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有創業,但因為某間公司的老闆一直說很欣賞我的才能,很誠摯邀請我去他們公司
幫忙,所以我開心地接下了這份邀約的工作。
我從來沒有開口要過薪資,甚至我本來還不想拿薪水,反正就當是幫忙性質,
但是公司老闆堅持要給我薪水,還說我有拿薪水才是公司員工,員工就要配合公司制度,
公司對我也會比較好管理,最後,老闆自己說要給我一個月薪資5萬。
接下這份工作,我每天要搭高鐵通勤(新竹─台北)上班。
半年下來,這間公司有幾件事讓我很不認同,例如:
公司說我薪水高,是特別約聘關係,所以員工旅遊我完全沒在補助名單裡面,
晚我三個月的新人都至少還有補助3,000元,我卻是一塊錢也沒有。(阿不是說我是員工?!)
獎金制度,一樣也是說我薪水高於其他同事,所以我不能適用獎金制度。(說好的員工咧?)
有一項專案說我也有的獎金,到後來還是反悔不給我。(這部分我離職前有爭取到)
原本一進公司要升我當某部門主管,但這跟當初說好的部門不同,且升職並沒有加薪資,
所以我拒絕當主管。
(老闆很不爽我不接主管職,但5萬要請人當主管,且工作性質跟當初談得不一樣,我為何
要接受?!同樣的薪水,我只要做好當初談好的職務不可以嗎?!)
還有當初說好我只要早上進公司開會,之後下班時間我可以自己決定(公司不管),
反正只要交辦的事情完成就好,但到後來卻變成規定每天要17:30開完會才能下班,
由於我是搭高鐵通勤,所以每次下班後再趕高鐵回家,幾乎都是九點、十點以後了。
就這樣,很多事跟當初談得合作內容不一樣,這期間我有與公司老闆溝通,
結果老闆回我說:
『我是一個喜歡求新求變的人,公司也一直在調整和改變,我知道當初和你談的合作方式
是A,但是你要知道,我要的人才是可以配合公司的腳步去改變的人,所以我們要繼續
合作的話,你就必須要能配合公司去改變。』
科科,聽到這段話,我一整個翻白眼。
這老闆是當我剛出社會沒工作經驗,且非做這份工作才能養家活口嗎?!
一開始用A吸引我合作,後續就全部說話不算話就對了?!
我很佩服我自己,我竟撐了半年,但我覺得這不是我要的,再加上我覺得我在這份工作上
所花費的時間已經影響到我原本的教學事業,所以我決定離職設下停損。
我離職,聽說老闆還是覺得他對我超好的,一個月給我5萬超多的,給我的工作超輕鬆的,
我很多事沒配合公司制度去走,他已經超容忍我了,我還選擇離職是我不知好歹阿!!!
好吧!就當我是不知好歹吧!
但是,我回歸我本業上,我真的覺得他一個月給我5萬薪水真的太少了!
我本業一星期只工作六日兩天,單就個人收入就不只5萬,我卻犧牲星期一到星期五可以賺
的機會成本去他公司上班,而只領他5萬!(差點還被要求去當部門主管做管理職)
還有,我不是公司業務部的,但我還是在短時間內幫公司帶進上百萬業績,
這是公司業務部某些業務做不到的。
所以拿我帶進來的業績來算,其實他付我的薪水根本沒虧到。
但以機會成本來說,我自己卻是虧很大!
老闆認為我不知好歹,我反倒是認為我當初是佛心來著才會來他們公司上班上身體健康的!
早知道當初就堅持不要拿薪水,我的工作自由就不會被限制到最後也開始變得會斤斤計較!
(斤斤計較指:因為工作不自由,所以開始計較他付給的薪資跟福利不成比例什麼的.... )
現在離職後,深深覺得過去半年的我真的是鬼遮眼了!
以後談合作,只有特約,要我回去當正職,想都別想!
簡而言之~
給我工作上的自由,薪資都好談,要用工作限制我的自由,那就請拿出合理薪資與福利。
離職心得~
事業有時候就跟談戀愛一樣,適時設下停損點是必須的,
沒必要相互屈就到心生怨懟還不斷繼續合作,這對彼此只是種折磨。
還有,遇到付你一份薪水就要你做超過原本談定的工作內容,且該給的福利都沒給的
慣老闆,根本什麼都不用說了,當然是要〝快逃阿~~~~~~~〞!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