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麥麥打工一陣子
但因最近家中問題和一個機會
所以很突然地要獨自搬出去租屋
那這樣打工的錢就沒辦法cover我的生活所需支出
如果這個月下旬不找到新工作開始,那我將會付不出12月的房租....
所以我必須離職另尋正職工作
表明最晚只能待到10.20
有跟店長講了說我大概的情況
店長說所以呢?
我說所以我要離職……
然後店長當場直接轉頭走人走出店門外回家了!!!!!
連個不行或喔之類的回應都沒有,一聽到關鍵字就直接走人
然後雖然我很不爽,但還是想私下再找個時間溝通,可是店長那陣子都一直休假,我完全
遇不到她,要碰到她可能要等20號之後,但也不一定
後來好不容易碰到她一次,但當時她在跟別家店長處理公事所以我也不能打擾
實在沒辦法當面講,我就留了一封信給她,寫明我所有的原因和不得已,可是她也都還是
不理我,有一次她休假但回店裡排班表也是當我隱形人,不理我
可是我已經找到新工作了,卻不知道能不能離職
現在弄得我也很無奈又不爽......
我明明只是一個小小打工妹而已......
嗚嗚我到底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