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ppylove (罌粟之戀)》之銘言:
: ※ 引述《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之銘言:
: 其實我覺得現在的問題是有點雙重標準
: 就是同性戀者會出來爭取權益,這OK,言論自由,也有出來爭取權利的自由
: 問題就在於,不能有反對同性戀者出來遊行的聲音,一有,就說你歧視同性戀者XD
反對一個族群出來爭取自己的基本人權
這...
這就是歧視沒錯啊?
: 如果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是平等的話,就不存在歧視。一方面同性戀者覺得自己是正大
蛤
: 光明的,但另一方面又聽不得半點反對的聲音,你敢反對,那就是歧視。那還不是說明
: 同性戀者自己認為自己是弱勢群體。
為什麼"同性戀者覺得自己正大光明"是不被允許的?
難道同性戀應該穿著頭罩在路上走路,牽手是褻瀆?
還是今天你跟你女友走在街上牽手
你也會被批評
"挖,異性戀還這麼高調喔?"
還有
同性戀本來就是弱勢群體啊
搞笑嗎XD
不能結婚的是誰啊
: 現實同性戀者也的確是弱勢群體,所以才需要大動作出來遊行爭取同性戀婚姻。但是如
: 果能夠投票的話,肯定同性戀婚姻不會通過,不通過的話同性戀者又說自己被歧視。是
: 怎樣,所以一定要支持同性戀婚姻才行嗎?不支持你就是歧視,搞哪樣?
啊黑人沒辦法跟白人吃同一間餐廳
想推法律破除隔離
結果不通過
這本來就是被歧視啊
很難懂嗎?
基本人權不是多數少數決的問題而已
: 根本就自始至終沒有基於平等的平臺啊。異性戀者根本沒有不能激烈表示反對就是了,
: 是這樣嗎?XD 到底誰是弱勢群體?到底要怎樣多元?異性戀者反對同性戀也是多元的一
: 環吧XD
基於平等的平台?
同性戀從一開始就跟異性戀不平等啊
現在反而是異性戀在抗議自己的話語權還不夠大?
感覺好像看到別的人權議題的影子啊
"女人有了財產權還想怎樣?
還在那邊爭投票權?男人不能激烈表示反對就是了?
到底誰是弱勢群體?"
很簡單啊
看誰的基本人權還不完整不就知道了
你當然可以反對別人擁有基本人權啊
在制度上是可以沒錯
但你有想過基本人權不完整的人的感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