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為廷坦承曾犯錯 向一些女性致歉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4-12-23 15:41:14
這個社會要寬容點
給更生人一個機會,社會才能更合諧更進步
↑以上這個命題絕對沒錯,但再怎麼樣也還是要套用到個案,對吧?
大三襲胸,第一次嘛檢察官也緩起訴了啊
大四亂摸,再犯囉但開始心理諮商,應該會改吧?
但到了2014年... /[心情] 還是希望女孩們請小心...
        #1KXPmBMv #1KXRaQ-l #1KXnzHjp
        (神串要留名朝聖的快跟上,部分引文在推文區)
請問,這樣還有什麼話好說的?
※ 引述《nawy798546 (興大王陽明)》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陳為廷坦承曾犯錯 向一些女性致歉
: 時間: Tue Dec 23 12:18:30 2014
: 從質問教育部長到丟鞋到學運總指揮,
: 一路上看陳為廷的成長,
: 相信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 歷經這些倘若要用一個字形容陳為廷,
: 我想除了''真''找不到更適合的了。
:
: 對於他這次即將投身立委補選,
: 這無疑對年輕世代是一個很大的鼓舞,
: 如今有疑義的憲政體制需要有人衝破,
: 對於參選完全是一個政治理念的體現,
: 完全舉雙手贊成。
:
: 回歸到事件來做一個基本討論,
: 我想答案其實很簡單,
: 私德絕對是候選人被檢視的考慮因素,
: 但不應當拿放大鏡全然放大,
: 台灣人如果每次都以周邊新聞勝過從政專業的角度上看待政治人物,
: 每次的選舉打到最後必定會產生更多的抹黑,
: 這點對台灣大環境的進步是毫無幫助的。
:
: 「不行,政治人物還沒參選就這樣,往後一定更無以復加。」
:
: 所以對於一個被判緩刑,過程中反省的人,我們依然要全盤否定?
:
: 「不行,政治人物的私德太重要了,被他選上還得了?」
:
: 所以縱使是委員會公認最優秀的立委,
: 倘若遇到相同狀況,就務必要辭職?
:
: 「不行,外遇是兩人同意下發生,性騷擾何其嚴重阿?」
: 「況且帳面上被抓到的兩次,私下一定難計其數。」
: 「而且看他這樣就是完全沒有悔意阿。」
:
: 我只能說,越是這樣陳為廷越需要參選,
: 因為這對台灣而言需要進步,需要一個價值的選擇。
: 一個翻轉台灣人對政治人物選擇有既定印象的機會。
:
: 難道我們台灣要停留在對犯過錯的人永遠無法有機會的階段?
:
: 330黑潮大遊行,林飛帆告訴大家:
: 太陽花學運是歷史上的新頁。
:
: 而我想這次立委補選,
: 也會承續台北市長選舉的經驗,
: 為台灣政治史帶來新的一頁。
:
作者: hydra6716 (有蘿堪食直須食)   2014-12-23 15:44:00
看醫生才是真的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4-12-23 15:47:00
不過這三篇是約砲吧@@"本質我覺得不太一樣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4-12-23 15:49:00
照我看這就是進步,他領悟到有名自然就有妹,性騷太弱了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2-23 15:50:00
搞不好心理諮商師跟他說 你要對方同意SEX以後才能摸奶喔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3 15:50:00
本質不一樣又如何?趁著風向能鞭就鞭才是聰明人
作者: smile216830 (我想~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2014-12-23 15:59:00
真的是太厲害啦,把自己塑造成神就可以讓妹自動靠過來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4-12-23 16:00:00
別亂說,這次肢體碰觸沒被送到警察局,難道不是進步嘛?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4-12-23 16:03:00
摸奶還要冒風險被罰一萬塊,我戶頭只剩四百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4-12-23 16:04:00
我不是說他這樣有進步 我是說不太一樣..他這樣我也沒法接受Orz 強烈覺得他需要接受治療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12-23 16:11:00
他已經不再適合從政了,去搞好他的學運就好要為社會大眾做事,誰說只有從政一條路
作者: YMSH205 (^^)   2014-12-23 16:13:00
不過這次已經清債了 看他想當政治人物還是社運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2-23 16:16:00
看文章看不出來是誰耶...還是有甚麼關鍵字漏掉了?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3 16:23:00
請看最後面推文,居然想去約公民運動有興趣的女孩真的是邏輯有問題,怎麼不去約夜店咖,阿,忘記他被夜店咖告過性騷擾XD
作者: cashko   2014-12-23 16:30:00
一犯再犯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12-23 16:36:00
強姦完再拼命道歉 這樣水水們可以接受嗎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4-12-23 16:38:00
N大別再帶風向 大家都好好在討論 拿偏激的例子來講要幹麻每篇都看到你類似的推文 CWT這樣做大家都不能接受 但你見獵心喜看了更讓人覺得受不了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2-23 16:42:00
納西索思不累啊??回去看水仙花啦
作者: meidoku (佐木三號)   2014-12-23 19:30:00
沒有大四亂摸再犯這種事,不要誤導人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4-12-23 22:19:00
不當肢體接觸不算? X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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