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實在是令人看不下去

作者: clth (WeiNii)   2014-12-24 00:04:09
※ 引述《Esperanto (靈月寶貝)》之銘言:
: 實在是看不下去了。陳為廷的行為是一回事,他的親友的護航實在是離譜到極點。
: 襲胸這種性騷擾的行為怎麼能和外遇類比?外遇固然讓人覺得厭惡,然而終究是私
: 領域的事情。夫妻雙方相處有什麼問題,外人根本不得而知,當元配都不作聲時,
: 外人有什麼資格講評論什麼?嘴上酸一酸,大家罵一罵也就罷了。
: 襲胸已經是犯罪行為,而且居然不只一次。試問這樣有悔改嗎?更何況性犯罪的受
: 害者有很大的黑數不願意聲張,那麼真正的受害人到底還有幾個?真的只有這兩個
: ?直到今年學運都還對女性有不合理的肢體接觸,悔改到底在哪裡?人確實不是神
: ,但是絕大多數"不完美"的人鮮少會做出這樣的犯行。
: 性犯罪的本質是權力的支配而不是色慾,不是每一個"好色"的男人都會做出類似的
: 行為。陳為廷"目前"根本不適合從政,以他的教育水準來說,不可能無法預見結果
: ,然而卻高度無法自制,這已經是病態。給這樣的病人掌握權力真的是對的?
: 不要再說國民黨更爛,這不是誰爛的問題,整個台灣就剩下陳為廷一個人能選?
: 不要再談什麼理念,實踐是檢驗理念的唯一的管道!
: 不要再用其他政治人物也一樣爛來解釋,其他政治人物再爛有沾到性犯罪的也是少
: 數!
: 330的五十萬人在凱道從十二點待到解散,不是為了陳為廷和林非凡而來!
: 陳為廷的朋友與師長請不要再護航,如果你們真的疼惜他,你們最後會毀了這個年
: 輕人!
我不是苗栗人
所以我對陳為廷的事沒有很多想法
但對拿外遇跟性騷擾作比較真的很感冒
必須先說性騷擾真的是件很噁心的事
光是不友善的眼神
都足夠讓人不開心一整天
更別說是被陌生人襲胸
不過說
外遇是兩方兩情相悅 給元配的傷害只是家務事
但性騷擾是不被公眾接受的
真的很難茍同這個邏輯
原諒不原諒 傷害都是一樣的
不知道提那些論點的人
家裡有沒有被外遇的家人
被外遇的原配所受的委屈
怎麼會被講的好像沒那麼值得我們重視
如果把
王世堅吳育昇老婆的傷害當成私領域
因為她們原諒了
就不要
把陳為廷的事拿出來說嘴
因為當事人也給了他自新機會
*手機排板請見諒
這不是篇護航文
單純不屑有些人為了支持自己的論點
把兩者做比較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4-12-24 00:06:00
我也無法接受 只是人格問題好不好 缺少母愛導致的潘醫師講的挺有道理的 而且他是心理醫生有一定公信力
作者: Diaw19 (Diaw)   2014-12-24 00:07:00
原諒?所以可以約過夜?
作者: litbeartwo (12月二寶要報到囉!)   2014-12-24 00:08:00
我也對外遇只是傷害元配這種說法很感冒,它傷害的是整個家庭,小孩ㄧ輩子都有陰影,我曾親眼看到媽媽喝漂白水自殺因為爸爸外遇,救護車是我叫的,那時我才小學..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12-24 00:09:00
當事人有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就會撤告,而不是換到緩起訴...緩起訴是檢察官給他的機會性騷擾是告訴乃論,我覺得若非當事人非常氣憤也不會弄到非告不可,這種檢查官大多也會勸和解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2-24 00:12:00
造謠? 當事人哪有給機會? 都告了阿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12-24 00:12:00
接受和解對方就會撤告,但今天不是撤告而是緩起訴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12-24 00:13:00
沒有那種當事人原諒他叫要社會原諒他的道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4 00:14:00
某S不用見縫插針特地跑來這裡帶風向了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12-24 00:15:00
是說這就是他該背負的代價,我覺得只能說咎由自取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2-24 00:15:00
風向就是如此還要帶風向?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4-12-24 00:15:00
他的親友是一面倒原諒了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2-24 00:16:00
自己的錯 勇敢承擔阿 旁人還要找理由幫他脫罪也蠻好笑誠實癡漢/勇敢癡漢 終究還是癡漢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12-24 00:17:00
不過我也覺得兩者其實不能比阿,都一樣很噁心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4-12-24 00:18:00
你搞錯了 趁機猥褻罪是非告訴乃論雖說口語上說是性騷擾 不過在法律上偷摸胸是趁機猥褻罪
作者: Shxt (Shxt)   2014-12-24 00:21:00
我厭惡的不是他年輕時的行為,而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態度
作者: loveriver777 (夢幻白老虎)   2014-12-24 00:22:00
趁人之危
作者: dus530 (神射手 )   2014-12-24 00:34:00
這件事情,很多人出來罵,代表台灣有希望,很多聖人在這此
作者: e9ez1 (欣欣相印)   2014-12-24 00:46:00
那個洪崇晏還說罵他的閉嘴咧 顆顆
作者: pinkcc (天氣變冷真好)   2014-12-24 01:17:00
偷摸奶根本是人格有問題
作者: larce (AKA)   2014-12-24 02:09:00
說外遇是兩情相悅真的很可悲,不把元配當一回事的人原來有這麼多....
作者: wehuin (蛇)   2014-12-24 03:25:00
外遇明明跟性騷擾一樣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一樣噁心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4 04:16:00
外遇是在說摸跟被摸的人,不要想太多不然也有結婚不給摸的,要無限延伸豈不沒完沒了
作者: qaaq (qaaq)   2014-12-24 15:11:00
被外遇和被性騷擾我都有過,性騷擾是噁心但或許不會讓人失去想活下去的動力(被性侵除外),但被外遇的那種背叛感足以毀掉一個人,真的太痛太痛了而且一輩子無法忘記和再度全然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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