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警告 william2001

作者: maxxsu (絕望生魚片)   2014-11-15 23:36:49
11/15 loveponpon R: [討論] 談先生選情,蔡依珊落淚 #1KPYoBWB (WomenTalk)
→ william2001: 不過我講這個板應該沒有人懂的。因為不讀書嘛。 11/15 01:41
違反板規15.警告一次,再犯禁言半年起跳。
♥娘 翻車生魚片 娘 ♥ 聯合公告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5 23:38:00
♥♥♥♥♥♥♥♥♥♥♥♥
作者: BirthdayBoy (生日哥)   2014-11-15 23:39:00
哈哈哈哈你看看你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4-11-15 23:39:00
^_^
作者: master2102 (仙草凍奶茶)   2014-11-15 23:39:00
原來是為了這個,難怪沒辦法跟我們討論雞腿文,工作辛苦了!!!要吃雞腿嗎?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5 23:41:00
聯合公告好亂啊!!!!
作者: maxxsu (絕望生魚片)   2014-11-15 23:42:00
娘娘最喜歡在FB偷婊我 才不看呢 哼 >_<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5 23:43:00
不就是那個在某篇文章把瘋狂騷擾別人的行為講成“有心”的那位嗎 呵呵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5 23:52:00
本來就有心啊。我沒有認識這麼癡情的男人。但我自已才不會這樣子。因為沒有女人值得這樣子付出你不懂立場不同,解釋就不一樣嗎?為什麼一定要站在女性立場發言呢?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5 23:53:00
因為這裡是女版.......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5 23:54:00
因為他的作為已經造成當事人的困擾而且當事人已經說了非常不喜歡 懂得尊重他人意願才叫真的有心 不然只是噁心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5 23:58:00
沒有版規規定是什麼版就一定得站在那個立場。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5 23:59:00
癡情個屁 所以你認為都不需要顧慮對方的感受嗎 如果有一天有個女人值得你這樣癡情付出 我只能說那女的很衰
作者: shigurezuki ( )   2014-11-15 23:59:00
所以立場不被認同也只是剛好呀呵呵~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5 23:59:00
如果那個原PO有意願的話,那個男的就不用那麼累了。天底下就沒有癡情這兩個字了。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00:00
我彷彿看到FA穢土轉生了......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4-11-16 00:00:00
哈哈哈哈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00:00
人人都是合就來,發現不對盤就離開的話。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00:00
立場不同~~~我只有覺得是癡呆 不是癡情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01:00
像我就是這種的,所以才覺得那個男的是個情種。我的個性是不能理解那個男的到底是哪邊有問題啦。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4-11-16 00:01:00
看起來是還沒醒的樣子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01:00
我不接受鳴佐沒在一起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02:00
那你快去跟魚片..........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02:00
這不是站在女性立場發言的問題 我相信就算版上有其他男性也不會認同這種男人瘋狂騷擾女人的舉動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03:00
騷擾是女性觀點啊。又不是男性觀點。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03:00
我只接受生魚片X娘娘,逆CP不可!!!!
作者: shigurezuki ( )   2014-11-16 00:03:00
唉唷那只是他的個人立場,不等於男性立場啦~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4-11-16 00:03:00
一人一信 支持情種與威廉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作者: maxxsu (絕望生魚片)   2014-11-16 00:04:00
翻車魚 妳...........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04:00
要搞"我愛你但這與你無關"也ok啊 但請到旁邊自己愛 騷擾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04:00
度,本來就是得沿街發問券,賣商品。你們看事情難道都只站在1個角度看嗎?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04:00
==================生魚片X娘娘=======================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05:00
你根本就是自私阿 你還是不要去追求別人好了 有理說不清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0:05:00
我完全看不懂某人推文的邏輯
作者: hyde19691983 (篝)   2014-11-16 00:05:00
版娘可以水桶嗎(敲碗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05:00
我就舉了推銷的例子啊。推銷員本來就是自私的。不然怎麼賺錢啊。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0:06:00
問我哥看不看得懂 他回我他是寫三小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06:00
路上推銷也要看方法 利用大家好心在騙搭話就是騷擾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06:00
某H也太沒肚量了,意見和你不同就得水桶啊。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06:00
相對主義論還真好用 角度不同也有其界限 他已經侵害到當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07:00
事人的生活行動通訊等等自由一大堆權益了
作者: hyde19691983 (篝)   2014-11-16 00:07:00
唉唷我又沒說桶誰?對號入坐什麼
作者: BirthdayBoy (生日哥)   2014-11-16 00:07:00
大家注意一點 可不要在警告文內被桶啊XDD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07:00
是啦。你沒有指誰啦。呵呵。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08:00
有些事情本來就不能做 是分寸的問題 不是什麼角度不同而已推銷員跟這有什麼好比的 瘋子比推銷員嚴重百倍 是你自己搞不懂危險程度
作者: hyde19691983 (篝)   2014-11-16 00:08:00
可憐。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08:00
一個是推銷商品,一個是推銷自已。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09:00
拿一個失去理智的瘋子跟無害的推銷員比 呵呵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09:00
我機是覺得有可比性啊。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09:00
穢土轉生真是太可怕了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09:00
如果說以愛一個人為名就以為可以盡情騷擾侵害他的權益 那
作者: shigurezuki ( )   2014-11-16 00:09:00
理解"每個人都有不同立場"的這件事又不等同"所以必須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11-16 00:09:00
沒違規為什麼要水桶 這種推文本來就很莫名= =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10:00
我想知道翻桌說的是甚麼+..+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11-16 00:10:00
不認同w但吵著要版主水桶的也沒有比較好
作者: shigurezuki ( )   2014-11-16 00:10:00
認同momomom版友說的,相對主義還真好用阿~(菸)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10:00
就是火影忍者中的一種忍法,把死者召喚出來當召喚獸用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10:00
那你覺得不用顧慮女生的感受嗎
作者: vacancy619 (磚)   2014-11-16 00:11:00
同理心,很難嗎?
作者: hyde19691983 (篝)   2014-11-16 00:11:00
個人觀點,也沒需要你認同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11:00
同理心這句拿來這裡用超靠北的XDDDDDDDD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4-11-16 00:11:00
將心比心啊(趕流行)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12:00
你覺得不用顧慮男生感受嗎?
作者: tingyu1021 (阿框)   2014-11-16 00:12:00
真的是神邏輯欸 傻眼@@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13:00
你也可以躺著給女生追啊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13:00
你懂不懂什麼是跟蹤狂?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13:00
會追得很累是用錯方法了 將心比心好嗎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13:00
所以我能夠同情那個男生的那種心情。
作者: maxxsu (絕望生魚片)   2014-11-16 00:13:00
老實說 我都是被追耶 >////<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14:00
所以你的同情就是真理嗎XD
作者: maxxsu (絕望生魚片)   2014-11-16 00:14:00
無法理解為了追女生當跟蹤狂的想法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14:00
不過我是覺得原PO可以把他介紹給我,我來開導開導他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11-16 00:14:00
同情跟合理化是兩回事 你扯在一起了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14:00
哈哈你不敢回答我的問題 所以你覺得不用顧慮女生的感受嗎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4-11-16 00:14:00
魚片偷放閃!!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0:14:00
要在一起嗎?\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15:00
天底下沒有女人值得這樣子付出。現在是21世紀了。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15:00
要在一起嗎?\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15:00
同情到可以合理化騷擾他人的事實XDDDDDDD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11-16 00:15:00
公告底下好亂啊xDDDDDDDDDDDDDDD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4-11-16 00:15:00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15:00
火氣別這麼大,吃隻螃蟹吧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16:00
灣社會才有的。現在都馬是速食愛情。人的生命是有限
作者: vacancy619 (磚)   2014-11-16 00:16:00
對沒有人權的觀念談論著不侵犯他人人權,似乎根本上就對不準了。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16:00
少在那邊扯一堆啦 自私就是自私 還自以為高高在上咧 像你這種人只是把女人當成獵物而已啦 連愛是什麼都不懂
作者: hyde19691983 (篝)   2014-11-16 00:16:00
說的好像全台灣的愛情你都了解一樣
作者: mayound (獸控)   2014-11-16 00:16:00
我是鼬佐派的(舉手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16:00
那是騷擾被害人十年 不是追人家十年 幹都失聯了還說追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17:00
為什麼有人可以這麼信誓旦旦地說全世界都速食愛情呢XD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17:00
不過這麼多人跟他講有屁用 這人明顯不是反串就是沒救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17:00
我基本上是不相信有輪迴,還有前世今生那種東西的。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18:00
說不定看到有人跟他戰他在電腦前都興奮起來勒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18:00
你們的派別我無法!!!! 剛剛魚片有提醒過了喔~~~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0:18:00
他找到了他的Soulmate了\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18:00
安安,三朝☆身寸☆惹ㄦobov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19:00
我講得都是主流啊。我又沒說全部。呵呵。真有趣。
作者: ChrisOvO (YOMAN)   2014-11-16 00:19:00
你根本是FA吧~~~~XD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19:00
好想寫文啊,關於跟蹤狂與跟蹤狂迷的虐心小故事
作者: hyde19691983 (篝)   2014-11-16 00:19:00
只有你的世界是主流吧,自以為自己看到的就是全世界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20:00
我看妳乾脆周末就來個(糟糕)小故事之夜好了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14-11-16 00:20:00
小故事不錯耶~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20:00
你覺得追求女人可以追求到去打擾人家的生活甚至對方都拒絕了還死纏著 然後還說是主流 可笑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0:20:00
就算全世界與你為敵 我永遠站在你這邊 好浪漫唷>///<
作者: hyde19691983 (篝)   2014-11-16 00:20:00
什麼樣的人的眼映照什麼世界而已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20:00
速食愛情不是主流嗎?呵呵。你好好笑哦。
作者: hyde19691983 (篝)   2014-11-16 00:21:00
呵呵,你的愛情世界好悲哀喔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21:00
先不理這人了 推薦大家一本書 惡夜執迷"obsession"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21:00
我是記得有問卷專門在做這種問題的。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22:00
裡面有用案件去舉例描述愛情跟執迷的不同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22:00
最近在跟電影小說>w<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22:00
你既不覺得速食愛情是主流,又討厭那種追很久的,
作者: hyde19691983 (篝)   2014-11-16 00:22:00
就活在自己世界還覺得自己很癡狂啊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23:00
所以我搞不清楚你覺得男生追女生倒底是幾年才叫做合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14-11-16 00:23:00
很久的書耶,不知找不找的到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23:00
男人騷擾女人然後你還問說不用顧慮男性感受嗎 請問是要顧慮個屁
作者: nightkupa (kupa)   2014-11-16 00:24:00
w就是違反板規啊 這傢伙到底怎麼回事?
作者: hyde19691983 (篝)   2014-11-16 00:24:00
討厭的是聽不懂人話人家已經明確拒絕的g縣廚好嗎,從頭到尾搞不清楚重點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24:00
那男人強姦女人你是不是也要問說不用顧慮男性感受嗎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25:00
所以你覺得愛情的決定權是在女方而已嗎?被追的就是高高在上,可以主觀地決定要或不要?追求者的那方就活該倒楣得看對方的臉色?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26:00
你不用反問我阿 我的問題有那麼難回答嗎 還是你不敢回答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26:00
就說了你可以躺著讓女生來追你啊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26:00
所以我一直搞不懂妳們所謂的標準是在哪邊?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27:00
你看看翻桌魚都是躺著讓人來追的 學學好嗎~~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27:00
到底是用什麼樣子的尺度或是什麼樣子的追求方式是合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27:00
對阿 本來就是被追求者決定要或不要 有啥問題嗎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27:00
騷 擾 當 道 ! 天 下 歸 心 !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27:00
不用跟他鬧了 他就是在釋義上打轉 你說A他說B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0:27:00
你跟那位跟蹤狂乾脆交往算了 心靈如此契合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27:00
靠,我沒有腿啊!!!! 根本不能追人X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28:00
不然我就還會在未來某個時點看到有1個男生很可憐,老
作者: hyde19691983 (篝)   2014-11-16 00:28:00
奇怪你可以不要追啊聽不懂人話是吧你不會找一個珍惜你的女人喔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28:00
笑死人 又沒人逼你追 你自己要追求的 當然要尊重對方意願不然還要對方配合你喔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4-11-16 00:28:00
有電動輪椅唷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28:00
你能想像美人魚的痛苦發生在我身上嗎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28:00
你看鯊魚可以追獵物 明明就可以游泳!!
作者: BirthdayBoy (生日哥)   2014-11-16 00:28:00
雞排~~~ 爆米花 ~~~ 有Spe166口水味板的喔~~~~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4-11-16 00:29:00
...不考慮訂做嗎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29:00
我說要追你 你就一定要跟我在一起之類的吧X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29:00
我懂了,原來你們女生的心態就是被追的就是高高在上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29:00
講電動輪椅會讓我想到豆豆先生那款XDD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11-16 00:29:00
我要兩個卡芙
作者: collen66 (儀)   2014-11-16 00:29:00
奇推共賞XDD
作者: hyde19691983 (篝)   2014-11-16 00:29:00
就活在自己世界啊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29:00
雞排一份要切不要辣
作者: vacancy619 (磚)   2014-11-16 00:30:00
為什麼被追的要在上面>///<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30:00
............請給我一份50克的低鹽蒟蒻干謝謝T_T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30:00
高高在上的是你吧 你認為別人都要配合你 這不是高高在上是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4-11-16 00:30:00
天氣冷了吃臭豆腐鴨血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30:00
標準不明確地介定清楚,然後有男的闖入誤區就該活該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30:00
女:我沒感覺又討厭跟蹤狂不行嗎?QAQ
作者: BirthdayBoy (生日哥)   2014-11-16 00:30:00
好的! 咖啡兩杯 雞排一份 請慢用!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0:30:00
珍奶一杯半糖去冰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30:00
william2001,你真的可以躺著給人追啊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30:00
總之跟蹤狂的行為跟追求或者戀愛根本不能畫上等號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4-11-16 00:31:00
金城武 我來了
作者: collen66 (儀)   2014-11-16 00:31:00
靠XDDD被追的人本來就有權利決定要不要接受阿神邏輯
作者: BirthdayBoy (生日哥)   2014-11-16 00:31:00
好的! 蒟蒻干 附上Spell6的口水當沾醬!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31:00
各位版友想戰請不要拿一般追求者的拒絕跟追求來舉例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31:00
吃海鹽可以捕衝礦物質啊(吐海水出來)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31:00
呵呵呵呵。我終於明白你們的心態了。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31:00
那沾醬幫我另外包 吃太多醬料會水腫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32:00
沒人說女人被追就是高高在上啊 是她有選擇權和決定權而已有那麼難懂嗎
作者: BirthdayBoy (生日哥)   2014-11-16 00:32:00
好的 臭豆腐鴨血一份 珍奶一杯 請慢用(皆含Spell水)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4-11-16 00:32:00
因為食安問題 現在都不敢吃太多醬料的東西 嘆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32:00
你不要這樣嗆他 他沒有躺著被追過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32:00
女:10年前明明就說不喜歡你了啊~(菸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32:00
你覺得是騷擾,站在追求者的角度不是啊。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32:00
那根本不是被追 是被騷擾被加害 不要用追這個字~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32:00
我現在覺得有點被抽乾了(變成魚乾)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33:00
那醬料還你 別再吐出來了喔^.<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33:00
請問你如何定義追求所產生的浪漫愉越和騷擾呢?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33:00
騷擾就是騷擾 追求者自己不承認騷擾 也還是騷擾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4-11-16 00:33:00
等等,推文怎麼了!!!!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0:33:00
老闆 這珍奶有魚腥味耶(吸吸吸)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34:00
闖你們的禁區呢?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34:00
這推文分成兩個部分 一部分很認真地回 另外一部分....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0:34:00
超級讓人不舒服 照你這樣講,追人還要一定要接受喔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34:00
會造成對方不舒服且制止無效 就是騷擾了 這很難懂?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34:00
只要女生覺得不舒服 只要她不喜歡你 不管你的行為有沒有犯法 就該停止了 有那麼難懂嗎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35:00
就說了不喜歡不喜歡不喜歡你了嘛(扭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35:00
舒不舒服總該有個明確的定義吧。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35:00
另外一部分充滿海水O_<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35:00
太太 我洗翻你啊!!!!!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11-16 00:35:00
這篇有爆的可能...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35:00
對方都說部不舒服也堅決態度請你不要在這樣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36:00
就已嚴厲拒絕了你還靠腰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36:00
你身上了。我覺得站在男人的立場,這不是公平的。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36:00
每個人不同啦 個體差異 這個當事人已經說很不舒服了啦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36:00
那你覺得你尊重女生很難嗎 你一定又會跳過我這個問題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0:36:00
你不會不要追喔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36:00
說站在男人的立場 你就是沒當過花輪阿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37:00
說你會痛 給個定義嗎 我明明就是拍一下阿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37:00
被推爆的公告文,充滿了跟蹤狂迷弟還有消夜跟姦情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4-11-16 00:37:00
舒不舒服的解釋本來就看當事人啊XDDDDDDD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37:00
不用談到不舒服 只要她不喜歡你 你就該停止了 很難懂嗎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37:00
一定標準咧 每個人光是吃飯的口味就天差地遠了XDD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11-16 00:37:00
底下太亂了我看不懂惹xDDDDDDD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37:00
一個社會要有一個共通的標準,這樣子以後就不用為了這種事而有悲劇的產生,我是這樣子想的啦。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4-11-16 00:38:00
這篇推文的內容也太複雜惹啦!!!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38:00
就算你沒對她做出不舒服的舉動 只要她不喜歡你 她就可以拒絕你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38:00
我說你們的味蕾都要喜歡香菜!!!一定標準!!!!!!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38:00
ZZZZZZZZZZZZZ 大家快來看被制式化的人生喔~~~~~~
作者: destiny0503 (destiny0503)   2014-11-16 00:38:00
這串在討論什麼 看不太懂XDDDD
作者: coco2501 (扣扣扣扣扣)   2014-11-16 00:38:00
要在一起嗎?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38:00
你又不是標準,洗洗睡啦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4-11-16 00:38:00
第一次聽到舒不舒服還要給別人解釋權的(噴飯)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11-16 00:38:00
要爆惹要爆惹!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0:39:00
為了跟蹤狂不惜一人戰板友 多麼情深似海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39:00
講到香菜就好想吃撒上胡椒粉跟芹菜香菜的魚丸湯
作者: vacancy619 (磚)   2014-11-16 00:39:00
就像美環追你追10年啦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0:39:00
==================有名的william 上榜了===============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11-16 00:39:00
爆!!!!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39:00
我也沒說我就是標準啊。你哪隻眼看到的?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4-11-16 00:39:00
支持威廉與多情男\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39:00
只要她不喜歡你這個人 就可以拒絕啦 管什麼不舒服
作者: master2102 (仙草凍奶茶)   2014-11-16 00:39:00
這樣的推文是要讓人家選那一邊回阿(抱頭苦思)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39:00
這叫濫用特權!!!!!!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40:00
我霸凌你然後我說我是再跟你玩 解釋全為什麼只在被霸凌
作者: sophia8810 (恩?)   2014-11-16 00:40:00
社會要有一個共同標準,跟我不一樣想法就是不標準ˋwˊ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40:00
你可以兩邊都回阿 像我一樣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40:00
版主唯一特權:可以搶到"爆"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40:00
本來就要了啊。不然追的那方很倒楣的。
作者: jerry000121 (YoYO)   2014-11-16 00:40:00
這不是正港連勝文粉絲 政黑 william哥嗎
作者: collen66 (儀)   2014-11-16 00:40:00
別讓William不開心~說什麼就是什麼~~~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0:40:00
也有男性是被追 想想明星被跟蹤狂侵入私人領域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4-11-16 00:40:00
媽我在這~
作者: master2102 (仙草凍奶茶)   2014-11-16 00:40:00
我已經有點看不懂了,求上色檔XD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41:00
支持威廉與多情男\做一發/\做一發/\做一發/\做一發/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41:00
這社會的公約數就是不得侵犯他人自由與權益 謝謝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41:00
樣子叫逾越了尺度,是大多數女孩不舒服的事,這樣子
作者: jerry000121 (YoYO)   2014-11-16 00:41:00
啊怎不在政黑捧勝文跑來這鬧啊XD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41:00
有人要上色檔 生日哥!!!!
作者: tingyu1021 (阿框)   2014-11-16 00:41:00
你現在的神邏輯就蠻讓人不舒服的呵呵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0:41:00
支持威廉與多情男\不做嗎/\不做嗎/\不做嗎/\不做嗎/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42:00
自由和權益 跟什麼愛不愛的喜歡不喜歡的無關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42:00
不需要什麼原因啦 她不喜歡你來追她 你就不能追 很難懂嗎再追下去就是騷擾
作者: coco2501 (扣扣扣扣扣)   2014-11-16 00:42:00
你可以躺著讓人追 一輩子也不用追別人 好開薰
作者: master2102 (仙草凍奶茶)   2014-11-16 00:42:00
不過will的言論讓我很好奇,是受過傷害嗎?怎麼每句話都有被傷害過的憤恨感?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42:00
勝文好啊。連勝文最後一定會險勝的,我有這個信心
作者: jerry000121 (YoYO)   2014-11-16 00:42:00
被政黑板友檢舉的連粉---william~~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0:42:00
倒霉就別追啊 不管男性女性被糾纏才倒霉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0:42:00
怎感覺某人又當這是個版了@@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4-11-16 00:42:00
等等,你沒事別扯全男性啊!我相信其他男生跟你不同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0:42:00
真的假的,被政黑板友檢舉的連粉?!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11-16 00:42:00
這有啥好警告的 放地圖砲大絕直接可以禁言了阿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42:00
他的憤恨感都針對女生的 在別版有看過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43:00
挖靠 我第一次看到鋪梗鋪那麼久的聖文梗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11-16 00:43:00
等等 政黑會檢舉連粉?!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11-16 00:43:00
這位網友講的意思這麼明顯 板主是在客氣什麼呢?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11-16 00:43:00
意外會爆 跟這種來討注目的聊幹嘛...他應該還覺得
作者: coco2501 (扣扣扣扣扣)   2014-11-16 00:43:00
真的欸 鋪梗辛苦了XDDDDDD
作者: jerry000121 (YoYO)   2014-11-16 00:44:00
他反串串到讓政黑都覺得是來亂的吧呵呵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11-16 00:44:00
埋了16頁的梗xDD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0:44:00
最怕就是根本就沒受過傷害也可以自己憤恨的那種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0:44:00
原來是為了勝文 這段三角習題的關係如野火燎原般越演越烈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11-16 00:44:00
晚上一群人陪他打發時間很有趣呢 顯然他過太閒...
作者: yaokut ( )   2014-11-16 00:44:00
XDDD 太奧妙了~~~~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44:00
沒有拉 公告佔了一夜 他舖了15頁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44:00
針對女生?呵呵。你哪邊看到過啊。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0:44:00
舒不舒服和騷擾的界線本來每個人都不一樣,更何況女生都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0:44:00
鋪梗鋪很久+1 XDDD 而且完全不懂他邏輯Orz
作者: sophia8810 (恩?)   2014-11-16 00:44:00
威廉兄滿滿溢出的Love~to勝丼*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44:00
你的腦子真的很硬耶 什麼都要依據的標準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45:00
快快來寫個多情+威廉+聖文?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11-16 00:45:00
有超展開的感覺啊xDDDDDDD
作者: RachelMcAdam (瑞秋賣燈絲)   2014-11-16 00:45:00
仇女就仇女,還要切割八卦板 XDDD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11-16 00:45:00
板主抱歉 純粹紅明顯 這判決有誤吧?為何是警告 應該是禁言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45:00
中國戲劇版說女生都是一樣的~吵來吵去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0:45:00
告知不舒服了,這樣男生還不知道自己越界?如果這種主觀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11-16 00:45:00
這篇我唯一有興趣的就勝丼 我現在肚子好餓= =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0:45:00
放性別地圖砲 言論不止一次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45:00
本來就是了啊。標準不能隨你們的心情而定啦。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11-16 00:45:00
你大概覺得我們是潑辣的sister xDD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0:46:00
的事情需要定個客觀標準(來讓追求者知道有沒有踩雷),那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0:46:00
這地圖炮放到八卦版去了...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11-16 00:46:00
這位網友的推文文意明顯違反板規 請重新判決唷
作者: onthehill (Sandy)   2014-11-16 00:46:00
挖屋好棒棒喔幫你拍手 (高興了沒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0:46:00
多情男←v威廉v→勝文
作者: master2102 (仙草凍奶茶)   2014-11-16 00:46:00
我要認真來回另一邊的推文。那個其實我剛剛想到,我以前吃過臭豆腐加香菜的,覺得好神奇,我從來都是配泡菜的說
作者: yaokut ( )   2014-11-16 00:46:00
不然標準依照騷擾人的人來訂嗎? XDDD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0:47:00
人家身心都受到騷擾 傷神,你是認識當事人嗎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47:00
什麼是地圖炮啊。我就不會用這種一般人沒有在用的名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0:47:00
法院可以關門了,我們只須要程式來決定每個被告的罪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47:00
為何無試原po跟眾多版友說得嚴厲拒絕這塊 是故意鬧吧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47:00
我是超討厭香菜的 很臭... 但是謝謝你們支持香菜
作者: sophia8810 (恩?)   2014-11-16 00:47:00
說到標準一定要遵守,為什麼你要違反版規呢~勝丼會哭哭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0:47:00
版主請標準一致+1 連william都這樣說了,故應禁言+1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11-16 00:47:00
照他這種說法 法律性騷擾也沒標準啊 你們這些刁民告個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47:00
標準就是女生已經表面不悅 你就不能再打擾她 這難道不是標準嗎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11-16 00:47:00
臭豆腐配香菜?! 泡菜是絕配啊QQ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4-11-16 00:47:00
被追還要訂定一樣的標準?這是現實世界會有的嗎?幻想吧
作者: coco2501 (扣扣扣扣扣)   2014-11-16 00:47:00
香菜好吃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0:48:00
原來是不可質疑你的威廉XDDDDD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11-16 00:48:00
屁~要設立一個告人的標準啊 誰知道不舒服是三小意思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48:00
我揍你然後你哭著跟我說不要再打了我還繼續打 這就是了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48:00
什麼樣子的行為會造成不悅,總是得表明清楚嘛。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48:00
吼 在這篇亂喇 喇到拍拍文等超久才能推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0:49:00
不行!!我不接受香菜!!依我的標準香菜都要\燒毀/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0:49:00
安安你知道判例可以被廢棄的嗎?大法官釋字也說了有些觀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0:49:00
光說受騷擾者 還要體諒騷擾者就令人火大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11-16 00:49:00
法官本來就能自己論證 不違法的範圍下他有自由裁奪權
作者: yaokut ( )   2014-11-16 00:49:00
你不懂的事情應該很多,尤其是正常人會懂的 XDDD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49:00
w大一直在跳針啦 他刻意跳過重點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49:00
我霸凌你你跟我哭著說你不要了我還繼續玩 這就是了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11-16 00:49:00
我吃香菜 可是臭豆腐必須泡菜!!
作者: masu1212 (老子)   2014-11-16 00:49:00
腦殘沒要一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50:00
沒有什麼一定要有不悅的行為阿 就單純只是她不喜歡你 不行嗎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50:00
無~敵~神~跳~針~來~啦~~
作者: vovyoy (發又)   2014-11-16 00:50:00
奇男出現!!我快笑死 好想知道本人長怎樣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11-16 00:50:00
好嘛? 習慣法 法理 跟判例 本來就有衡量空間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50:00
霸凌都是有明確的定義的。好不好?
作者: sophia8810 (恩?)   2014-11-16 00:50:00
威廉兄~為何你要違反版規呢~*這樣勝丼一定會心疼的~
作者: master2102 (仙草凍奶茶)   2014-11-16 00:50:00
對嘛will不要跳過重點,你吃臭豆腐配泡菜嗎?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51:00
幹嘛一定要執著於依據的標準 阿就不是女生喜歡的人嘛 不行喔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51:00
你們能不能派一個代表出來啊。什麼樣子的人都有。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51:00
明確定義?? 你是說像是"拔拔你看他拉" 這樣嗎?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51:00
拒絕也是有明確定義的 再見不聯絡我討厭你我不要 okay?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11-16 00:51:00
花黑噴?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11-16 00:51:00
照他標準 他光法條沒寫的標準 他就要釋憲一百次了(菸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52:00
a男:今天我就是喜歡結衣 b男:我就是喜歡志玲 標準大:不!!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0:52:00
回EU 其實你都可以去告 只是會不會勝訴而已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11-16 00:52:00
雖然司法院大法官根本鳥都不鳥啦
作者: master2102 (仙草凍奶茶)   2014-11-16 00:52:00
推出代表也沒有辦法表示多數意見阿,你也了解單一言論無法表示全體,現在你可以告訴我,你吃臭豆腐配香菜嗎?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11-16 00:52:00
======板友們不用浪費時間在某人身上了=======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52:00
這樣好了 我跟你玩你哭著說不要霸凌我了我還繼續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52:00
如果viela願意討論的話。其它的我就先略過了。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52:00
他推完聖文梗就找機會退場 大人快鍘了他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53:00
快點出來給我拍阿 顆顆
作者: yaokut ( )   2014-11-16 00:53:00
我覺得華仔最帥了 >////< 只能有這標準!!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0:53:00
=========板有真厲害,william大邏輯我看不懂===========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54:00
我偏偏要推梁家輝 真男人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4-11-16 00:54:00
地圖砲不要亂開啊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11-16 00:54:00
我知道啊 只是照某W的想法 就不知道他要訂啥公定標準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0:54:00
然後有個東西叫不確定法律概念 這是法官可以就個案衡量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1-16 00:54:00
要睡了^.< 為明天的拳擊訓練慢跑準備
作者: yaokut ( )   2014-11-16 00:54:00
怒) 誰說的,五月天怪獸也很優阿!!!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0:54:00
好了 我們還是聊回宵夜比較營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0:55:00
妳們把梁朝偉放到哪了?!
作者: BirthdayBoy (生日哥)   2014-11-16 00:55:00
菱角~~ 花生~~ 燒仙草~~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55:00
那要回娘娘那一篇才有圖來下飯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55:00
我前面問你的問題你都不正面回答 在那邊扯一堆 還試圖反問我 你就是站不住腳所以不敢回答嘛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0:55:00
我在吃伯爵茶手工餅乾O_O
作者: sophia8810 (恩?)   2014-11-16 00:55:00
不是延續 威廉真情羅曼史 嗎QAQ...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55:00
什麼問題再問一遍吧。太多人,我沒看到。
作者: yaokut ( )   2014-11-16 00:56:00
梁朝偉放心裡 (羞)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0:56:00
william 如果有男人想強姦你 但是站在那個男人的立場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0:56:00
威廉真多情 一顆心住著二個人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56:00
你得站在我的角度來看啊。這麼多人的推文…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56:00
覺得騷擾的公訂標準XDD 當事人:這樣不是騷擾那怎樣才騷擾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56:00
金城武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57:00
要找viela大的推文就 /viela 他的推文就會反白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57:00
不好意思哦。法律對強姦有明確的定義。謝謝。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0:57:00
林志穎很帥耶>///<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0:57:00
所以你覺得追求者可以不尊重女生的感受嗎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11-16 00:57:00
看到關鍵字林志穎 超帥!!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0:58:00
他的意思是被害者要體諒加害者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0:58:00
那你查過法律對騷擾的定義了嗎>_^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58:00
我看到了,你的觀念就是女生的主觀嘛。
作者: yaokut ( )   2014-11-16 00:58:00
林志穎很陽光 >/////<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11-16 00:59:00
林志穎太完美了 我找不到更好的了xD
作者: yaokut ( )   2014-11-16 00:59:00
不行,華仔更優 (握拳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0:59:00
覺得w好可怕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0:59:00
當一個男的行為超出這尺度當然不OK啊。但是尺度內女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0:59:00
我不要太陽光 我要德古拉>///////////<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0:59:00
林志穎給妳們 我先預訂kimi了>//////////<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0:59:00
糾纏十年把我朋友親戚全部拖下水還不夠明確(手帕拭淚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00:00
我的想法是這樣子啦。你不願意接受是你的事情。
作者: coco2501 (扣扣扣扣扣)   2014-11-16 01:00:00
不顧一切跟蹤追求不就癡漢那類的嗎
作者: yaokut ( )   2014-11-16 01:00:00
尺度內就得接受,這啥鬼阿 XDDD 你以為是機器人喔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00:00
原來不喜歡還是得接受阿...你的尺度好廣喔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1:00:00
尺度內就得接受 是怎樣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00:00
香菜是尺度內可食食物 所以你們全部都要吃光光!!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01:00
所以你到底查過法律對騷擾的標準了沒啊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01:00
是你個人標準 哪來的社會 你不等於社會好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01:00
原來這裡除了威廉大家都不是生活在同一個社會裡面(登愣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1:01:00
哇 你好可怕阿 洗洗睡吧你 交給其他版友接力 我懶得理他了
作者: sophia8810 (恩?)   2014-11-16 01:01:00
癡漢+1。為什麼女生就得接受長期的"合理性"騷擾啊XD?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01:00
人類表示:我們不能選擇嗎?= =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01:00
點我是無庸致疑的。好了。就這樣子。
作者: bydhni (布丁乾)   2014-11-16 01:01:00
MVP大快出來唱歌啊啊啊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02:00
這標準可以由大家來訂啊。我又沒說我講得就是標準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02:00
\請威連公布你的手機號碼跟地址 接受大家尺度內的騷擾/
作者: sophia8810 (恩?)   2014-11-16 01:02:00
不對!不是合理性,而是你自以為的"合理標準性"騷擾w
作者: yaokut ( )   2014-11-16 01:02:00
所以意思是要細到 一天只能打幾次電話? 一通電話只能響幾次,這樣嗎? XDDDD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02:00
你推完之後有發現自己從來不像花輪一樣躺著被追嗎?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02:00
覺得癡漢 感覺他幹過這種事情^q^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1:02:00
不喜歡尺度內也得接受 那金城武老公老婆早排到幾千里外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1:03:00
癡漢間的惺惺相惜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03:00
好笑欸 大家來訂你又說這是尺度內 = =跳針喔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03:00
你沒正面回答問題,我問你查過沒有,跟我說標準大家訂?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1:03:00
william2001:你不願意接受是你的事情<=您可以玩單機或開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03:00
我開始懷有些人有閱讀障礙了。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03:00
金城武的老婆真的排到幾萬去了XD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03:00
原來癡漢也有社會喔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04:00
你在說你自己嗎? 追求跟被追求 不是你說的有標準可循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04:00
法律用語有使用到騷擾一詞的是"性騷擾",性騷擾的標準是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04:00
某w很跳針欸 可是你認為那個是尺度內耶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04:00
我從來沒認為什麼是尺度內的好嗎?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05:00
你是哪裡看到的?我好好奇哦。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11-16 01:05:00
我要去逗狗玩了 逗狗還比較有趣~~~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05:00
我開始懷疑w不是人類惹>////<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05:00
"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意願"
作者: colorpainter (color)   2014-11-16 01:05:00
我今夜看見平行世界了XDDDDDDDDD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06:00
文啦。了解了。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1:06:00
william2001: 「一個男的行為超出這尺度當然不OK啊。但是尺度內女 生就得接受。因為是社會公訂的標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06:00
董茲~董茲~~ 我喜歡謝金燕>3<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06:00
但是尺度內女生就得接受。因為是社會公訂的標準。
作者: sophia8810 (恩?)   2014-11-16 01:06:00
尺度內女生就得接受,說這句話的人是威廉兄吶~~~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1:06:00
eu大,我覺得看w跳針也很好笑XDDDDDDDDD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4-11-16 01:06:00
尺度就是女生不要覺得不舒服啊 大家都同意吧XDDDD
作者: XXPHXX (只傲不嬌)   2014-11-16 01:07:00
到底是要什麼標準阿 標準就在要追求的人身上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07:00
呵呵。你有閱讀障礙哦。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07:00
然後他現在還可以問我們從哪裡看來的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07:00
他那篇推文一直說那個男生這樣做還好但那是你認為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4-11-16 01:07:00
這個尺度應該是社會公定的XDDDD
作者: sophia8810 (恩?)   2014-11-16 01:07:00
你的標準是標準,別人想法不一樣就是違反你的標準~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1:07:00
板友堆文更好笑XDDDDDDDDDDD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07:00
他的社會是指癡漢社會 跟我們這裡不一樣啦
作者: yaokut ( )   2014-11-16 01:08:00
十個男生十種標準,等男生都可以統一觀念以後再說吧 XD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1:08:00
來自惺惺的你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1:08:00
你的意思就是社會公定被追求的尺度。尺度內都得接受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08:00
我抓了新的APP 一直都有電台可以聽很愉快(灑花)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08:00
看來有幾個ID是來亂的啦。呵呵。
作者: XXPHXX (只傲不嬌)   2014-11-16 01:08:00
追求的人不舒服 打你槍 你也可以高高在上選擇不要追求阿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4-11-16 01:09:00
就說一般認知的尺度就是"不要讓女生覺得不舒服"啊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09:00
是啊。我什麼時候說這尺度是我訂的。是某幾個ID在那
作者: XXPHXX (只傲不嬌)   2014-11-16 01:09:00
^被
作者: sophia8810 (恩?)   2014-11-16 01:09:00
咦?!原來板友是來亂的...果真你的世界跟我們不一樣...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09:00
癡漢都覺得"給我看一下又不會死 給我摸一下又不會少塊肉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1:09:00
這是那個國家北韓還是ISIS組織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09:00
自己講不贏就說人家來亂XDDDDDDD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10:00
一般認知的尺度可以明確的表示出來,這樣子K懂了嗎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10:00
社會公訂? 今天我不愛吃肥肉喜愛瘦肉社會公訂啥?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1:10:00
bbb22261: 自己講不贏就說人家來亂XDDDDDDDD +1XDD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10:00
你的一般試癡漢吧(ˊVˋ)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11:00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11:00
一個社會對於男生追求女生的行為有一個明確的標準,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11:00
我們這邊的社會是給被害人自己主觀為準啊 哪像你那邊的
作者: booboo6543 (小海)   2014-11-16 01:11:00
就算在尺度內也不代表要接受吧=___=不喜歡還要接受的道理是?!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12:00
基金投資有賺有賠 申購請詳見公開說明書與投資人須知
作者: coco2501 (扣扣扣扣扣)   2014-11-16 01:12:00
好了啦大家 別讓威廉不開心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12:00
追求者是要保障三小啦XDDD歡喜做甘願受啦XDDDDD
作者: yaokut ( )   2014-11-16 01:12:00
所以你到底是住在啥環境阿 XDDD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12:00
要我花一個多小時解釋。算了有教無類啦。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12:00
需要念個佛號來超渡w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13:00
你花一個多小時解釋你這個人多搞笑而已
作者: booboo6543 (小海)   2014-11-16 01:13:00
沒有什麼標準吧,什麼鍋配什麼蓋,又不是每個鍋蓋都適合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13:00
所以你覺得這個標準要大家訂,"大家"是誰?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13:00
的感受都不同 今天突然跑出來說怎樣才能冷怎樣不能冷 簡直荒天下之大謬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1:13:00
這是哪個國家北韓還是ISIS組織?真要定就給皇帝訂,不會是"社會訂",就算禮儀或道德也沒有完全標準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13:00
懂得人早就在那邊細細的回味我講得話,不懂的人還在
作者: angela0724 (龍潭大池昌旭)   2014-11-16 01:13:00
如果這樣規範對追求者才是不公平
作者: XXPHXX (只傲不嬌)   2014-11-16 01:13:00
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平行時空啦XD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1:13:00
來自平行宇宙空間名為癡漢星球的你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1-16 01:13:00
比痴漢更糟,是自我感覺良好的痴漢。
作者: jingl (瘋狂叫什麼名字)   2014-11-16 01:13:00
轉生感+1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14:00
====為什麼我會突然想到多龍====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14:00
這個標準會不會變動?訂定方式要列舉、例示,還是概括?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14:00
你這個人的界線真是開闊 舖了15頁的聖文梗的人真是不同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1-16 01:14:00
自己活在自己的小世界裡蠻可憐的其實
作者: yaokut ( )   2014-11-16 01:14:00
抱歉,對於非一般常人的想法真的沒想回味耶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14:00
有意願討論的ID就那少數幾個而已。又不能另開聊天室
作者: sophia8810 (恩?)   2014-11-16 01:14:00
細細回味..是指勝丼嗎?名字看起來很好吃,當吃下肚時..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15:00
有夠會胡扯的 扯到什麼立場去 XD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15:00
我在等你回答,空心威廉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15:00
我沒有指名誰是盧小小,不要對號入座哦。謝謝。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1:15:00
                        會澇賽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15:00
怎麼又來了…威廉…看的我好累啊你自己發一篇文好不好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16:00
該吃消夜了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16:00
我會一直回味香菜的臭味(誤
作者: angela0724 (龍潭大池昌旭)   2014-11-16 01:16:00
我要絕命六龜葡萄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16:00
看得你好累又不是我的問題,是有的人在那邊盧嘛。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16:00
還有原來臭豆腐能配香菜!?我挺愛香菜的,真想試試xp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1:17:00
已經把最後的菱角嗑光了^~^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17:00
你有這樣子的隊友,怪誰?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17:00
昨天搞一堆錯誤命題還不夠 現在又在自已紮草人 XD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17:00
所以我說你可以發一篇文啊,你就是亂源別只會說別人。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17:00
明明就是發言亂七八糟 還有臉扯去什麼立場不立場的.www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17:00
===多龍你好 多龍再見===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17:00
豪想吃滷味!!!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18:00
自己承認錯誤很難嗎 就違反板規了 還在扯立場 XD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1:18:00
深夜雞排!!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18:00
常常講別人是錯誤命題,又沒法舉例說明。
作者: angela0724 (龍潭大池昌旭)   2014-11-16 01:18:00
我要加梅粉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18:00
威廉,你如果真的有這麼多意見,何不回這篇文呢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19:00
你隨便每句話都很有問題你沒發現嗎  只有你沒發現囉? X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19:00
才能顯得出自已見解的深刻啊。XD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19:00
紮草人會看不懂嗎? 很簡單的概念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19:00
紮草人一般人看不懂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19:00
欸我說真的威廉,我對你說的"對追求界線定個標準"很有興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1:19:00
maswe大好心建議被william吐朝XDD
作者: onthehill (Sandy)   2014-11-16 01:19:00
被菱角生火QQ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19:00
紮草人一般人看不懂?!
作者: angela0724 (龍潭大池昌旭)   2014-11-16 01:19:00
另個世界的人看不懂XDDDD
作者: wunei   2014-11-16 01:19:00
好精采 我錯過了什麼嗎((拉椅子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20:00
另個世界的人!!?!!? 毛毛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20:00
這句話完~全顯示出威廉的水準啊www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1-16 01:20:00
南無~另一邊的世界看不懂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20:00
快回文啦威廉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20:00
為何你只會要求別人給你說明解答也不願意自己去想,你就是不想去想想自己到底說了什麼話嘛!都幾歲了,邏輯還不及格。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20:00
你一直假裝很清高 說什麼你不是中國憤青
作者: yaokut ( )   2014-11-16 01:20:00
紮草人這種話,小時候就聽過/看過,有這麼難嗎?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20:00
我不認為你有警告過我什麼耶。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20:00
親愛的威廉 可以發個追求心得文嗎 豪想配消夜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1:20:00
我是一般人(喝熱可可中)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21:00
你在無法自圓其說的時候 就另外開自爽題 嗆別人去回應你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21:00
原來紮草人是這麼深奧的名詞(捋鬚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21:00
我不仇富啊。是你們之間有一些人仇富,這才叫憤青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21:00
中國憤青即使再憤也會掉書袋 講話引經據典的好嗎wwwwwww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21:00
竟然被吐槽QQ好心沒好報嗚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1:21:00
wunei大,您可以觀看很久喔, william是平行世界之奇人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22:00
\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22:00
你很愛強調你常看書 可是你的言談 好像書都只看一半啊啊啊
作者: tangyuwen (sunny)   2014-11-16 01:22:00
法官判案有時都需要心證了,定義有用才怪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1:22:00
w大你以前有追求過別人嗎 要不要分享一下你的追求方式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22:00
我也不覺得你的哲學學了有多好啊。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22:00
常看書不是重點 重點是看的是什麼書啊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23:00
又開始紮草人了 你家種田嗎 應該很多草給你玩吧 很熟練唷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23:00
跟wak大互相質疑內涵卻不回答我問你標準怎麼訂的問題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23:00
那篇文本來就是一直罵千金小姐,這不是仇富不然是?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23:00
就是不能讓我們的追求者不開心的標準啦~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24:00
我現在專心回wak,其它人就等等吧。我問你,你又不回答啊。這才叫跳針吧。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24:00
你跳得很勤 沒人要理你 自然在你眼中別人都在跳針囉 XD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1:24:00
感情這種事情 你好像一直執著於要有一個明確的依據標準 這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24:00
啊不就好大牌XDDDD明明就回答不出來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24:00
糟了wak,你被盯上了(i)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25: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25:00
可以從錯誤命題跳到早人又跳到中國憤青。
作者: angela0724 (龍潭大池昌旭)   2014-11-16 01:25:00
因為WAK講了人家不懂的詞麻 >~<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25:00
真心替你感到難過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1:25:00
算了 原來還要排隊啊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25:00
你要不要先說一下為什麼你說別人仇富結果拗成說你仇富..XD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25:00
躺著都有人追的翻桌回來了 是去吃宵夜嗎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26:00
要說讀書心得嗎 那我告訴你 知識要用最多人能懂的才叫知識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26:00
你先說一下為什麼批判千金小姐不是仇富吧。XD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26:00
是去發信跟其他版主討論呦,不過也到睡覺時間了XD好想吃消夜啊~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1:26:00
;__;昨天wak已戰過一輪 深感佩服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1:26:00
建議大家可以去看本版50666的文章,內有w奇文推文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27:00
澄清一下,我沒有躺著都有人追,我只是鼓勵威廉躺著>///<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27:00
神邏輯又出現啦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27:00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27:00
問題是我沒看到威廉講了什麼有知識深度的東西啊??
作者: neverload   2014-11-16 01:27:00
難道被追求還要感謝對方是不是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27:00
我也覺得你是講給自已爽的啊。XD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27:00
那為什麼批判千金小姐就等於仇富呢? 可否論證?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1:27:00
對阿個人也非常佩服wak, 我只想喝熱可可看W奇文
作者: angela0724 (龍潭大池昌旭)   2014-11-16 01:28:00
批判千金小姐就是仇富是什麼邏輯XD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28:00
我很認真的看你回應耶 突然覺得你很恐怖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28:00
又跳到我很恐怖XD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29:00
論證一下為什麼批判千金小姐就等於仇富啦(扭~
作者: s1020305270 (人間張曼玉)   2014-11-16 01:29:00
是苦追十年的(g縣廚嗎?)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29:00
我從頭到尾沒有要別人接受我的論點啊。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29:00
我去朝聖了,超可怕超可憐的被洗腦程序啊!!!!!!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1:30:00
他可以樂當他的千金小姐,不用假入世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30:00
論證一下為什麼批判千金小姐就等於仇富啦(扭~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30:00
欸說真的,這沒有刻意引戰嗎?
作者: arthur123599 (路人)   2014-11-16 01:31:00
愛是一個人的事,相愛才是兩個人的事;自己喜歡待在地獄其實也沒什麼不好,只要別拖其他人下水。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31:00
這篇發文推文本來就是在講自已的論點,不是嗎?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1:31:00
s1020大,是50666文章內的推文喔,你會看到w大鋪梗鋪超久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31:00
我在那一篇找你說過的一句話 因為你剛剛又提了一次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32:00
我有說wak,你一定要接受我的論點。我沒說過啊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32:00
→ william2001: 也許你講出來之後,我能改變你的想法。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32:00
「我有說wak,你一定要接受我的論點。我沒說過啊」三小?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33:00
[不過我是覺得原PO可以把他介紹給我,我來開導開導他]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33:00
原來論點不用論證(筆記 結果只是憑感覺再講而已XDD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33:00
為什麼能在一句話裡肯定又否定啦.....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33:00
這篇鋪梗才厲害 舖到15頁才說勝文會險勝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33:00
的確是可以開導沒錯啊。我開導了,那個男的就一定會接受嗎?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34:00
[但是尺度內女生就得接受。因為是社會公訂的標準。]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34:00
接不接受的決定權在你身上,不是嗎?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34:00
舖到三十頁,才說出他其實是想追球那個跟蹤狂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35:00
我有說我講的話就是社會公訂嗎?沒有啊。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35:00
社會公訂什麼東西  共產社會嗎 XDDD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35:00
紅明顯 別人不一定接受你論點=/=你沒有強迫他接受你論點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35:00
幹,世界上就沒有社會公定追求標準啦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36:00
就是廢話啊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4-11-16 01:36:00
這篇推文異常歡樂啊XDD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36:00
我不等於社會公訂。understand?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36:00
你對其他人講了一句自以為人師才讓我開朗了起來~~~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36:00
一不會說就開始說別人有閱讀障礙XDDDDDDDD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1:36:00
Spell大,這就是他"獨特奇文"阿,我真佩服你們XDDD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36:00
他不一定接受我洗腦不代表我沒有洗腦他,洗了一堆失敗才說我沒有洗腦你啊你看看我失敗了...這邏輯?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37:00
翻牆不累嗎?快去睡吧,加班加點也不會漲工資的呀同志~~~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37:00
社會公訂不能侵犯他人自由與權益了啦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37:00
你看看我這麼一路跟了幾十頁現在沒戰力了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37:00
這東西不會有社會一定的標準啦…是要講幾次。你說要訂別人就要幫你訂喔zzz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38:00
你覺得太陽花不是仇富是你的觀點啊。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38:00
我現在也沒啥戰力呀XD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11-16 01:38:00
=====各位板友如此良善 竟然陪某人如此之久@@-===========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38:00
你還可以濫用特權連推阿XDDD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38:00
一人力戰群雄,說不贏只好:我沒強迫你們接受我論點啊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38:00
其實我不喜歡句句釘 你的廢話量夠多 才能分析你真正的想法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38:00
騷擾人先違反了社會公訂跑出來喊說追求要社會公訂XD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39:00
我沒有專心戰 中間有跑去推宵夜文......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39:00
就說你露餡了嘛 強國人思維 什麼都是你對 大家都是錯der~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39:00
本來娥就沒強迫啊。這推文裡人人都可以表達自已觀點又在跳針了,我什麼時候說我是對的。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40:00
喏 你看 太陽花不是仇富 你硬要說仇富 還有臉怪別人..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4-11-16 01:40:00
威廉 你去開個主題正式寫篇文吧 然後再看到底是板友有閱讀障礙 還是你有表達障礙 還是根本在思路的某處出了問題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40:00
綠霸和長城有給你表達觀點嗎(恥笑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40:00
我怎麼反倒是覺得wak你覺得你代表「大家」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1:40:00
為什麼又回到社會公訂 等你被騷擾你就會明白= =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6 01:41:00
你既然不對就乖乖縮回人人網啦X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41:00
我對是我自已覺得啊。不代表我強迫你們覺得我是對的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1:41:00
=====ny2大,我也這樣覺得,真的事奇人奇文奇事XDD======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41:00
我沒代表誰啊 或是說你上面那一串激鬥是和樂融融大會談啊~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41:00
所以你拿你覺得不對的東西出來說啊ˊ_>ˋ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42:00
這樣子,某S了解了嗎?我想別人不用我解釋就很清楚了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42:00
看你鬧了一大串卻沒引發半點認同的聲音 這是你的友好方式?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1:42:00
好激動 應該沒什麼墨水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43:00
就是因為你們認為我不對。才討論到現在不是嗎?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43:00
抗議!!我覺得"對/錯"也要有公訂標準!!!!
作者: MII9u   2014-11-16 01:43:00
魚片我在這愷愧~/ (來亂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43:00
我就不懂什麼叫社會公訂 哪來的名詞 XD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43:00
你前面一直表示你代表眾多男生啊~這樣還不叫覺得自己是對的嗎?(如果你要說我解讀錯誤有閱讀障礙,請你先捫心自問你自己的表達能力是不是真的出了問題)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44:00
表什麼呢?我好好奇哦。有的搞不好是同1人開好幾個Y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11-16 01:44:00
=====女板人太心善 陪伴寂寞酸民是偉大志業QQ============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44:00
自以為的社會公訂 你在含冥嗎?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1:44:00
你真的懂抽樣嗎 ?抽樣定義是什麼說來聽聽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44:00
你想太多。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44:00
別用你們五毛模式亂套到別人身上啦wwwwwwwwwwwwwww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45:00
我是叫大家共同來訂,這叫社會公訂。好嗎?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4-11-16 01:45:00
……真的 好像看到穢土轉生了 有種莫名的既視感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45:00
最好有人會深夜那麼無聊跟你開分身吵架。最好可以同時打字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1:45:00
抽樣是啥 先回答吧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1:45:00
====ny2大,他不是酸民,他是更厲害的平行宇宙奇人XDD===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46:00
我是叫大家共同來訂,這叫社會公訂.......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46:00
這社會上什麼樣子的人都有啦。不是有個癡心男被你們
作者: jingl (瘋狂叫什麼名字)   2014-11-16 01:46:00
這是一篇轉生文...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46:00
我覺得w有意義的只有"有知識"的全形符號~~~
作者: joan8815 (動物園)   2014-11-16 01:46:00
尺度內,女生就得接受。 然後你強迫女生在合情合理範圍內要接受。然後開始跳針我又沒有強迫大家接受我的觀點。啊女生就不能有自己的觀點,必須在尺度內被強迫接受。我看得好亂啊!!!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46:00
請問貴國法律是社會公訂的嗎?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46:00
喔 你自以為的痴心 別人就要接受喔 啊情殺案都無罪了啊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47:00
社會學有討論到禮儀、規範的,例如見面握手。有的社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47:00
中國有你真好 有你在 只要能拗出理由 任何事都可以接受惹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47:00
連憲法也是有需要的是後必須就要做很多步驟的修正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48:00
明明是騷擾還騷擾到親朋好友,威廉你追人會追到公布女方個資嗎?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48:00
準。understand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48:00
你在那邊自打嘴巴  牙齒還剩幾顆?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48:00
再說 法律 公訂 都是最低道德標準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48:00
所以中國社會對台灣獨立有一定的標準嗎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1:48:00
你說要大家公訂,人人都可以發言 這是你自己憑直覺猜測認為的吧 誰說ppt是人人都可以發言的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49:00
你的如果非常奇怪X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49:00
我記得雲南好像某一族是用搶妻的,她們被搶,在我們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49:00
你可以放心吧 應該沒人想騷擾你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49:00
本來就可以拒絕追求!!!!!!不分男女,你不喜歡就可以拒絕!!!!!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50:00
我搞不懂,你的標準到底等於習俗還是法律?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50:00
在台灣女生就是不開心 你在那裡禮你家雲南的儀啊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50:00
所以我說台灣可以訂一個標準嘛。怎麼這麼盧小小。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1:50:00
女生用騷擾來拒絕有什麼不可以 她可以拒絕 理由不重要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1:50:00
證據呢 拜託講道理起碼也貼一些證據吧 不然我覺得都你信口開河而已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50:00
所以你覺得印度女孩子被性侵就要被處決 這是他們的內規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51:00
不好意思,我個人以為台灣訂不訂標準是我們的事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51:00
你拿一些男女共同的標準道德然後只針對女性…沙文?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51:00
這就叫做合理嗎?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51:00
標準就是要你閉嘴啊 是你在盧小不是嘛 X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51:00
懂了吧。有一個公訂的標準,追求者也不會跨越那個標準。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4-11-16 01:51:00
w的想法就是:你們這些女人,你感覺舒不舒服必須由別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11-16 01:51:00
只要她不想被你追 就可以拒絕啦 管什麼騷擾不騷擾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51:00
盧小小的人是誰啊 這裡大家都是社會的一份子啦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11-16 01:52:00
何必要跟這種人討論這麼久,那個政大藍色小精靈之類的被媒體訪問還不是死不認錯?一個就是讓當事人告他,一個就是找傢伙私下治他,在這邊講再多都沒用,找機會一刀斃命才是王道。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52:00
現在就是公訂的標準 請注重女生的感受 你在那裡不守標準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52:00
這種東西為何要由標準規範?這是道德!人權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52:00
我覺得個人沒那麼偉大啦。這社會要和別人發生關係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1:52:00
wak說得好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53:00
都給你訂標準就好了啊 在你眼中別人都要遵守你嘛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53:00
女生的感受只有一方,不算數啦。
作者: line012 (吝呢)   2014-11-16 01:53:00
如果真的有一張白紙黑字的追求標準,假設他上面說電話問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1:53:00
到底標準是什麼 好歹貼個連結文章解說一下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53:00
不愧是強國人標準XDDDD女生只有一個人不算數XDDDDD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54:00
標準是什麼?大家來討論啊。呵呵。我怎麼知道。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54:00
追求跟騷擾的公訂標準(?)為何是由大家一起訂?這就是要看個人啊!!!A能接受追求者在公司外面等她,不代表B能接受啊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54:00
標準不就是不得侵害他人自由與權益嗎?= =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11-16 01:54:00
真是大開眼界 女方的感受只有一方 所以不算 真是奇葩 意思是可以硬抓人去結婚?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54:00
又開始亂拗囉  就說了嘛 你廢話一多 就會露餡你這個滿嘴中立的 最不中立 因為你以自己為中立啊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55:00
終於有某個line012願意討論的,太開心了。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55:00
line012:他就一直不回答我應該要怎麼訂標準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55:00
唉啊 強國人就是這樣嘛 難怪一直被世界各國討厭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56:00
原來我剛剛的問題一直被無視XDDDDDDD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56:00
首先這白紙黑字是台灣大多數人訂的。具體的是什麼也是大都人訂的。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56:00
這種東西根本不需要講例子的…一定要舉例才能懂嗎?拜託,邏輯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57:00
lin不是在說訂標準空泛又沒實際作用嗎?XDD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57:00
那男生們在這標準之下可以去投胎嗎
作者: jingl (瘋狂叫什麼名字)   2014-11-16 01:57:00
請回一篇文吧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57:00
哪 裡 白 紙 黑 字 訂 好 了 ?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57:00
maswe大不要這樣 一個班級裡總是會有幾個程度跟不上的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57:00
因為這標準是社會上公訂的,所以女方也無法拒絕。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57:00
啊 你完了 你舉了例子 你會被例子套牢 他就是要玩這個
作者: line012 (吝呢)   2014-11-16 01:57:00
我覺得標準是什麼倒是其次,重點是這種標準根本無法起到作用。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57:00
『管她高不高興』???你在講什麼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58:00
任何情侶的交往都是各種獨特的磨合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1:58:00
身高不到180cm 25歲財產不到500萬NT+100萬級車全部都去重新投胎再來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1:58:00
人家在說:嗯你的標準好像沒啥用 你:好耶好耶(鼓掌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58:00
但是男方就不會有做出超常舉動的行為了,這也保障了男方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58:00
強國人啊 不用管一個人感受的 今天鄰里要你家錢財就得捐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1:58:00
line:我覺得這標準本身也根本訂不出來 所以我問他怎麼訂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58:00
無法拒絕 但接不接受又是女方的意願?我到底看了啥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1:58:00
你說世界上都有標準 卻拿不出一個案例告訴大家世界上有哪些人在遵守那些標準 只能算是完全腦補。世界上哪個道理可以言 動物界就是弱肉強食適者生存 道法自然 天地是不仁的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1:59:00
這裡是台灣 拜託 被騷擾到身心受創誰負責!!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1:59:00
大家想怎樣就怎樣 這就是強國人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1:59:00
我想line012大應該懂得我想說什麼。其它人在那邊跳
作者: maswe   2014-11-16 01:59:00
嗚嗚好吧我太苛刻了,打給威廉看的東西必須依他所需來舉例給他扭曲硬凹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1:59:00
共通標準是什麼 叫作指腹為婚啦 這種你要就去啊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1:59:00
如果訂標準就會這樣做的話 那就不會犯法拉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2:00:00
兩家一大群人作的標準 夠公訂吧 你去遵守啊 你最愛
作者: FxAmber (Amber Rae)   2014-11-16 02:00:00
45頁了 我繼續看日本女團跳舞哭哭 你們慢慢聊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2:00:00
又在那邊挑自己要看的看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00:00
我這個觀點應該不過份吧。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2:00:00
是你認為有標準 又不說啥事標準 一直跳針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2:00:00
標準正夯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2:00:00
到底要不要回答我問題啦 如果你的"標準"是指道德習俗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2:01:00
不要問你情人或你自己愛不愛 過別人幫你設定的交往公約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2:01:00
那你應該知道道德習俗是一個社會長期演進出來的東西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4-11-16 02:01:00
真的有這種覺得女人自己的感覺不算數的男人耶(圍觀)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01:00
演進出來的東西也可以明文化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2:02:00
不要讓威廉不開心 這就是標準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2:02:00
如果你指的標準是具有強制性的法律 台灣法律對騷擾定義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02:00
每個人的標準不同,這樣子會造成追求者的困擾。
作者: maswe   2014-11-16 02:02:00
不過分?sorry你也只有中國沙文男性的立場啊。前面說這邊都女生,訂的標準不準,你自己又?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2:03:00
都公告要你節制了 你能拗成立場問題 有臉說標準..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11-16 02:03:00
癡情不代表可以合理化騷擾 洩漏個資 法律絕對能作為標準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2:03:00
演化是適者生存 無法佐證文化的正當性
作者: papillonnini (脆脆的)   2014-11-16 02:03:00
你說訂標準就不會有做出超常舉動的行為了, 那大家都覺得你已經到跳針的標準你怎麼還繼續跳?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03:00
主觀就跟那個LINE講的例子,例如早中晚三通,女生得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2:03:00
追求者想要這樣 女生就要接受會造成女生的困擾阿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2:03:00
"演進出來的東西可以明文" 台灣社會演進出來就是主觀啊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04:00
接受這個客觀標準化的行為。我的意思B大了解了吧
作者: maswe   2014-11-16 02:04:00
看到會造成追求者的困擾我大笑。你是有被狠狠甩掉的心裡創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2:04:00
這裡的標準是你跳針 接受吧你沒得選擇 ->這樣是ok的嗎?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2:04:00
真是強國人沒下限....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2:04:00
知識份子 拿出論證本事吧 不是在那邊you know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2:04:00
槓 w你當每個人都是工具喔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05:00
我現在相信LINE和BBB是有心在討論的。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2:05:00
跟你不同國 真阿彌陀佛,不過你都以這樣標準追求人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2:05:00
you know超多的 = =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2:05:00
我只覺得你不把人當人看
作者: Annabelle18 (hsif hsif)   2014-11-16 02:05:00
噗,大半夜的我到底看了什麼?????
作者: maswe   2014-11-16 02:06:00
他是不把女人當人看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2:06:00
強國人不把人當人看很意外嗎?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06:00
演進出來的東西,每個女生感受不一樣嘛。有個齊一的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2:06:00
我從我第一個推文就很認真在跟你討論標準怎麼訂。
作者: alen831013 (內壢金城武)   2014-11-16 02:06:00
被推文騙進來 有點後悔
作者: wn2006914 (tity)   2014-11-16 02:07:00
有一天我朋友扯到我一根頭髮,我跟他表達很痛,這時旁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11-16 02:07:00
光是個體的差異性以及法律上保障的自由就不可能透過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07:00
標準。這樣子對於追求者方會有保障的。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2:07:00
請問你都以這樣標準追求人嗎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2:08:00
======william是平行宇宙高級貴族吧,跟剩蚊等級一樣的
作者: maswe   2014-11-16 02:08:00
威廉,為何你只保障追求者方?被追求者的保障呢
作者: papillonnini (脆脆的)   2014-11-16 02:08:00
每個人的感受都是一樣的嗎?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08:00
沒辦法,你得替我著想才行。這麼多ID,我沒法專注你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2:08:00
嗯 本標準官設125根為標準 在此之前你只能接受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16 02:08:00
你要別人替你著想你就要個標準啊
作者: maswe   2014-11-16 02:09:00
追求者會不會跟他追求的人成功在一起,是要看雙方的。你不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2:09:00
天下人皆要為強國人著想 莫要強國人為天下人著想  XD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09:00
你們本身會同意只保障追求者方嗎?呵呵。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2:09:00
何不分享分享你個人如何追求及被追求啊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10:00
所以我說有的人都是照著她的想法在解讀我的文句的
作者: line012 (吝呢)   2014-11-16 02:10:00
所以你的標準只是用來告訴大家「做超過這個範圍就會被討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2:10:00
我誠懇地問你 追求女生 女生不可以拒絕 可是接不接受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2:10:00
這是不是一胎化之後的症狀啊....大頭症四期了吧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2:11:00
讓我確定你的主張:"追求行為的界線應該有公訂標準,不
作者: line012 (吝呢)   2014-11-16 02:11:00
被討厭」嗎?!那我建議你去看看雜誌裡的問卷調查「女孩子的本命男孩大調查」,裡面會有「這樣真的超噁心!」小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2:11:00
打死不論證標準的好範例 不就是為了用框架箝制他人 再暗
作者: line012 (吝呢)   2014-11-16 02:12:00
小單元,應該很適合你吧^_^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2:12:00
我只覺得你在自打嘴巴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2:12:00
者都要接受。而且此標準保障雙方。」這樣?
作者: maswe   2014-11-16 02:12:00
『這樣子對於追求者方會有保障的』這句誰講的?你要說別人亂解釋你的意思,那你的表達能力我只能說真的欠佳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14:00
line說得這個例子很好啊。這個也是列入標準的考量之一啊。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2:14:00
照你立論的結果就是 「得」接受標準 變成「應」接受標準對吧?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15:00
我說對追求者有保障是站在追求者那方講的。至於妳想從被追的那方,可以由「社會公訂」四個字來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2:15:00
那個調查,很微小的事都令人討厭好嗎= =照那樣你同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16:00
推演思考。為什麼你就只想一半呢?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2:16:00
情的那傢伙早被關十次了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1-16 02:16:00
可以回答我嗎= =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17:00
我回答B,可以這麼說。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11-16 02:17:00
社會公訂?指法律的意思嗎?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18:00
我想我的這個想法能實現的話,男女版就不會有那麼多
作者: wn2006914 (tity)   2014-11-16 02:18:00
被追跟追人還要社會公訂-_-||
作者: wrongname (Mibo)   2014-11-16 02:18:00
這跟被殺的人還要考慮殺人者感受一樣不可思議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2:19:00
你的思維根本就在消滅每個人的獨特性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2:19:00
作者: maswe   2014-11-16 02:19:00
因為你從頭到尾都只在講追求者啊。你為什麼只講一半還想要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19:00
殺人有義憤殺人啦。所以是你們想太少了。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2:19:00
討論社會公訂根本高空炮,又不可能現在在ptt討論社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2:19:00
拜託不要 會被打臉打得很慘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2:19:00
可以那樣說 那被追求者就從「得」改為「應」接受此標準囉?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2:20:00
憲法保障人身自由 被騷擾了你還在強調追求者的正當性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6 02:20:00
面說口口聲聲說對追求者不利,但講到理論面,又回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11-16 02:20:00
義憤殺人的例子又有多少 而且實質上那就是犯法 脫離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20:00
我也不曉得是我想得多,還是你想太少了。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21:00
某w就繼續跳針吧。至少bbb和line是有誠意在討論的
作者: maswe   2014-11-16 02:21:00
又是別人有問題了XD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4-11-16 02:21:00
w你又知道別人沒有不管不管都是they的錯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2:21:00
放縱私慾並合理化  這就是你一直到現在所透露的本性早說了你廢話一多就會露餡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2:22:00
只有他們在幫助你講清楚你自己立論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22:00
某m大概只是來見招拆招的。不是來想解決辦法的。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6 02:22:00
w大好可憐,馬上被打入跳針地牢XDD 真佩服你們XDD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23:00
所以思考都是單向式的。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02:23:00
他就喜歡挑自己要看的看阿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11-16 02:23:00
搞不懂 真要說社會公訂那就是法律 那男生按照女生說法 有騷擾洩漏個資等 違反標準的人卻不用懲罰?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4-11-16 02:24:00
想為男女交往行為訂一本機械操作手冊式的“社會標準規
作者: maswe   2014-11-16 02:24:00
本來就沒想跟你討論解決方法==這種不可能訂的『社會公定』X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24:00
我想我這種構想,bbb和line不致於會反對。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11-16 02:28:00
如果你將人視為物 那當然可以為交際關係訂出標準 大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28:00
只要能保障到男女雙方。條文化、公式化也是條辦法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2:29:00
愛:來吧,訂出我的標準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29:00
我想你會有這種錯誤的認知是不明白習俗吧。台南人比較厚禮數。結婚的聘金要送什麼還要端盆水讓新娘跨,還有好像懷孕了撐黑傘都是條文化公式化所以把結婚的禮儀提前在男追求女的時候規定,有何不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2:31:00
只要找出一對台南新人不是這樣你的說法就被推翻了 = =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11-16 02:31:00
機械化這詞用在此是不恰當的 文化無法如此形容 那是一種流程的改變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31:00
可。如line剛才所提早中晚三通電話,女生最討厭的行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2:31:00
所以就比較好?腦補亂猜的就別再說了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32:00
為的問券調查都可以明文化。因為不是所有的男生都會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2:32:00
他就覺得條文化公式化就有保障啊 話說通姦有罪但還是一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11-16 02:33:00
還有 公式之所以為公式 是因為能得到相同結果 社會習俗是有彈性的 也請不要亂形容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34:00
公式不一定會得到相同的結果,有的人就是會算錯數學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2:34:00
男追求女的第一重要規定就是不能侵犯自由權啦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2:35:00
要明文化又要有彈性那程度在哪裡? 話都給你說就好了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35:00
現在又多了一位S大願意理性和平的討論了。明文化和彈性矛盾啦。某m的知識水平令人憂慮啦。法律是明文化吧。有沒有彈性自已說啦。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4-11-16 02:37:00
都知道公式可能算錯了 還在喊標準 習俗多正確,哈哈 真是自打嘴巴
作者: SongYuuu (轉身之後)   2014-11-16 02:38:00
♥♥♥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38:00
公式是學的人用的人自已算錯,不是公式錯啊。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4-11-16 02:38:00
體諒一下沒有遊戲手冊和攻略就寸步難行的人吧 人生與人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2:38:00
"想把彈性加入也是可以" "彈性和明文化矛盾啦" XDDDDDD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2:39:00
計量的遺毒啊....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39:00
我就問M法律有沒有彈性就好了啦。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2:40:00
那些引文是你自己說的 如實照引 我不知道喔 啾咪~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40:00
是嗎?哈哈。各位同學any questions?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11-16 02:41:00
請問 何謂法律的彈性…是指判刑長短嗎?還是指犯行的判斷?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42:00
判刑的長短也是依據行為的輕重來考量的吧。行為有輕重,定罪就能分不起訴、或是不定罪、定罪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11-16 02:43:00
但會判刑 就代表行為上觸法 這部分是沒有彈性可言的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44:00
訂了罪以後,要判幾年,會不會緩刑法律都會講。窮人偷東西吃,你說法官會不會考量嘛。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11-16 02:45:00
…所以 平常與人交際也要如此 我想應該是沒什麼人會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45:00
怎麼會沒彈性可言。我記得好像70歲以上還可以減刑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46:00
怎麼說呢?
作者: line012 (吝呢)   2014-11-16 02:46:00
可是這個標準並沒有辦法一致,每個人忍受程度不一樣,今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11-16 02:46:00
那是法官裁定的事情 我們說的是法律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11-16 02:46:00
.....這邊還在繼續啊(飄走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47:00
那個range也是明文化。
作者: line012 (吝呢)   2014-11-16 02:47:00
今天平均出來的標準就算符合了多數人的接受範圍,那些受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11-16 02:48:00
…那我只能說…好吧 你加油 期望你有生之年能夠發展
作者: line012 (吝呢)   2014-11-16 02:48:00
郵件騷擾卻無法可管,這時候您該不會還覺得,因為法條規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48:00
法律也是有range的。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2:48:00
又是那種多數利益犧牲少數人嘍 反正大家感受要被迫一致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49:00
那個社會公訂的標準下會有女生接受郵件的明文規定的
作者: line012 (吝呢)   2014-11-16 02:49:00
那些受到委屈的人,是確實的感到身心受威脅,但卻無法向被追求者提出控訴,請問這還算是保障被追求者權益的規則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4-11-16 02:50:00
超過了尺度當然可以提出控訴或是別的處罰嘛基本上就是照標準來走就是了。超過了就處罰。男生的犯行有了明確的規定在那邊守著。女方也不能任意認定男方的行為就一定是違反禮儀。就這樣子板規不就是這樣子嗎?我講這個大家了解。
作者: bryan99919 (圈圈再插插)   2014-11-16 02:55:00
奇文共賞,別讓威廉不開心^_^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2:56:00
都對女生造成騷擾了 不就是控訴了嗎 那你還反駁什麼
作者: line012 (吝呢)   2014-11-16 02:56:00
可惡回太慢沒看到其他版友推文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6 02:57:00
嘴上一堆標準 其實都是你的標準 你真是半瓶水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1-16 02:57:00
所以~那位跟蹤哥到底有沒有違反標準呢??
作者: line012 (吝呢)   2014-11-16 02:58:00
如果人際關係真的要搞這麼複雜,還減刑緩刑的,大概沒人人敢追人了吧而且這標準已經超過「這樣會被討厭」了,是「這樣會被判判刑」啊!
作者: masu1212 (老子)   2014-11-16 03:16:00
原來只是想吸引女生注意 躲在電腦後面的酸宅
作者: abc06 (阿咧)   2014-11-16 03:17:00
這篇好熱烈 有無懶人包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11-16 03:26:00
懶人包就是=不要讓威廉不開心
作者: onedayyomei (11)   2014-11-16 03:51:00
我到底看了什麼XDDDDDDDDDD
作者: ferminyu (素小天)   2014-11-16 04:02:00
顆顆
作者: homefisher (homefisher)   2014-11-16 04:18:00
不要讓威廉不開心XDDDDD
作者: Imbufo ( )   2014-11-16 07:42:00
刷了幾頁,這篇推文真是太神奇了
作者: third233 (讓我重新愛上你)   2014-11-16 08:09:00
一起床就算那麼多頁了 真是奇推共賞
作者: master2102 (仙草凍奶茶)   2014-11-16 08:50:00
你們好晚睡喔……………我以為我跟到一點已經可以了,你們居然玩到四點
作者: kklibra (灰飛煙滅)   2014-11-16 09:22:00
別讓威廉不開心XDDDDD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11-16 10:04:00
覺得某w推文真的奇推文共賞……吐嘈點太多導致不知道該吐哪點好………
作者: murasaki77 (ゆかり)   2014-11-16 10:07:00
不要讓威廉不開心XDDD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16 10:15:00
我到兩點多就去睡了 我也不行了XDD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4-11-16 10:59:00
為甚麼最近這版上充滿了人生失敗的悲憤魯蛇XDD
作者: aneerie (YaoYaoyy)   2014-11-16 11:15:00
太強了!就像小屁孩不管怎麼罵他他只會回乾**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4-11-16 11:24:00
他一直說別人有閱讀障礙,算引戰了嗎?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4-11-16 11:27:00
對付這種人最好方法就是找個人去堵他 下次最好還敢跟蹤
作者: QBby (Q比先生說別人無知聽者꘸)   2014-11-16 12:14:00
天啊我無法看完...我開始懷疑某w就是騷擾原po的本人了
作者: yojhi (Ciro)   2014-11-16 12:20:00
該不會威廉哥就是該篇騷擾版友的本人?!這也要規定那也要規定 跟性別無關 跟你的腦袋有關奇文共賞 大家都好有耐心~~~
作者: aceokp12 (Dionysus)   2014-11-16 14:15:00
奇文共賞XDDDD追不到才說沒有值得他付出的女生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真同情被他追求的女生\無限期支持威廉與情種在一起/
作者: yomi54801 (曆)   2014-11-16 14:43:00
奇文共賞\^^/某w版友這樣的價值觀真奇葩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4-11-16 14:52:00
閱讀空氣/約定成俗/人際互動 大致都是有規範可循的裝無辜裝可憐 說啥社會沒規範真是莫名其妙
作者: sun0328 (晴)   2014-11-16 15:18:00
到底跳針的是誰啊?語文、邏輯都很怪……加油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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