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結論 我不覺得女生有義務必須去服兵役 我只是看不下去有人
硬要女生是因為有月經這件事情,所以立法者才沒規定要女生服役的這種鳥理由。
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
應該整句話來看,當初的立法者 覺得 女生增產報國 這件事情的社會功能
角色 比起 要去服兵役這件事情重要多了。
立法者會這樣看絕對是因為當初歷史背景傳統因素下所做去的立法決定。
因為過去的確軍人這個角色確實是非常有性別角色的問題,但是從國防部主動開始
招募女兵以後,難道現在的女生就開始不會有月經?不會有每個月有幾天不舒服的問題?
應該這樣說吧,現代化的軍隊已經逐漸打破過去男女生理差異所生的功能分工的差異。
有很多女生希望女兵招募名額應該增加及放寬,甚至不應該去限制
基本上我是非常支持這樣的看法,現在已經是男女平權的時代,誰說只有男人才能領導
軍隊上場殺敵,其實現在義務役已經要逐步改成志願役了,以後這種爭議會越來越少。
我覺得不應該去問為什麼女生不用當兵,而是男生為什麼這麼不想去當兵,這才是問題。
包括現在國防部招募志願役士兵,女生報名都還來得比男生多 實在是件很奇怪的事情
如果女生身體都是這麼不適合當兵,怎麼還是這麼多女生前仆後繼報考志願役士兵?
這絕對是軍隊本身的問題,跟法律無關,也跟男女生理差異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