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個政策應該是依據CEDAW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 第5條 性別刻板印象和偏見
: (a)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以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任務定型
: 所產生的偏見、習俗和一切其他做法;
這次的決議確實就是以這一點來要求相關單位改進
: 再由施行法第4條:
: 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合公約有關性別人權保障之規定,消除性別歧視,並積極促
: 進性別平等之實現。
: 參考網頁:
: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專區
: http://www.gec.ey.gov.tw/Content_List.aspx?n=F4D8BA36729E056D
: 有版友說應該要自由選擇穿裙子或褲子,我覺得這提議不錯
: 不過這樣依照公約來看男性也要有選擇穿裙子或褲子的權利
: 不知版上各位有何看法?
先說明一下~
所謂"性別歧視"是這麼一回事,
通常所指的是對特定性別有較優越的信念或是貶抑特定性別的態度,
而作出任何在性別上的差別待遇。
"性別刻板印象"看似是另一回事,但其意義中即隱藏了上述這樣的概念,
而發展出各式性別期待,廣義上也是歧視的一環,只是一般人沒查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