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那麼多死人的臺灣過去, 我來個有趣點的好了
就是發生在1970年的黃文雄刺殺蔣經國事件
參考資料
http://www.twcenter.org.tw/a01/a01_05.htm
“
事件經過
1970年4 月當時的行政院院長蔣經國應美國國務卿羅吉斯的邀請
,於 4月18日率領行政院秘書長蔣彥士、外交部次長沈劍虹等五人赴
美做十天的官方訪問。當時的蔣經國不但是蔣介石極力培養的接班人
,同時也是台灣白色恐怖幕後的黑手,因此當海外台獨運動團體得知
蔣經國即將赴美的消息之後,乃萌生了刺蔣的計劃,經過幾番的討論
之後,最後決定由黃文雄、鄭自財等四人於 4月24日中午,在蔣經國
赴紐約廣場大飯店(Hotel Plaza)演講時,執行暗殺計劃,並由黃
文雄執行開槍的任務。
行刺與被捕
1970年 4月24日,蔣經國座車於中午12點左右抵達廣場大飯店,
當蔣經國從座車出來時,身旁圍繞著大批的美國紐約市、紐約州、聯
邦政府警察以及蔣經國的隨身侍衛,黃文雄乘機混入安全人員之中,
於蔣經國行經飯店旋轉門時,躍出,開槍射擊。在開槍之際,手持點
二二伯瑞達自動式手槍的黃文雄,也同時被安全人員扣住手腕,失去
準頭,子彈偏離目標,射向玻璃旋轉門上,射中的地方,僅離蔣經國
的頭部約20公分。而被制服住的黃文雄在美國警員的強制押解中,大
聲地說:「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負責分發傳單
的鄭自財,也在搶救黃文雄之際被警棍打昏受傷,頭部縫了六針。當
晚,黃文雄與鄭自財兩人即被送入全美名聲最壞的監獄「大墓」(
The Tomb)。
拒絕判決,相約逃亡
法院判定兩人的保釋金,一共是19萬美金,黃文雄10萬,鄭自財
9 萬。在極短的時間內,旅居美國的台灣人民,便募集到了19萬美元
的保釋金,將兩人保釋出來。自「大墓」出來後,兩人繼續與美國法
庭抗爭。
1971年4月28日,紐約高等法院開庭, 5月4日,黃文雄承認曾向
蔣經國開槍,鄭自財也坦承援救黃文雄的舉動。 5月17日,由11人組
成的陪審團,判定兩人有罪。法院以企圖謀殺和非法持有武器兩項罪
名起訴,預定於7月6日宣判。
根據紐約州州法,謀殺罪最高刑期25年,非法持有武器最高刑期
7 年。黃、鄭二人在與律師研商之後,萌生逃亡計劃,決定不出庭接
受判決,律師以平靜的語氣說:「這是你們的選擇,我尊重你們的決
定。」於是兩人才相約分頭逃亡。 ”
事件的主角黃文雄也因此成為成為政府海外黑名單解禁的最後一人
逃亡許久直到1996年才公開露面現在也擔任臺灣人權促進會的顧問,
層任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的理事長
相關影片: 福爾摩沙事件簿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B_XMrVMrSs
前幾篇講到的人物大多可以在utube找到專題, 有興趣的可以自行搜尋
個人蠻推史明專題的……很有趣
至於“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
這句話也被去年閃靈發行的專輯”武德”引用作為創作靈感
閃靈 - 破夜斬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jYsu5-TJQ8
耳朵清淨不插電臺語版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BEkCnqKOWg
我覺得這篇太獨派應該會被噓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