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刷到11月薪水的那瞬間,理智線 啪-滋 炸裂
暗黑責任制+加班費變相成補休
(公告:公司不鼓勵加班
實際狀況:主管永遠都在5點後派新工作下來
需完成事項永遠都在截止前才告知)
補休還要經過層層關卡審核
(實際狀況:補休就是只能=請病假不扣薪)
12月下旬交接完就開始找工作
哇!真的不容易!
不是年後才上班,就是年後才是全職薪水
超級洩氣...
覺得自己蠢斃了,不聽老人言 年前離職
房租網路這種都是預繳不用擔心
存款可以活到年後,但想到要包紅包很頭痛
也有點想要乾脆等到年後再來找工作
不知道版友們有沒有這種年前離職的經驗呢?
現在在不知該如何抉擇的路上 也不能跟家人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