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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別以為沒拍到裙底或裸露私密處就沒事,日本神奈川的川崎市40歲的大叔大高亮輔,在東
急田園都市線電車上偷拍一名女大學生,儘管拍的是「全身照」,仍依違反《防猥褻言行
條例》(防止条例違反「卑わいな言動」)被捕。
事件發生在8月28日傍晚5時45分左右,川崎市環境局職員大高亮輔在電車上拍攝21歲的女
大學生,女學生發現後對方行徑可疑,且聽到疑似拍照的聲響隨即報警,警方以現行犯逮
捕大高。川崎市環境局對於員工「出事」致歉,並表示若確定事實會予以適當處分。
《防猥褻言行條例》規定就算只是拍照,如果女方感到不安憂慮,即可以逮捕偷拍者,甚
至只是把鏡頭對著,還沒按快門,只要女方報警,「偷瞄者」一樣會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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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對方的確是讓任何人不快
之前我PO過在日本只要被女子報警性騷擾基本上是99%定罪
而且以日本的職場文化來看 公司出面道歉 解雇員工根本就是潛規則
雖說日本性產業發達 男性父權跟台韓相比也不惶多讓
但是公私領域分野清楚 法律規範 比起台灣似乎更進步
在家裡 在電腦裡 在腦袋裡 要如何變態不倫 日本容許程度高於我們這些所謂~儒家傳統~
的國家
對於落實未成年買酒 買情色書刊..等 也比台灣做的好
好啦 此新聞我好奇的是 如果是女子偷拍攝男人勒? 也是觸犯防猥褻言行
條例嗎? 因為偷拍全身照就觸法甚至可能丟了工作 只能給這大叔一點點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