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件是發生在30幾年前呢
已經結婚 跟老公也生了兩個
後來被強暴懷孕 小孩有生下來
老公以為是他的 所以對這個小孩很好
這小孩非常乖 也很孝順
這件事 當事者只告知跟她感情很好的阿姨
當事者的老公也已經過世多年
所以更沒有必要說出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12-28 21:55:00想到「重力小丑」這部電影
作者:
waspie (曾為派)
2014-12-28 21:55:00唉 看來強暴犯大概也沒受到制裁吧
作者:
makihara (Frozen In Time)
2014-12-28 21:56:00嗯 這個媽媽很偉大
作者:
ning0219 (ningning)
2014-12-28 21:59:00不認同這種作法,老公也太可憐了吧!
不認同,老公到死都不知道這孩子不是他的,太不公平了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4-12-28 22:02:00雖然當事者很可憐,但瞞著老公真的不好........
作者:
linyap (miche)
2014-12-28 22:05:00不認同 不過這是別人的人生 只是覺得先生很倒楣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4-12-28 22:07:00
不認同 雖然媽媽很可憐可是這先生也頗可憐==
作者: likeabitch (QAQ) 2014-12-28 22:07:00
老公很可憐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4-12-28 22:08:00
不過30年前的社會風氣也可以立即媽媽為何不敢說 唉理解
老公知道了也痛苦吧.或許這是媽媽權衡傷害最輕的方式
我覺得對彼此都好的方法是拿掉小孩,不過30年前可能很少人在拿小孩吧...
作者:
cat1022 (我們的愛情逃走了)
2014-12-28 22:11:00這議題 讓我想到泰國電影「晚孃」題外話 裡面除了馬利歐男二也超可口(口水Ing)
我媽有說過他們娘家的鄰居 有一個就是因為問路被強暴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4-12-28 22:11:00說出來老公不是痛苦的接受就是痛苦的跟老婆分開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2-28 22:20:0030年前那媽媽要是說出來說不定就要掛著髒女人的標籤過一生了
這樣比較好吧 30年前這種事情 大概女方會很慘...
作者:
pigwawa (雜草)
2014-12-28 22:27:00為什麼老公比老婆還可憐?她又不是外遇是被強暴,不想讓孩子知道想保住原有生活而沒說有什麼大罪?老婆才煎熬吧,老公小孩什麼都不知道不用承受有什麼不好嗎,這種事情對女人傷害這麼大...
作者:
iceafu (沒有偶然,只有必然)
2014-12-28 22:29:00其實我不知道瞞著老公惡劣在哪裡 永遠受傷的是被強暴者
作者:
tomatoo (茄)
2014-12-28 22:39:00我是覺得老公也該有知情的權利 能不能接受是另外一件事
作者:
waspie (曾為派)
2014-12-28 22:41:00不管說還是不說 媽媽永遠是傷害最深的一個 說出來說不定更慘
30年那種環境說出來等於死路一條外帶小孩家庭破碎而已
作者: hn14127940 (hn14127940) 2014-12-28 22:49:00
妳的確是受害者 但妳剝奪了對方選擇接受與否的權力妳還不是和強暴犯一樣侵犯他人 差別是一個是身體一個是心理
作者:
raepopo (瑞)
2014-12-28 22:50:00以30年前的民風 可以理解那位媽媽的做法
作者: hn14127940 (hn14127940) 2014-12-28 22:51:00
人被強暴了可怕的不是身體被侵犯過 而是妳選擇了用和他一樣的方式
作者: Doralice 2014-12-28 22:52:00
推媽媽這些年辛苦了! 要求老公知道才是不切實際的作法吧
作者: hn14127940 (hn14127940) 2014-12-28 22:53:00
妳在意識上本質已經認同了強暴犯 這才是說謊或隱瞞者不值得被同情的地方
謊言分很多種.等同於心理上侵害 會不會太誇張 ==
30年前的民風跟民眾想法絕對不是這麼回事以30年前風氣又是小村莊 這女人說完就差不多該去死了
作者:
sai0720 (中華民國萬萬稅)
2014-12-28 22:58:00這樣就夠了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4-12-28 22:59:00不只是會老婆想而已,而是老公只有看著老婆去死或是硬逼自己接受的選項也太狠心了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2-28 23:03:00康德式的道德主義用來指責別人超容易的 用在自己身上就說不定了康德說你不能說謊 可是也保障了迂迴的權利如果不能體會到後者的必要性 那「不能說謊」也只是教條而已
不會只有歧視吧 這不搬家根本住不下去吧更何況以前超重視家風的...這影響大了就算是現在在意的還是很多更不要說以前了
作者:
olafbb (olaf)
2014-12-28 23:13:00可以理解,雖然太悲情了QQ
作者:
uning (一定沒問題的)
2014-12-28 23:30:00這一串看下來只覺得事後藥很重要...
作者: microjumbo 2014-12-28 23:39:00
拿現代思維去批評傳統背景的受害者也太沒有同理心了吧
作者:
isky4473 (為樂當及時)
2014-12-28 23:49:00異地而處,如果身為男性,支持不要說的,接受被騙嗎?
其實養的大過天啊,小孩都養了那麼多年了也視為己出啦難道要學鄉土劇,發現小孩不是自己的就斷絕親子關係?如果我是男的,我寧願一輩子都不要知道老婆被強暴生的一家和樂融融平安快樂的過完一生,小孩也對自己孝順
作者: microjumbo 2014-12-28 23:52:00
同意樓上,可以一直瞞著我到老死我OK喔
作者:
penny55 (-3-)
2014-12-28 23:53:00強暴生子被鄉里知道全家都沒臉見人了...母子待遇更差不過知道事實願意養 和不知道事實養 還是有差的之前看到某國醫院抱錯小孩 最近發現 結果雙方父母做的是跟養子女成立法律血緣關係 切斷親生子女的法律關係@@"他們說已經沒辦法離開養子女 怕親生父母要回去 so...
美國賓州小姐就是媽媽被歹徒強暴生下來的
http://ppt.cc/fcLp 美國賓州小姐自爆被強暴生下但是他媽媽和外公外婆給她充滿愛的環境努力栽培她被強暴生下的小孩成為賓州小姐,也成為知名社運人士賓州小姐的媽媽和外公外婆那樣的家庭真的很偉大不過那位媽媽沒有結婚,就專心栽培小孩換作是台灣大概被指指點點+親戚家人一堆難聽話有老公的更慘,可能會吵到離婚或是影響親子關係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2-29 00:08:00很多人還是很信仰親子血緣論 這樣不一定是好事啊
作者:
missddd (someone)
2014-12-29 01:18:00可以好好生活 說出來的必要在那裡?
作者: resmink 2014-12-29 01:48:00
即使是現代也沒這麼多人接受.....
作者:
iuo (iuo)
2014-12-29 06:27:00血脈不是唯一的親子關係 只要你愛他 他就是你小孩 對當爸爸的 只要視如己出 一樣幸福認養是很好的 有人願意當你小孩變成親子 很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