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4-09-13 18:09:00未滿三個月直接提離職就好,可以用Mail寫信給該主管及其他主管,表明這份工作不適合,故想於何時離職,並請妳朋友存相關信件往返資料,以利保護自己,就算主管不簽也沒關係還有記得留下line對話及相關聊天軟體時的訊息,並請她回想一下,當時發生這些的地點和時間,這也要用來保護她勞基法規定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要於十天前提出離職,但原po朋友未滿,所以可以用我說方式跟公司主管提,只是信件一定要保存另有板友提到性平法,可以請原po及朋友去看一下第12/13/27條了解一下,可以用來保護自己的法條,還有如果有打卡紀錄也要保存,免得到時給薪給得不甘脆,雖然要離開了但好歹也做了一個多月,不要便宜這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