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ez (看清事實後)
2014-11-26 10:45:29說來話長。請慎入.......
我目前在一家小小公司A任職,老闆另外還有一間B公司,
之前因為某些因素,所以B公司很多雜事都由我處理
後來分清楚了,也開會講明白,以後我只負責B公司財務方面的事情
但是,我真的不懂......
1.付款條件跟方式要一再重申,2000元的東西要我去匯款給對方,還要當月
OS:明明就有零用金!!
2.電話因為架網路的關係,通話音量很小聲,
所以問老闆能不能把電話改成另一隻(原本是傳真機要用的)
OS:叫電信公司來把網路架在別支不就好了
3.因為改股份公司的關係,logo要改,發mail來叫我改
OS:我不是說過我只負責財務的事情嗎?
B公司人力比A公司人還多耶!!!
至於其他"明明別人就能做卻要叫我做"的事,族繁不及備載。
老闆因為打算叫我去重印名片,所以跟我說事件2
我口氣很差:
"這種事有甚麼好討論的? 兩家公司不是都分清楚了? 這種事也要跟你說?
要幹嘛直接做不就好了?
他們都幾歲的的人了,連解決這種問題的能力都沒有嗎?!"
老闆說:
"每次提到B公司的事情我就生氣,既然我覺得聽這件事浪費時間,算他說錯了..等等"
我更火"沒關係,那你就繼續當他們的大總管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