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篇故事是這樣的
小美是一個大學生
他們班導師為了鼓勵同學運動
在某次班週會時間上讓同學自由參加校內短程路跑
只要跑完五公里 就可以在終點喝到好好喝的 金蜜蜂冬瓜露
上課以前
小美:老師 五公里太遠了 俺跑不到呀
而且校內汽車道怎麼可以路跑 沒違法嗎
個人對這項決定很有疑慮
你怎麼能用 好好喝的金蜜蜂冬瓜露
來強迫學生運動呢
而且路跑跟班週會的民主自由精神
八竿子打不著關係阿
老師:跑不到五公里 你可以跑三公里
小美:(搖頭
老師:那一公里也可以
小美:目前俺沒有路跑的需要
俺可以跳正多驗來代替嗎?
正多驗也很健康啊
老師:那要同學都同意通過才行
小:你為什麼要拿別人當擋箭牌!
俺不管啦!
俺就是要喝 金蜜蜂冬瓜露!!
這時候 校園裡突然響起一陣音樂
矮仔冬瓜,矮罔矮,人攏笑我矮肥短,
矮~擱肥~擱短!金蜜蜂冬瓜露,一罐矮矮,真正退火!
看完這個故事 我們終於明白一個道理..........
金蜜蜂冬瓜露,讚喔!
※ 引述《weiweimouth (嘴嘴)》之銘言:
: 這算是篇討拍文...
: 這週某堂課的老師說這週末回家投票
: 並在「投票所外」拍照佐證的同學
: 總成績可以加分
: 我第一時間聽到時覺得
: 投票所不能拍照吧?
: 然後我就去查了選罷法
: 選罷法第65條有寫到:
: 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所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
: 第 106 條寫到:
: 違反第六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 違反第六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十萬
: 元以下罰金,查獲之攝影器材沒收之。
: 雖然沒有指明外面到底能不能拍照
: 但我個人覺得在那邊拍照是很敏感、很有疑慮的
: 現在相機功能這麼好 鏡頭可以拉進拉遠
: 要是管制人員覺得你是在偷拍內部情形
: 是否也有理說不清?
: 再者,老師用投不投票來決定加分是合理的嗎?
: 我的系是觀光休閒類的
: 課堂也無關政治或法律
: 我覺得老師憑什麼用投票與否來逼學生
: 然後,因為我繞了半個台灣來讀大學
: 學校在西部,家住東部
: 大家也都知道車票是秒殺的程度
: 因此我這週無法返鄉投票
: 所以我就寄信問老師
: 我:不能回家投票或者僑生同學怎麼辦?
: 老師:可以去旅展或素食展替代
: 我:那我可以用去運動爬山的照片替代嗎?
: 老師:這個班上同學會同意嗎?
: 下週妳詢問全班同學,投票通過就算
: 我看到真的大翻白眼
: 老師自己不同意就直接說
: 幹嘛拿同學當擋箭牌?
: 況且,為何去投票可以、去旅展去素食展可以
: 去爬山親近大自然就不行?
: 氣炸我了!
: 我真的不懂老師為什麼不好好上課
: 硬要搞一些小活動
: 我想她這個所謂的加分機會
: 根本不是在「鼓勵投票」
: 而是在鼓勵學生遊走法律邊緣吧!
: (在投票所外拍照這件事)
: 而且,「投票」這個動作背後有很多不同的原因使投票人去做
: 就像我覺得去投票要選的是賢與能的人
: 但也有些人是收了錢而去投票或因為候選人是親戚而去投
: 這樣投票有意義嗎?
: 因為投票而加分是對的嗎?
: 就算我沒去投票
: 那就代表我不關心政治嗎?
: 為什麼一定要去投票?
: 我真的不懂老師在做這個決定前有沒有先思考過背後的意義
: 又或者她只是想搭上熱潮
: 搞一個自以為很潮很棒的加分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