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生們會認為男友約去U2是一種暗示嗎?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13:33:23
各位板友討論,請勿違反板規十五。
※ 引述《KANSAI (關係哥)》之銘言:
: 我朋友因為聖誕節的時候和女友約會去U2
: 在燈光美氣氛佳之下很自然地發展成性行為(親熱時問過:愛愛好嗎? 女生點頭)
: 但做到一半女生卻眼光泛淚表示要我朋友趕快射
: 我朋友也做不下去只好讓女生用嘴幫他
: 後來我朋友就被提分手了 在沒有任何溝通與給男方道歉解釋的機會之下
: 就直接被封鎖 男生到女生上課的教室等她還被女方朋友嗆說不要在接近她
: 我朋友很難過也很自責
: 他覺得是兩人感覺到了才發生的(雖然他有坦承是想做才提議去U2的)
: 但我是認為不可能要去U2先就講好 待會我們要打砲哦= =
: 所以把他想成是順其自然發生 也許比較好嗎?
: 他想要解釋與挽回 但女方都不給他任何機會
: 想請問板上的女生是否會覺得男友約去U2是一種暗示呢?
: 或者說去U2的時候會有發生性行為的認知與心理準備?
節錄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的宣導分享給眾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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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討論約會強暴時,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必須釐清,那就是引誘與強暴的區別。
因為很多情況發生,男性覺得他只是在引誘女性發生性關係,但女性卻認為她是被強暴。
一個必須 常記在心的區別方法是:
引誘不應帶有任何的強迫性、暗示或者其他不愉悅的成份。
引誘只存在當女性『願意』與該男性發生性關係時,其中重點是女性『願意』。
約會強暴通常發生在當引誘失敗時,
而男性卻仍執意無論用什麼方法仍要與對方有性行為,且不管女性的任何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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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的宣導對於約會強暴有清楚的定義與說明。
以下引用
曾擔任台北市、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組長 魏英珠的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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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會強暴:
A女與B男在朋友的聚會中認識,彼此有好感,進行交往…
交往約兩個多月,B男開車載A女去兜風,在一個風光明媚的山上
B男突然抱著A女接吻,A女有很享受甜蜜的感覺。
但B男接下來將手放在A女的胸部,並伸進衣服裡,A女覺得不妥,試圖把B男的手推開…。
B男問A女:你不喜歡嗎?A女搖搖頭!B男問A女,是不是我太粗魯了,A女搖搖頭!
但B男沒有停止動作,並試圖解開A女的褲子。
A女打開車門跑出去,但因在荒郊野外,A女還是在車子旁邊。
B男跟著下車,跟A女道歉,後來A女上車,B男在車上強吻A女
A女沒有激烈反抗,但有說”不要”,兩人在車上發生了性行為…
約會強暴的迷思及困境:
如果被害人也同意有身體的接觸,卻沒同意發生性行為
被害人常被視為引誘,因此遭受許多指責。
如果兩人交往多年,可能也曾發生性行為,此次卻拒絕發生性關係
往往被視為挾怨報復,難以獲得外界的同情及協助。
如果雙方有金錢、利益關係,也會使性侵害的嚴重性被忽略。
認識約會強暴(DATE RAPE )
熟識者性侵害是典型表現
常基於利用被害者的信任關係產生性暴力
本質上仍是強迫、威脅及權力、控制
加害者以其體能上的優勢,逾越了受害者的界限
受害者常基於情誼,不願追究或擔心事件揭露影響其社交圈
常被模糊為半推半就或被害人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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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 嘉義市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部份宣導:
加害者也不一不定會使用武器或迷藥
反之利用傳統社會中女性的善良、天真、服從的特質加以哄騙、欺瞞。
熟識強暴在被揭發之初,往往會遭受人們懷疑的眼光,也因此加深問題的複雜性
並使其他熟識強暴的被害者躲在暗處不敢張揚。
- - - -
同儕間的約會強暴
約會強暴則是男女共同出遊時,男方以到KTV唱歌、MTV看電影為由,
或到賓館休息為藉口,趁機將女方強暴;此外,汽車也是約會強暴常發生的地點。
熟識強暴都具有一些共同特色:
加害人會刻意製造與被害人的互動情境,誤導被害人的認知與判斷;
且加害人更已親切、和善、關心的面目出現,取得對方的信任。
- - - -
你描述的事件中,你的朋友在狹小密閉的包廂中
要求已用哭泣表達強烈拒絕進行性行為的女性,用其他方式為其洩欲
雖然有諸多鄉民支持你朋友「無罪」的論述,比如:女方自願
不過大家心知肚明,事件中的女方若提告,你朋友被起訴的機率…。
回答你文末提到:順其自然發生也許比較好?
「引誘」跟「順其自然」完全不同,
引誘是有計劃性的!
順其自然是完全沒有計畫性的。
你原文提到你朋友承認是「想做才提議去U2」…順其自然?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5-01-04 13:34:00
娘娘優文
作者: padi ( )   2015-01-04 13:34:00
完全不懂哪來的順其自然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1-04 13:35:00
認真文推~
作者: qqqlisa (兔子蹦蹦跳跳)   2015-01-04 13:39:00
同意這篇
作者: zvezda (star)   2015-01-04 13:40:00
推!
作者: inaegeansea   2015-01-04 13:44:00
作者: zizp (夏天的可樂)   2015-01-04 13:46:00
推!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15-01-04 13:47:00
戰神
作者: darkhoshi (阿低˙達克後西)   2015-01-04 13:48:00
推娘娘
作者: Tochter (蘋果花)   2015-01-04 13:49:00
作者: real4 (r4)   2015-01-04 13:50:00
推!
作者: mimiiy (綠)   2015-01-04 13:53:00
娘娘好文!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1-04 13:55:00
順其自然導向男方要的結果啊 不過感覺U2好髒
作者: Nadialove (僕はKinKiKidsが大好きだ)   2015-01-04 14:00:00
推娘娘
作者: weiweilu (hey)   2015-01-04 14:02:00
優文耶!!
作者: flily8171 (flily8171)   2015-01-04 14:04:00
作者: waspie (曾為派)   2015-01-04 14:10:00
推!!
作者: zvezda (star)   2015-01-04 14:10:00
感謝娘娘同意轉錄分享^.<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15-01-04 14:18:00
請把性別更正, 不是只有男會強暴女-_-女生也會性騷擾/強暴男性, -_-
作者: shanchen (33來遲)   2015-01-04 14:18:00
推推推~~~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15-01-04 14:19:00
男的也會強姦男的,so請不要性別歧視-_-
作者: adsl12367 (adsl12367)   2015-01-04 14:28:00
難得的U質好文
作者: theThe (是我)   2015-01-04 14:39:00
推這篇
作者: skyp (金針菇)   2015-01-04 14:40:00
娘娘推
作者: qqapple (IRISIZM)   2015-01-04 14:46:00
推推推,大力推!
作者: master2102 (仙草凍奶茶)   2015-01-04 14:46:00
推阿,開春第一篇娘娘優文XD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1-04 14:50:00
那男的真那麼委屈的話叫女生告一告啦,讓司法還他清白擺明就是男生太凹搞的女生不爽還能扯一堆
作者: sin27 (扇)   2015-01-04 14:55:00
推!!!
作者: carobecca (貝卡)   2015-01-04 14:55:00
娘娘優文 推~
作者: soga0309   2015-01-04 15:06:00
越來越喜歡娘娘了>\\\\<
作者: angelgirl13 (火鍋少女13♥)   2015-01-04 15:12:00
大推><
作者: sx366 (薄荷)   2015-01-04 15:16:00
推..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5-01-04 15:21:00
不小心看到隔壁版,其實發言比較起來這邊還保守了些但說真的更加不舒服...我相信男生朋友間描述很正常但PO上來,很明顯後面描述有想把問題放回女生身上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5-01-04 15:24:00
大推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5-01-04 15:24:00
阿...不好意思應該沒有犯15條吧?我是指被水桶的那篇後面的描述,感覺還是比較站在朋友那邊而並非覺得有哪裡問題很大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5-01-04 15:27:00
因為他認為去U2已經是會發生性關係的明示。在本板的敘述已經修飾過了,在他板的更直接。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5-01-04 15:32:00
真心希望女方不要有人看到這個,不然會更受傷吧不懂原原po是在幫朋友還是害朋友,關鍵字看到很容易連結到...
作者: waspie (曾為派)   2015-01-04 15:36:00
我覺得男生根本無法體會女生想法(攤手)
作者: weiweilu (hey)   2015-01-04 15:45:00
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隔壁還是有人會說女生是心甘情願點頭答應欸.....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5-01-04 15:47:00
隔壁板真的讓人傻眼難怪一堆魯魯der
作者: jmangeL44 (趴趴)   2015-01-04 15:51:00
娘娘萬福金安! 推優文!!
作者: angel101 (Ann)   2015-01-04 15:57:00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5-01-04 16:13:00
隔壁的推理是說女方為何可行使卻未行使抵抗權吧不過從字面看是還原不了當時的現場的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5-01-04 16:16:00
3提醒一下推文要小心別讓人有機會檢舉喔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5-01-04 16:20:00
其實也不可能還原現場啦,因為已經是第三方轉述除非今天有女方出來說,不然單從第三方男生說法來說其實很困難
作者: PoorLoser (廢文製造機)   2015-01-04 16:35:00
U2 是啥? 以為是 Youtube
作者: MaySnow05 (好想吃品客)   2015-01-04 17:21:00
優文騎士
作者: acomi002 (考運哥)   2015-01-04 18:00:00
u2便宜。。。
作者: pasaga (dying)   2015-01-04 18:28:00
我有朋友大學了還不知道U2是啥 以為就是看電影
作者: MD930 (rrrrrrrrrrrrrrrrrrrrrrr)   2015-01-04 19:12:00
優文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5-01-04 19:40:00
女方拒絕,他可以自己打出來,最後end根本自掘墳墓而且不是所有人都覺得U2是打x地點
作者: a286405110 (venus)   2015-01-04 20:00:00
大推娘娘
作者: gogo1111 (魚兒要堅強!!)   2015-01-04 21:27:00
推娘娘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04 21:43:00
要告不知道成不成,但是這種分手的理由說出去男生一定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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