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litachin (我肚子好餓)》之銘言:
: 在這件事情上,我是認同判他死刑的
: BTW後面會有我的故事,只是想說出來舒服一點
: 所以如果覺得理念不合的人或覺得文章太長可以選擇跳過或看到這裡就離開XD
單就這個案子來說,從過往的死刑定讞紀錄來看
我認為是不會被判到死刑
目前尚待行刑的死刑犯名單裡.涉及情殺的,只有王鴻偉
王跟張一樣是趁女方上班時,埋伏襲擊將對方砍死
但是王砍的不是女友,而是他追求對方被拒絕後憤而行兇
王砍死對方後將屍體丟在路邊,然後丟刀丟車,
跑去淡江大學假裝車子被偷了,所有的一切都不是他做的
一審原本是被判無期徒刑,
但是他在監獄見家人時,要家人不要跟被害人和解,此舉被認為沒有悔意
從此之後7次發回更審,法院皆依殺人罪判他死刑,最後死刑定讞
==
他們家有精神病史,
如果女方沒有拒絕當事人.就....
她先拿刀攻擊,當事人為了自衛將刀搶過來誤砍
西瓜刀是放車上防身用的,不知道女方為什會中刀 以上為歷審辯詞
行不通後,開始找獄中教悔師跟牧師來拯救他
王鴻偉是個年輕又善良的人,是被邪惡力量影響 獄中教悔師溫媽媽
我接這個案子不是為了錢 王鴻偉的律師
再補一個,
我認識的人是當時看到被害人遭人用賓士車撞倒後,塞進後車廂的民眾
王的律師指控那些警察跟所謂的目擊者都是被死者家屬花錢收買的
但我只要知道以下這點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