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sda (板橋金城武拉斯達)
2014-11-14 23:12:19版上之前有討論這問題
我寫了比較好懂的版本
在八卦版也看到 順手轉過來
大家可以隨便看看
作者: balahaha (小妹哥)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政府要動郵局的錢投資中國
時間: Fri Nov 14 23:03:19 2014
郵局原來不是拿存款戶的錢去賠
來源網址:http://csc79.blogspot.tw/2014/11/blog-post_14.html
最近看到相當激情的一篇文章,內容大意是郵匯局要拿「存款戶」的錢到大陸去投資,好
多存款戶都好緊張,可是到底該不該緊張呢?從之前的四大公股被倒帳,到現在的郵局,
都有人擔憂這個問題,我想,不如來好好認識一下,「存款」是什麼東西。
首先各位「存款戶」應該先檢查一下自己的「存款」, 在銀行的其中一種財務報表,資
產負債表中的位置,郵局處理存款的狀態也類似銀行。
銀行的資產負債表,簡化過後,大致會長成這個樣子:
資產 負債
銀行的股權(equity) 現金(存款戶的,因為存款戶存款等於是銀行跟存款戶借貸)
現金(銀行自己的)
就是說,銀行有兩種現金,一種是資產(自己的現金),一種是負債,你的存款,就屬於
銀行的負債(也就是右邊的那種現金),原因很簡單,當你存款的時候,你其實就是借貸
給銀行,進而得到利息,拿台幣來說,對銀行而言,大概就是妳每存一塊錢他就得多出1
毛3的利息費用。
那麼銀行投資是怎麼一回事?我們先簡單思考拿現金投資的情況,就分成兩種,一種是拿
左邊的現金去投資,一邊是拿右邊的現金去投資。
拿左邊的現金去投資,當然不關存款戶的事情,原因很簡單,那些錢本來就不是存款戶的
,你銀行一開始要設立也會有現金,沒人會管那些錢要蓋辦公大樓還是要幹嘛,因為錢是
銀行自己的嘛。
另一種情況就是拿右邊的錢去投資、放款、或是去買東西,這時就相當於銀行跟存款戶借
貸,賺取中間的利息差異。
好,問題來了,那右邊的存款會不會被倒帳呢?可以說是會,也可以說不會。
理論上來說,存款,也就是借錢給銀行,當然是會被倒帳的,因為所有的借貸,都存在著
信用風險。
不過,近代的銀行屬於特許事業,受到各種機構的監管,因為銀行肩負一個國家供應經濟
活動所需貨幣的責任,所以不可能放任銀行隨便使用存款戶的錢,你既然擁有政府給你的
特權,你就得對政府負擔更多的責任。
拿中華民國的銀行來說,就全部都會受到中央銀行跟金管會的管制,那麼中央銀行跟金管
會又會參考什麼標準來管制銀行呢?
世界各國的中央銀行,為了清算自己的國家的貨幣,都有加入國際清算銀行這個組織,所
以他有時被稱為「央行的央行」,而國際清算銀行提出了一套管制銀行的國際通用標準,
叫做巴塞爾資本協議(Basel III)。
巴塞爾資本協議中,明確規定了資本適足率與風險認列這兩個東西的規範。這有兩個意思
:
1. 銀行要收受存款(增加右邊的負債),則他們的資本(左邊的股權)必須要維持最低
的數量,也就是說,你自己的錢如果只有一塊錢,就不準你收一百元的存款。
2. 當銀行要動用到存款戶的錢(右邊的現金)來投資的時候,必須在左邊事前認列一定
的風險來賠,這句話的意思是,比如說今天郵局用右邊的錢,跑去買了一百億的中國國債
,則可能左邊要拿十億的資本出來鎖住,不準動用,因為是要準備國債大跌的時候拿來賠
的。按照現行的巴塞爾協議,投資所有商品都必須這麼做,唯一的例外是銀行所在地的國
家債務,也就是持有本國貨幣(央行的負債)與國債不需要提列資本。
所以,如果今天銀行賠錢了,雖然使用的現金是「存款戶」的現金,但賠的其實並不是存
款戶的錢,只要左邊的資產還夠賠,那麼右邊的債權就會一直存在。也就是說,銀行投資
賠錢,雖然使用的是存款戶的「現金」,但「賠掉的」是股東的錢。賠得太嚴重,就有可
能破產,或是需要增資。
但右邊的現金(存款戶的存款)會不會被影響呢?在沒破產的情況下,當然不可能會被影
響,因為賠掉的是股東的錢。唯一的可能是,賠過頭導致連資本都不夠用,但在上面的巴
塞爾資本協定之下,幾乎是不可能發生這種事情,因為每一筆投資都必須事前拿一筆資本
出來認列風險,也就是他們一開始就已經準備好一筆錢在那邊賠了。
會有可能影響到右邊現金的情況,主要只有三種:
1. 沒照巴塞爾協定來.... 。這沒什麼好討論的。
2. 擠兌:擠兌會造成右邊的負債被強迫償還,就會變成現金只有左邊的能用,如果這時
剛好面對流動性危機,長期資產無法變現(比如說手上很多債,但賣不掉),股權就會被
燒光,就會「被破產」,像很有名的雷曼兄弟,就是在類似這樣的情況下垮掉的。
3. 銀行所在的國家國債違約:因為按照巴塞爾資本協定,當地國債不用提列風險資本準
備,所以如果違約的話,通常銀行的資本是毫無準備。
也因此,在現行的巴塞爾協定之下,除了這三種情況,基本上都不會影響到「存款戶」的
錢,而國內的金管會、中央銀行,對於金融機構的管制,也同樣是參考巴塞爾協定,並透
過命令、法規、函示產生其法律形式來進行實作,而郵局不是銀行,主管機關對郵局的監
管通常又比巴塞爾協議更為嚴苛。
更別提郵局與四大公股,資本都是來自於國家,只要財政部跟交通部願意增資,左邊的資
本似乎是不太可能賠光。
那有人可能會有問題:可是我還是覺得郵局投資大陸怪怪的,該怎麼辦?這可以分成兩個
部分來討論,一個是該不該投資,一個是你有沒有資格說話。
「存款戶」在上面的情況下,當然沒有資格說話,是你自己把錢借給對方的,你也拿到了
利息當作報酬,賠錢也不是賠你的,是賠股東的,當然不會因為你的存款多、或存款少,
而必須對你負責,簡單來說,干你屁事。
然而,郵局的問題是,郵局收入一部份是來自於郵政特許事業(賣郵票、信件寄送等等)
,也就是說,他的利潤來自於政府特許與壟斷,應該對政府負起責任,而他的股東是交通
部,交通部也是間接拿納稅人的錢當股東的,所以郵局賠錢等於是納稅人賠錢,如果以「
納稅人」的身份來對郵局的投資發表看法或是抗議,可能還間接有一點資格。
至於該不該投資中國呢?恐中與媚中不如知中,前面兩個在我眼中都有點不夠客觀。中國
是一個高度發展的經濟體,經濟成長率在台灣的三倍以上,當然存在許多投資機會,只是
有報酬就有風險(未必是信用風險),這就是投資的等價交換原則,不需要懂巴塞爾協定
,只要看過鋼之鍊金術師就會知道了。
承擔能承擔的風險,賺取應得的利潤,我覺得沒有什麼「該與不該」,只有選擇背負什麼
風險來取得報酬的問題,評估自己的承受力,願賭服輸,如此而已。
中國那邊的錢荒要台灣的錢去填吧,一句話,丟進海水裡還會有聲音,送給強國人什麼都不會有
作者: shizz (吃不到羅蔔的驢子) 2014-11-15 00:49:00
推! 解釋清楚!
作者:
wizcat (wizcat)
2014-11-15 01:46:00推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5 08:56:00中國現在有錢荒 = =
作者:
nugundam (對小白講理沒用的)
2014-11-15 09:05:00公民版的疑問我也想問,巴塞爾協議對郵局有效?口頭的保證這幾年下來吃過多少虧了不知道??投資當然有風險,但不給稽核不給查,資金移出不容易況且已經有欠債不還的例子了,還要拿大錢砸??
作者:
vfhiroki (HAHAHA)
2014-11-15 23:27:00還沒看淡怎麼都沒有人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