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wh0508 (tata)
2014-08-29 11:00:50其實我已經有用推文回文,但是想說的話感覺有點多,所以又回文了
就像推文中我提到的,我想問問原PO是否真的有親眼看到這個所謂跳繩的電視畫面?
很不巧這集我前幾天有看,所以印象很深刻
在我的記憶當中,蝴蝶是沒有真的拿糖果來跳繩,只是做做樣子
如果沒看過的人不相信,可以看以下影片
大家可以快轉到16:00開始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LWTVUZ767U
影片中就可以清楚看到蝴蝶只是作勢甩甩糖果然後配合跳躍動作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那個糖果沒有長到可以真正跳繩的程度
再者,蝴蝶也沒有真的做這種動作
我實在不懂這樣的甩甩糖果的動作真的是很沒水準嗎?丟台灣人的臉?
如果原PO只是聽家人講,沒有去求證,自己心底暗暗黑了蝴蝶這個人也就算了
然而原PO是PO文出來,大肆批判,重點是那些批判內容還是錯誤的
難道原PO的嚴謹家庭教育沒有告訴你應該要先求證才去批評嗎?
由此可知,這種網路上公眾人物的八卦謠言還是聽聽就好不要太過當真
就像之前一連串的藝人八卦文,是真是假誰也不知道,大家都是聽說
要黑掉一個人真的很容易,嘴巴講講就好,也不用負責
※ 引述《MoonAthenaX (月下的雅典娜)》之銘言:
: sorry 因為看到推文有蝴蝶
: 突然想回個文
: 本來對蝴蝶姊姊印象其實還好
: 前幾天家人一邊看電視跟我講電話
: 電視正在播食尚玩家
: 蝴蝶跟莎莎去日本
: 就進到一間店
: 店裡有賣像小時候QQ糖 還可以拉很長的那種
: 結果蝴蝶就在裡面拿那個糖
: 來跳繩!!!!!!!!!!!!!!!!!!
: 雖然這也可能是安排好的橋段
: 但她也有拒絕演出的權利
: 當下覺得真的很沒水準
: 丟盡台灣人的臉
: 怎麼可以拿食物做這種事
: 自這天之後 就對她反感了 囧
作者:
SPZ (鹽酥雞)
2014-08-29 11:09:00我覺得在店裡邊開邊吃比較失禮即使有強調他們會付錢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4-08-29 11:15:00推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4-08-29 11:16:00我是覺得拍攝電視節目可能要從另外一個角度去想一下 畢竟他們如果都買好了才拿出來在路上開來吃 美食節目的FU就沒有了~而且食尚跟其他美食節目很不一樣的地方就是邊吃邊玩不假掰 這樣的型態我是覺得可以接受 但觀眾不要跟著他們在店裡就開來吃阿阿阿
那篇回文已刪文 應該是知道自己誤會蝴蝶了吧XDDDD
所以會因此不討厭蝴蝶嗎 我覺得不會要黑一個人真的很容易 沒求證過的消息 大多人只聽到就信了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4-08-29 11:32:00同意樓上 抹黑很容易 澄清很少人會再去關注 不只蝴蝶的事社會上很多新聞也都是這樣先抹黑在說 大街上打人 小巷裡道歉ˇ_ˇ
我有看到跳繩那段 拜託一看也知道是開玩笑的店家都讓他們進去拍了 在店裡開來吃應該也是有先講了吧
跳繩只是因為強調那個糖果很長而已吧…怎麼可能真的拿來跳繩…影片一看就知道是開玩笑…
所以我覺得刪文原PO本來就討厭蝴蝶了 跟這個糖果無關
邊開邊吃比較失禮的說法好妙 我還覺得小小店裡塞進去一堆燈光師 攝影師 收音師跟助理比較失禮咧 科科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14-08-30 02:39:00看完覺得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