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昨晚做了一個夢(陳為廷新受害者)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4-12-25 17:53:53
我懂你。
口說言傳是很容易造成冤案的
即使已經黑到發紫,也不能拿著墨水往身上潑
問題是,求證是指要求證到什麼程度?
行為當時的影片?還是報案的記綠?
很遺憾,這些都沒有,唯一有的只是當事人的記憶(或稱想像)
事實很難追尋。
只能存疑,並同時在假設是真的前提下持續接觸以取得進一步資訊。
所以我認為對網路上的這些爆料,只要不要太早下定論口誅筆伐即可
抱有最大的同情與對方接觸,至少,至少可以少點二次傷害。
※ 引述《potter1529 (宋代才女唱元曲)》之銘言:
: : 我認為
: : 我們該同情的是受害者而不是質疑她們。
: 你好,我對最後一句話有意見。
: 同情受害者的前提是「她是受害者」吧?
: 質疑她也是因為沒有人確定她到底是不是受害者。
: 當然襲胸很糟糕、性騷擾很畜牲,受害者很可憐,陳為廷巴拉巴拉怎麼樣的,都沒有
: 錯,但不管陳為廷做過襲胸行為多糟糕,他都不應該承擔他沒有做過的事情,不是嗎?
: 大家今天撻伐他、鄙視他、恥笑他,是一回事,
: 但因為一件只有文字敘述,證據單單只看得到學生證的爆料,就多加一條犯案記錄,
: 是另外一回事。
: 簡而言之,所有的針對、預防、治療,都是建立在確認事實之後。
: "但如果現在大家都站出來,是不是可以減少更多犯罪。讓這種噁心的行為消失。"
: 但這篇爆料單單只是讓大家站出來更加撻伐陳為廷
: 並不會讓噁心的行為消失
: 如果鄉民養成不加求證的習慣,那以後只會出現更多不同層面的噁心行為
: 「求證的行為是對受害者又一次的傷害」根本是假議題
: 如何用不同的手段求證,能同時讓受害者得到補償跟安全感,又確認犯罪事實,才是
: 正題而不是直接放棄求證。
: 勿忘督割,記得嗎?
: 如果事情的真相質疑不得,那未來是不是去要幾張學生證就可以開始寫故事了?
: 當然我並不是指現在這位爆料的小姐是說謊啦,我沒有這個意思,
: 但你為何會這樣深信這件事情是真的?因為"受害者"是你的姊妹a啊
: 可是她並不是大家的姊妹a,
: 說實在的,廣大不知情的民眾都不知道她的人格怎麼樣、說話的可性度怎麼樣,
: 一句「不應該質疑她們」,就要讓事情從探索真相的步驟直接進入宣判程序,
: 就讓大家繼續往駱駝陳為廷身上加稻草....不太合理啊?
: 有義務的是爆料者證明事情的真相,
: 而不是質疑者拿出證據證實這件事確實不是他幹的吧?
: 再講一次,我沒有要幫某人說話,也沒有認為受害者不夠可憐,
: 我沒有覺得襲胸不噁心,更沒有為襲胸者辯護的任何一絲意思,
: 我只是認為,在開始撻伐人之前,應該先確認那是事實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12-25 17:56:00
到今天為止已經變成另一種二分法了 網路真可怕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4-12-25 17:56:00
塊陶阿~~~~~~~~~~~~~~~~~~~~~~~~~~~~~~~~~~~~~~~~~~~~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5 17:57:00
比較認同你說的 那篇會噓是覺得他太冷酷了…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12-25 17:59:00
你們之中沒襲過胸的 可以向他丟石頭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12-25 18:00:00
我倒不覺得 上篇其實沒有針對特定當事人
作者: Grecie (容)   2014-12-25 18:12:00
作者: CHECKER   2014-12-25 19:15:00
推,上篇和這篇講得都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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