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東部工作,週末回來,平常都是我一打二(4M+2Y4M),爸爸四年後調回台北。
因為老大已經快2歲半,有朋友建議我以老大名義請前半年,剩下1年半用老二名義請
,這樣兩隻前半年六成薪都可以拿到。
但變成老二6個月左右後就要自己帶,我是覺得等大一點(EX,1歲後)跟大人
比較有互動請了留下的東西會多一點;然後同時老大3歲去上個半天幼稚園
要不然我一打二在家24HR(在異地)可能會發瘋
前兩天跟老闆(女)稍稍提一下,她是好人,懷孕時還幫我減輕工作量
他說以他私人觀點當然不希望,畢竟現在營收壓力大,同仁LOADING很重
但請育嬰假是我的權力,我堅持要請當然也是可以。
我身邊有幾個請過的媽媽都說很值得,大家回來之後都說時間太短了
(假的長度被砍)其中一個請最久的朋友(不是同事)是請兩年
(爸爸是牙醫,老公是醫師,生活無虞)
我跟我老公薪水都算不錯,兩隻的保母費其實不是我請假的原因,
主要是希望爸爸可以不要錯過孩子的童年(某星期爸爸回來看到大的會新把戲問我說
:是這周新學的嗎?你教的嗎?突然有股淡淡的哀傷....)
現在公司是半民營,要回去沒問題,但升遷的話勢必會受影響,但要是我是老闆
我也不會去升一個對公司兩年沒貢獻的員工阿?
至於回來之後是否會被調單位,就真的沒人知道,其實最近也是覺得待在
同一個單位做一樣的業務5年真的有點悶....如果未來真的到別的單位也何嘗不好
只要有實力的人到哪裡都是一樣沒啥好怕....
想來問問看版上請兩年的人到底多不多阿?想說既然都會被砍,乾脆一次申請
兩年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