所以原PO也不能在美國混很開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8-20 02:17:00其實我看不大懂這篇想講的是什麼。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08-20 02:18:00
我也看不太懂 真的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8-20 02:18:00大麻合不合法是一翻兩瞪眼的事
作者:
Vipasyin (猥瑣WeiSuo)
2014-08-20 02:18:00民智未開不是這樣用的 更何況很多人是同意法律觀點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8-20 02:19:00你說吧開放吸大麻哪裡好?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8-20 02:19:00大麻到底要不要列管,這本來就各自有立場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08-20 02:20:00
挖 真是感謝您阿 拯救台灣 偉人
作者:
BATTLAX (普利司通)
2014-08-20 02:20:00有成癮性依賴性對社會危害 被濫用的藥物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8-20 02:20:00這個爭議跟民智未開的關係在哪?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8-20 02:21:00看來是天才小釣手來著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08-20 02:21:00
"因為越亂才更能從中獲利鑽縫阿" 你回答了阿 OK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8-20 02:21:00他可能覺得守法=不質疑法律的正當性=民智未開?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08-20 02:22:00
這就是你想要開放大麻的原因 了解
作者:
BATTLAX (普利司通)
2014-08-20 02:22:00世界各先進國 包含美國大多數地方也立法禁止你也覺得他們法律亂七八糟 你也只能無言?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08-20 02:23:00
我快笑死了 "因為越亂才更能從中獲利鑽縫阿" 怎麼會回這句
作者:
MisuzuXD (戰鬥妖精夏珊)
2014-08-20 02:24:00泡麵...這舉例已經不是中文不好了吧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8-20 02:24:00n大你有沒有越來越看不懂的感覺??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8-20 02:24:00不知所云的最後一段,讓我浮現了當年改學生作文哭笑不得的感覺...
作者:
peachdo (科)
2014-08-20 02:24:00吸大麻很容易生出畸形兒,之前看警政介紹書,一堆手指沾黏的小嬰兒
作者:
ffint (sa)
2014-08-20 02:25:00我突然覺得這篇的本意其實是想偷渡政治文吧?只是沒成功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4-08-20 02:25:00請問法官 律師等職業是醫生嗎 法律不過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08-20 02:25:00
我覺得他也是蠻有趣的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4-08-20 02:26:00還有 據統計顯示 吸大麻的會繼續嚐試其他毒品 的比例很高 且具迷幻性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8-20 02:27:00講你熟悉的英文其實鄉民應該看得懂,有沒有考慮用英文?
作者:
Vipasyin (猥瑣WeiSuo)
2014-08-20 02:27:00也難怪只會說身邊朋友 因為不是你該擁有的觀點嘛連開車吃泡麵這種文不對題比喻都拿出來講 超逗的XDDDDDD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8-20 02:41:00你去蘋果投書吧今天天氣應該不適合出海捕漁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8-20 02:56:00那你能接收全家大小都吸大麻來娛樂身心嗎?又你家人ㄧ樣能接受嗎?他們應該寧可你去打電動吧有可能會毀損腦神經的事,正常的長輩都不會接受孩子這麼做。(正常這詞在版上很敏感,勿戰)
作者:
Vipasyin (猥瑣WeiSuo)
2014-08-20 03:09:00狗屁法條也你在說 都說為什麼你無法同理別人認同法條呢是要跳到什麼時候?從上一篇跳到這篇還在跳 各種逗趣欸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8-20 03:14:00樓上我有同感XD本系列第ㄧ篇文我就感覺人家在講a他在講b
作者:
sszsono (Minna)
2014-08-20 03:20:00完全看不懂想表達什麼
作者: wind2100 (風隨行) 2014-08-20 03:25:00
推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8-20 03:25:00我只感覺你認為反對的人就是停止思考,認為認同台灣禁大麻的法律是好法律就是民智未開。你怎知贊成目前台灣把大麻列為毒品的法律的這些人沒經過思考?重點是,台灣法律現在規定吸大麻是犯法就是犯法這不是理所當然嗎?難道你叫法官思考看看,他就會判吸大麻無罪?
作者:
viviya (^_^)
2014-08-20 03:31:00大麻本身的危害自己google很困難嗎? 他也許不像安非他命有即刻且強效的症狀 成癮性也不如一級毒品高 但它就是個跳板 是推廣毒品非常優良的"基本入門款"美國之所以合法化 是因為很難將之非法化 就像台灣的香菸跟酒 大家都知道對身體有危害 可為何不禁止? 你認為現在有辦法立法通過禁止嗎? 這是一個成形的社會結構 只能不鼓勵 然而不能因為美國部分州區合法化 就忽略也其他禁止的州區或國家 別拿"為什麼有地方可以抽"來問"你們為何不抽"非洲有些部落會讓男童當男人的洩慾工具 難道我們不開放就是民智未開?當某物我們可以判定他有潛在的危害 在來得及防止之前就立法禁止 是台灣人的幸運 有什麼民智未開放了?拿一個合法抽大麻 是為民智開放的基礎 真令人啼笑皆非
作者:
viviya (^_^)
2014-08-20 03:43:00拉過K的還跟你吸大麻前面搶什麼"我只是想反駁那些說法律怎樣的..."別人提出不同的意見之後 結果呵呵 不就是想宣傳所謂的大麻無罪化想要別人思考之前 要不要先說說看 有沒有使用過?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8-20 03:45:00我的意思是,你怎知說"法律規定就是禁止"的人沒有經過思考? 再者,明知是有害之物又被法律禁止了,就算不思考是否
作者:
viviya (^_^)
2014-08-20 03:45:00跟你討論只是個無限迴圈 因為你的終極目標是希望有人說
作者:
Vipasyin (猥瑣WeiSuo)
2014-08-20 03:54:00持續思考?不對吧 是你無法理解他人 是理解不能的問題欸
作者:
MSSM (呀~)
2014-08-20 04:52:00這篇論點讓我想到機械公敵的想法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8-20 06:57:00沒啦 民智未開 所以開放大麻吸一吸搞不好就開囉~~還有我知道有些人在國外待久了 有空回來在網路上像桃太郎打打鬼島也是樂趣之一 這種簡化到不行論述肯定是民智全開至於怎麼開的 大家心知肚明
一定要完全有害才能禁止? 誰民智未開阿?香菸也有毒->我們最好開放大麻 哈哈哈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4-08-20 08:29:00
…看文章內容本來覺得死跳針,一看id,怒上心頭。
作者:
hongmangi (nobody knows me at all)
2014-08-20 11:45:00你常用的中文是不是只有民智未開?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08-20 13:05:00
我覺得支持者的理性思辨言論蠻好的 但台灣真的不太可能 因為沒有利大於弊我自己的思考點是 衛教的相關配套措施 以及對年輕人的吸引過大
作者:
toxd7 (toxd7)
2014-08-20 16:48:00懂你的意思 無法接受惡法亦法的思考模式
作者:
yaki (.)
2014-08-20 17:11:00在這論點上講別人民智未開 我覺得你有自以為的優越感台灣規定大麻是非法品 因為 缺點遠大於你說娛樂身心的優點打發時間還有很多其他事可做 但中樞神經傷害了就回不去了不是每件歐美國家許可的事 而台灣不允許 就叫民智未開
我覺得大麻在之後一定越來越多國家開放美國不是也有在討論合法化的議題??
作者: matt10137 (matt) 2014-08-20 19:03:00
欠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