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過] 店長不讓我離職..

作者: a1768200 (^.<)   2014-10-14 14:50:14
我在麥麥打工一陣子
但因最近家中問題和一個機會
所以很突然地要獨自搬出去租屋
那這樣打工的錢就沒辦法cover我的生活所需支出
如果這個月下旬不找到新工作開始,那我將會付不出12月的房租....
所以我必須離職另尋正職工作
表明最晚只能待到10.20
有跟店長講了說我大概的情況
店長說所以呢?
我說所以我要離職……
然後店長當場直接轉頭走人走出店門外回家了!!!!!
連個不行或喔之類的回應都沒有,一聽到關鍵字就直接走人
然後雖然我很不爽,但還是想私下再找個時間溝通,可是店長那陣子都一直休假,我完全
遇不到她,要碰到她可能要等20號之後,但也不一定
後來好不容易碰到她一次,但當時她在跟別家店長處理公事所以我也不能打擾
實在沒辦法當面講,我就留了一封信給她,寫明我所有的原因和不得已,可是她也都還是
不理我,有一次她休假但回店裡排班表也是當我隱形人,不理我
可是我已經找到新工作了,卻不知道能不能離職
現在弄得我也很無奈又不爽......
我明明只是一個小小打工妹而已......
嗚嗚我到底該怎麼辦??
作者: a150237 (文鳥der屁屁讚)   2014-10-14 14:51:00
有什麼好猶豫的啊...時間到就走人阿 你提離職時應該有寄EMAIL存證吧?
作者: arthur123599 (路人)   2014-10-14 14:53:00
是怕拿不到薪水嗎?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0-14 14:53:00
寄EMAIL存證啊
作者: YMSH205 (^^)   2014-10-14 14:55:00
可以打電話給你所在縣市的勞工局詢問 他們有一定的SOP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0-14 14:55:00
工作3個月~1年未滿,10天前預告;1年以上~3年未滿,20天前預告,工作滿3年以上,30天前預告
作者: Fanning (分你)   2014-10-14 14:57:00
員工要辭職還可以無視當沒發生 超誇張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0-14 14:57:00
打電話問一下勞工局也可以
作者: ferminyu (素小天)   2014-10-14 15:01:00
我建議妳除了正職外,可以兼職假日班或是一個禮拜上兩三天晚班,請問現在還是一樣分上下半個月匯到郵局嗎?其實店長如果有考慮,升管理階層薪水還是不夠嗎?建議繼續兼職的考量是3.5HR供一餐對原波多少有些幫助
作者: ytan1155 (小毛)   2014-10-14 15:09:00
F大是店長?
作者: ferminyu (素小天)   2014-10-14 15:11:00
我不是店長,只是以前在台中讀書時曾在朝馬麥當當打工過兩年,對麥噹噹還算了解
作者: gn00093006 (深藍永恆)   2014-10-14 15:14:00
沒什麼不能離職這種事 已經告知了時間到就可以走了不過小心有些會故意不發薪水給你
作者: limbcc (limbcc)   2014-10-14 15:15:00
傳簡訊跟寄信證明你在幾月幾號提過離職,順便附上勞基法證明幾天可以走人!時間到就走!請記得留證明!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0-14 15:17:00
離職預告參見勞基法15、16條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4-10-14 15:31:00
不發薪水到時候你申訴還不是要乖乖吐還給你再不爽新聞媒體最喜歡報這種東西…嘿嘿
作者: StLunacy (喔耶!!!)   2014-10-14 15:32:00
請記得留上下班打卡紀錄阿!!
作者: devildevil (雷恩)   2014-10-14 15:46:00
查勞基法看怎麼做
作者: ytw8216 (ytw)   2014-10-14 16:04:00
依勞基法規定做,時間到就走人,敢扣薪資就去申訴
作者: bettyshinn (跟寶寶說再見)   2014-10-14 16:06:00
打卡記錄記得拍照~
作者: cc618000 (鍵盤5566)   2014-10-14 16:08:00
他會到家裡抓你去上班?
作者: jokermask (JOKER)   2014-10-14 16:12:00
我記得勞基法的預告天數是資方資遣才要吧。
作者: hotaka (離...)   2014-10-14 16:42:00
員工離職也是要給預告期的
作者: rainbowsay (終會天晴,幸福遇見)   2014-10-14 16:59:00
員工離職與資遣預告時間相同,記得保留提出離職的時間及離職信,離職信或mail轉交主管及人事,建議2人以上知情,謹慎一點可以傳line或是電話錄音,確定主管知道你離職,記錄至少保留到收到薪水那天
作者: imhaha (嘿嘿)   2014-10-14 17:05:00
這種老闆其實很多...
作者: alice0955g (我愛小綿羊)   2014-10-14 17:22:00
爆料了啦
作者: justmomofun   2014-10-14 23:19:00
好好跟他講不聽的話~一切就照勞基法走囉~不要怕!!!顧好自己比較重要~不然到時候你沒地方住~他也不會理你吧~
作者: tpstps (碰藤)   2014-10-15 18:40:00
有告知過就可以直接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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