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跟原PO的情況不太一樣,不過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大概九月的時候吧(忘了)我走在學校的人行道上
突然前面同班的學轉過頭直呼「太誇張了」
我朝他比的方向一看,一輛賓士緩緩行駛在人行道上......
因為那時候才剛上完課,身心俱疲,於是錯過了拿起手機拍照的好時間
(事後想想我真笨,不管再怎麼累都應該要拍起來的w)
後來跟我走在一起的同學說,他看到雨刷旁邊貼著臺中市議會的停車證
(嗯?我們又不是臺中的學校?)
總之那輛車給我的印象實在深刻,當下其實有把車號背起來,不過沒跟朋友講所以又忘記了
那時候雖然沒有被叭,不過司機一直用手示意我們離開他的行徑路線
可是這裡明明就是人行道啊......雖然人行道很大條可是汽車道更大條啊......
到底為什麼要開上來啊= =
遇到這種情況除了拍照打卡作紀念(?)還可以怎麼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