炳忠你怎麼了!?怎麼變得如此中肯?(驚嚇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KcoocXG ]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王炳忠 FB
時間: Thu Dec 25 05:14:12 2014
王炳忠
50 分鐘前 ·
昨晚上公視「有話好說」,幾位來賓發言最讓我感到認同的是程金蘭小姐,主要是她提出
了「權力強弱」造成「標準不一」這個觀察點。自三月「太陽花」攻占立法院以來,媒體
、學界帶頭形成的輿論對這些占領議場的學生給予很大的寬容,用程小姐的話說,這也算
是一種泛的「藍綠」標準不同。
我的解讀,這也就是屬於綠的意識型態已經取得了「政治正確」。或者,呼應程小姐另也
強調的,當「公民組合」、「島國前進」總是高舉公民的大旗時,大家要求你們的領袖要
有公民最基本的不妨害他人自由的義務,不過分吧?
所以我也願意不去講這一定是「藍綠」,就談「公民」。當你們經常性的訴諸道德情操來
幫助自己許多違法行為的正當性時,也必須面對一般大眾會用高道德標準來看待你們的作
為。何況我還是要說,這也不是什麼道德完人的「聖人」,我甚至不想特別用「性別」的
大帽子來說,因為這只是公民社會最基本的互相尊重:你「孤獨」是你的事,幹嘛要侵犯
我的自由來當你的「出口」?
所以在節目中,現代婦女基金會的姚淑文老師特別看重陳為廷說自己「一個人孤獨時,找
了錯誤的出口」這句話,她覺得這話讓她很擔心陳為廷會不會再犯。我自己本來沒特別覺
得這話反映的心態問題,聽姚老師闡述後,深覺我們真要更多的站在被害者、以及擔心被
害的大眾立場想問題。
當然,是否就因為是藍綠而標準不同?綠黨的王浩宇議員在臉書上提出了問題:「假設,
今天襲胸的是王炳忠,我們能用同等標準看待這件事情嗎?」其實,我也看到一些網友在
問同樣問題。對我而言,我不太喜歡沒憑沒據猜想別人,但我至少敢肯定,如果換作我是
性騷擾累犯,王丹大概不會說出「不好色才是人格缺陷」,洪崇晏也不會說「罵王炳忠的
閉嘴」。
真正的民主,不應有特定的人或意識型態享有「政治正確」的特權。我不斷強調一些「友
人」別再「神化」,就是要卸掉這種特權。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hurryrain (124.8.227.110), 12/25/2014 05:33:51
※ 編輯: churryrain (124.8.227.110), 12/25/2014 05:3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