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許常德是誰啊?

作者: nonocom   2014-08-26 11:48:24
我也認為小孩將來會留下一輩子的陰影
再且使用竊盜雖然無罪 但不見得不會留下記錄
搞不好再犯時被檢查官看到曾經有過"使用竊盜"四個字
下次還會再給他"使用竊盜"結案嗎?
正常人會一直犯使用竊盜 這小孩沒有學到正確的觀念才是最危險的
甚至我還看到一個唸法律的脫口而出一句"是小偷又不見得就會有竊盜罪"
真心為這社會感到擔憂
雖然我認同檢查官有側隱之心 不忍一個八歲小孩有前科
但這個處份真的對那小孩 對社會有幫助嗎
司法資源不應該被隨便浪費 但風行草風偃的判決是不會引起社會仿效嗎?
母親給的不正確觀念影響的是一個孩子 司法判決影響的是民眾的觀念
以前我還不知道什麼叫"使用竊盜" 這個使用偷竊安全帽新聞一鬧大
我才長了這個"使用竊盜"知識 新知識新適應 目前不良中...
那以後!!
我腿酸 看到星巴克走廊有台沒上鎖的birdy 騎個20分鐘就歸還 可以嗎?
下雨忘了帶傘 看到誠品門口一堆傘 借一隻有蕾絲的陰睛兩用傘回去帶傘再歸還 可以嗎?
安全帽不見 借路人超乾淨又有內罩不易刮傷的安全帽一下 可以嗎?
甚至 沒熄火的寶馬借我試開個10分鐘就好 可以嗎?
※ 引述《vocalsinger (代寄帳號)》之銘言:
: 昨天他在Facebook攻擊那些懷疑拿安全帽的母子的人應該要被母子告,還要叫不服的網友
: 去告法官判小孩子沒事(看到這邊覺得莫名其妙@@) 這種不明理的人寫的書誰敢買啊啊啊
: ,大家有人看過他的書嗎?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8-26 11:53:00
妳的道德水準有低落到法律不罰就不懂自律嗎XD。
作者: juneday (juneday)   2014-08-26 11:56:00
同意樓上,不是只要不犯法你就什麼都能做,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4-08-26 11:56:00
我倒覺得被偷安全帽的男生也會留下很大的陰影東西被偷報警是正確的,結果搞了那麼大的風波
作者: AppleAlice   2014-08-26 11:57:00
那你要是發現刑法規定未滿14歲人的行為不罰,所以才8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8-26 11:57:00
原po前面還強調自己媽媽有教好她,呃,有教好會這樣嗎
作者: yicinghsu (小清)   2014-08-26 11:58:00
請自律
作者: AppleAlice   2014-08-26 11:58:00
會覺得小孩子的正確觀念必須透過刑法、刑責來學習這這種想法本身就大有問題....
作者: cdecde (cdecde)   2014-08-26 12:00:00
下次檢察官也不會看到"使用竊盜"啦 XDDD 因為8歲根本不會留下紀錄阿 XDDD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8-26 12:08:00
別看到使用竊盜就認為往後可以開無雙亂拿別人東西刑法無法非難 但後面還有民事 行政法等著伺候你
作者: tuyrr (最好的時光)   2014-08-26 12:09:00
邏輯很棒
作者: summer807 (典典)   2014-08-26 12:10:00
不如你先選上立委推動修法吧zzz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8-26 12:11:00
我只說很難成立竊盜「罪」,她就不知道在腦補什麼...
作者: moka (±3)   2014-08-26 12:12:00
又要被噓了XD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4-08-26 12:23:00
可以呀 可以呀 可以呀 可以呀 這些就不成立竊盜罪啊= =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4-08-26 12:35:00
同意ocean跟Apple大 我覺得比起那小孩,好像要擔心你才是
作者: nname457tw (潮落之後一定有潮起)   2014-08-26 12:36:00
推一樓…
作者: duduobin (利美特)   2014-08-26 12:49:00
你好好笑
作者: realJume (巴毛兒)   2014-08-26 13:10:00
偷開寶馬那個會以竊盜汽油成罪 請自重
作者: nonocom   2014-08-26 13:13:00
巴毛耶你的文我有看哦
作者: patty6824 (patty)   2014-08-26 13:16:00
八歲不會有前科 不是嗎
作者: nonocom   2014-08-26 13:19:00
作者: vocalsinger (代寄帳號)   2014-08-26 13:26:00
對啊大家都仿效癌症媽媽就好,買東西做什麼
作者: AppleAlice   2014-08-26 13:30:00
現在只要不符合自己法感情就找記者來罵一罵檢察官就好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8-26 13:30:00
8歲本來就不會留下記錄阿。 完全不會。
作者: AppleAlice   2014-08-26 13:31:00
還使用殺人咧,那篇新聞不知道在寫甚麼鬼東西 Zzz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8-26 13:31:00
記者沒有法律知識也不是一天兩天了而且老實說,這案子不管有沒有上新聞,最後的處置都不會差多少,檢察官本來也就會自己簽結,反倒是這個媽媽自己
作者: yun0112 (Yun)   2014-08-26 13:33:00
建議你去把竊盜的主客觀要件弄清楚後,再來談使用竊盜問題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8-26 13:33:00
把事情鬧大= =,而且拿安全帽跟小孩是資優生和她有癌症完全沒有相關性,明擺著就是打悲情牌,可是一堆人罵失主
作者: nonocom   2014-08-26 13:38:00
所以失主很衰呀 將來肯定會連帶影響這個社會
作者: piapiachou (piapia)   2014-08-26 13:39:00
新聞有後續,八卦板有強者夢到,說是懶得上樓拿,
作者: nonocom   2014-08-26 13:39:00
我想講的主要不是八歲沒留前科 是媽媽給他的陰影 及刑事
作者: nonocom   2014-08-26 13:40:00
記錄 模糊地帶太大的內部處份記錄 對這個小孩將來很不利
作者: AppleAlice   2014-08-26 13:41:00
所以你到底想討論的是家長的教育還是社會的輿論還是刑法論罪的問題?? 全部混在一起結果檢察官倒楣被罵恐龍
作者: cdecde (cdecde)   2014-08-26 13:43:00
很多人不是都說了不會有刑事紀錄 ?
作者: realJume (巴毛兒)   2014-08-26 13:44:00
你有看我的文怎麼還會這樣= =
作者: nonocom   2014-08-26 13:46:00
請問 我怎樣了呢?不能串連討論嗎 真的是恐龍呀 巴毛不是說了嗎?汽油也是錢買來的 難道不是嗎?上面不是有判決處份書嗎???我真的不知道您們到底想問什麼耶 還是看不懂我想表達什麼我的文有這麼難懂嗎前面一堆噓文我就不回了 抱歉 不知道怎麼回
作者: yun0112 (Yun)   2014-08-26 13:54:00
連結那份不叫判決...都不起訴了何來判決?
作者: cdecde (cdecde)   2014-08-26 13:56:00
樓上原PO 檢察官做的叫"不起訴處分書"喔 不是法官的判決書XD 更正是樓樓上原PO
作者: AppleAlice   2014-08-26 14:01:00
你的文不難懂,但是讓人不知道你到底想討論甚麼
作者: realJume (巴毛兒)   2014-08-26 14:02:00
法律也不處罰說謊那你就整天說謊嗎
作者: nonocom   2014-08-26 14:03:00
請問巴毛 我又說了什麼謊??? 你不是要出法律的書嗎沒證據說我說謊是告誣告 還是誹謗罪?很難懂就別看了 免得我也不知道你在問什麼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8-26 14:05:00
你的文不難懂,其中透露的訊息就是妳完全不懂法律,也缺乏道德自律的能力,還有連巴毛的舉例都看不懂。結論:妳加油。
作者: cdecde (cdecde)   2014-08-26 14:07:00
誣告不成立.....(走開)
作者: nonocom   2014-08-26 14:11:00
原來一樓O大看的懂巴毛的說謊的"舉例" 給你拍拍手泥你要考司法考試還是多把時間用來看書吧 我考不上不重要你考的上 比較重要 加油!!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8-26 14:22:00
我只是在講常識而已,妳就以為我是唸法律的要考試嗎XD耍嘴皮子也要有限度,理性一點、知識性地就事論事吧,乖。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4-08-26 14:26:00
舉個例看不懂就算還可以對號入座也蠻厲害的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8-26 14:27:00
否則,妳的討論永遠只有情緒,沒有道理。
作者: nonocom   2014-08-26 14:37:00
開玩笑 別生氣 真的以為你們都看不懂 不想傷你們自尊心咩純粹善意 你一直噓文嗆 我很傷心
作者: cdecde (cdecde)   2014-08-26 14:39:00
.............
作者: nonocom   2014-08-26 14:40:00
既然看的懂 就請各位理性討論 謝謝
作者: realJume (巴毛兒)   2014-08-26 14:41:00
我沒說你說謊我是說難道法律不罰說謊就整天說謊嗎你的表達跟理解能力都要加強啊
作者: nonocom   2014-08-26 14:42:00
好 謝謝巴毛C大 我是寫處份沒有錯 你可以再看清楚一點文章一開始也是處份 檢查官對小孩子的處份 謝謝
作者: realJume (巴毛兒)   2014-08-26 14:44:00
但你寫判決處分 檢察官下的不是判決
作者: moka (±3)   2014-08-26 14:45:00
他是在講你貼連結說“恐龍判決”其實是不起訴處分書……
作者: cdecde (cdecde)   2014-08-26 14:45:00
nonocom: 上面不是有判決處份書嗎???
作者: moka (±3)   2014-08-26 14:46:00
都不起訴了何來判決……
作者: cdecde (cdecde)   2014-08-26 14:46:00
這是複製你的推文內容推文時間 08/26 13:48 ---->沒有毀謗 沒有偽造喔
作者: realJume (巴毛兒)   2014-08-26 14:48:00
還有囉唆一下是判決處分不是處份
作者: cdecde (cdecde)   2014-08-26 14:49:00
提醒一下 是處"分"書 不是處"份"書 (揪咪)
作者: nonocom   2014-08-26 14:54:00
OKOK 判決處分書 處分書 給這麼多法律系指教 真難為情耶
作者: ayumina11 (阿u米)   2014-08-26 15:00:00
哦 我只是看到你發文就想噓而已 嗆嗆魔人
作者: ghio6161 (越野兔)   2014-08-26 15:06:00
檢察官啦,誰跟妳檢查官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8-26 15:06:00
又來了 跳樑小姐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8-26 15:23:00
歡樂參觀
作者: hateforever9 (yow)   2014-08-26 15:28:00
檢察官!檢察官!檢察官!拜託不要再打錯字另外,你真的不懂法律,學一下犯罪構成要件好嗎
作者: vow70 (許願)   2014-08-26 15:35:00
http://ppt.cc/loQG 不知道這個案子你覺得成不成立?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8-26 15:49:00
錯字王 惻隱之心啦而且干惻隱之心屁事 8歲不會留犯罪記錄的原因國中公民都教 加油好嗎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8-26 16:45:00
看到理性兩字出現在你的推文中,我笑了XDDDDD
作者: realJume (巴毛兒)   2014-08-26 16:50:00
第一次看到有人說有看我文章但我沒有很開心的...
作者: m910835 (不洗澡小天后)   2014-08-26 17:04:00
看到這篇跑去翻一下結果找不到,請問有人有備份嗎跑錯了 (抱歉
作者: chunyiy (來杯美麗人生吧)   2014-08-26 21:59:00
看到Id不自覺就送出噓
作者: MSSM (呀~)   2014-08-26 23:38:00
真心感覺不意外 拜託不要盡信記者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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