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初戀男友分手已經一個多月了
算一算實際交往九個月吧
到後面的3~4個月他都沒放感情了
我們是彼此同意不再干涉對方的生活
就說分手的
再愛下去也只是更累
浪費彼此的時間
所以我認為做這樣的決定對我們都好
雖然一個人獨處時還是默默流淚
但我會學著堅強的
作者: nilspace (..............) 2014-12-19 06:11:00
別哭 嫖妓也太爛了 離開這種人對妳是好 恭喜妳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4-12-19 06:13:00交往中還去嫖? 這種的分了也罷雞婆提醒一句 記得去檢查一下身體
作者:
qekfhsou (qekfhsou)
2014-12-19 06:48:00好糟糕的人 恭喜你脫離這種爛人!
作者:
kaletra (還沒想到)
2014-12-19 07:02:00如果有親密關係就去做一下篩檢
作者:
sux0116 (雞排店掃地工)
2014-12-19 07:22:00爛人ㄧ個 快去篩檢愛滋
妳真的是他的女友嗎= =有夠不尊重妳的~還好妳解脫了
作者: prism88 (prism88) 2014-12-19 08:26:00
恭喜妳
除了男方嫖不對之外,發現妳有一點公主病,當初他買項鍊送妳,之後妳還他,什麼叫他"不要臉"的收回了?連他送妳手機,妳都可以說"好吧"?感覺妳收的很勉強耶,送禮物本來就禮尚往來的,試問妳在交往期間,妳送他什麼?
與樓上同感。本來想說的,但看到男方嫖妓後就想算了。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12-19 09:51:00小姐妳問題也很大,你還他金項鍊,他拿走,為什麼這樣叫做不要臉?二手手機送你,為啥你說只好接受。
作者: peggy7992 (123) 2014-12-19 09:58:00
男生嫖妓真的很爛!不過如上面幾樓說的,原po心態也有些問題,但畢竟是初戀啊。原po就看開點吧,下一個會更好!
項鍊同感 XD 你還他的阿什麼叫不要臉的收不過對方也去嫖妓 就是一個鍋配一個蓋~兩方都有問題啦
作者: chenjasen (阿聖) 2014-12-19 10:12:00
不好意思 我很不要臉的噓了
作者: angelaneko (K.S.N) 2014-12-19 11:22:00
嫖妓男的很噁爛無誤,不過你憑什麼說收下你還他的金項鍊叫不要臉?你手機收下就很要臉了?
不苟同還別人金項鍊預期對方不會收下的心態,裝什麼大方呢,真的收回去又罵人不要臉
作者: xj82522 (Mei) 2014-12-19 21:37:00
噓不要臉那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