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也有同樣遭遇.爸爸外遇棄家
他媽媽努力將我朋友和他哥哥及妹妹帶大
然後年老無依無靠的那個爸爸就跑回家裡要錢,要不到就到上班地點鬧
接著就告上法院.要三個子女每月付撫養費養他
就像法官說的”父母親聲請給付扶養費,大都會打個折判准”
判每個人要給他2000元,合計6000元
雖然我朋友不爽給,但還是只能接受,只求他不要再出現
他爸在法庭上講的也是--想起年輕時做的一些事,覺得很荒唐也很後悔,
只希望能和子女在一起,重溫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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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947329.shtml
30年前,南投縣宋姓富商因外遇拋家棄女,
甚至迷信么女會剋死他而把么女丟包在公園內,
積欠兩女兒近400萬元撫養費分文不付,妻子一度因生活無著要尋短。
30年後他生意失敗,向法院聲請要二個女兒給他扶養費,遭法官駁回。
法官調查,宋姓男子早年做五金生意很成功,曾同時擁有透天樓房和五輛轎車,
但因與小三同居,拋妻棄女,最近生意失敗,心臟主動脈剝離,房產被法拍。
他向法院聲請,要二個女兒按月給他五千元撫養費。
法官審酌,直系血親之間,負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但宋男30年來未曾探視過妻女,也未付一毛錢生活費,致妻女生活無著,
妻子一度因而要尋短,「二女兒依法免除對爸爸的扶養義務」。
宋妻出庭作證說,丈夫在離婚前即和小三同居,迷信算命之言,
「小女兒日後會剋死爸爸」,把剛滿周歲的女兒,棄置在公園,
她聽三歲的大女兒回家訴說,趕緊搭計程車趕到公園,
看見小女兒哭叫爸爸,正準備跨過欄杆過馬路,再晚一步就性命不保。
離婚後,她到處打零工,有回還從鷹架跌下,因為生活困頓,
好幾次想要尋短;二個女兒沒有爸爸,跟著她四處漂泊。
大女兒出庭說,
爸爸允諾離婚後要按月給母女生活費一萬元,唯30年來一毛錢都沒付,
也沒來看過她們母女。她和妹妹只得半工半讀,完成學業,
爸爸明知有二個女兒都不探視,「庭上,你覺得我需要按月付五千元給他嗎?」
宋姓男子在庭上說,他現在的財產只剩下一輛價值約10萬元的老爺車,
想起年輕時做的一些事,
覺得很荒唐也很後悔,只希望能和兩個女兒在一起,重溫父女親情。
法官指出,父母親聲請給付扶養費,大都會打個折判准,但這起官司,
聲請人實在離譜,自己吃香喝辣,30年來不顧妻女死活,扶養聲請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