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FL (MFL)》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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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日禁止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
: 也不得在投票所四周三十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
補充一下,那天去聽公民監票講座才知
當天也要避免穿戴任何印有候選人姓名號次的衣物
像是我們常看到的競選背心、印有候選人名字的鴨舌帽
乃至T恤或包包貼紙都是有疑慮的
這樣很有可能進不去開票所甚至被罰
另外雖然現行有效票的認定已經放寬
如果選票有沾染到印泥、但客觀上看不出是指印的話是算有效票的
不過如果沾到比較關鍵的位置,可能也會造成選務人員困擾 XD
所以忘記帶私章的話,清冊上他們建議盡量選擇用簽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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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 那天去聽監票時,聽到一些以前發生過的作票奧步
比方說上呈中選會的數字直接少掉一個位數啦
或者叫被買通的開票選務在褲子口袋放印泥
拿票前手伸進口袋摸一下、亮票前再按一下指印,這樣那張票就廢了
種種公民課本不會告訴你的手段,其豐沛的創意實在是驚為天人(?
也讓人深刻體認到我們離真正的民主確實還有點距離啊...〒▽〒
(所以如果當天大家有空有興趣的話也可以去幫忙監票喔!尤其是一級戰區
監票的眉角很多,多一個人也是多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