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1-19 06:39:32※ 引述《lio226 (勝文控)》之銘言:
: ※ 引述《kikicoco168 (起飛)》之銘言:
: : 請在吃魚喝茶此嗜好開始發生時,大方的講清楚...:)
: 非討戰,大方講清楚這個要幹什麼?
: : 一交往前,講清楚此個人嗜好!
: 交往前,女方有講清楚自己閱多少鳥嗎?
: : 女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男人,成為另一半
: 男生也有權利拒絕非處女和puma,成為另一半
: : 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表哥有病,表弟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 二交往中,講清楚此個人嗜好!
: 交往中,講清楚自己的閱鳥史
: : 女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男人,成為另一半
: 男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女人,成為另一半
: : 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表弟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 三結婚前,講清楚此個人嗜好!
: 結婚前,講清楚自己的閱鳥史
: : 女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男人,成為另一半
: 男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女人,成為另一半
: : 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表弟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 四結婚後,講清楚此個人嗜好!
: 結婚後,講清楚自己的閱鳥史
: : 女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男人,成為另一半
: 男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女人,成為另一半
: : 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為另一半
: 表弟也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 如果此嗜好很正常合理,麻煩請大方告知另一半...
: 已非處或公車或PUMA,麻煩請大方告知另一半...
: : 不要在現實中躱躲藏藏,卻在PTT大肆宣揚...
: 不要在現實中躱躲藏藏,卻在PTT大肆宣揚
: : 最好在臉上刺上淫蟲二字,公告周知(小嫖蟲也不錯!)
: 最好在奶上刺上淫娃二字,公告周知(口嬌娃也不錯!)
: : 反正吃魚喝茶,很正常的嘛~~~^_^
: 反正婚前濫交,很正常的嘛~~~^_^
: 人要有反思能力,隱瞞或欺騙是否為常態
: 大家見仁見智
: 交往結婚是互相信賴
: 而不是在性別上大作文章,大肆宣揚自己是弱勢的受害者
兩回事,xx比雞腿
女生也沒要求你說之前跟多少女人有性關係
也沒說男人要是個處男不然不嫁
還是你除了吃魚之外沒有交過女朋友
沒有正常的性關係
那你可以考慮找個過去吃過的魚結婚
這樣大家都心知肚明
婚後還能各取所需
女生會去牛郎店的習慣當然要跟另一半說
會找男妓偶爾放鬆一下當然要對方同意
我自己覺得男女婚前如何我都不想管
反正有婚前孕前健康檢查,這比告知情史實際
但是婚後一定得告知並得到對方同意
在我家花超過三千管你做啥對方都要同意
更何況嫖妓這種事
你是為甚麼要發這樣不對等的廢文
星期一被笨狗吵醒已經很不爽
上班前還要看這種沒邏輯的文
那些嗆吃魚喝茶正常的人,遇到女友有小王還不是跑去別版哭哭罵女友死pu還要人家拍拍呢日本還真的有人追到風俗妹當女友然後出書的
可是驗愛滋,我記得有潛伏期甚至長達幾年,婚前健檢驗得出來嗎?所以像這種高風險性行為,我認為還是要主動告知如果是正常情史,雙方可自行琢磨坦誠尺度,但危險性行為不同,婚前健檢很重要!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01-19 07:02:00
潛伏期是從感染hiv到有症狀可達數年 空窗期是感染到可驗到大概數周而已沒到數年
謝謝樓上分享,但這類危險性行為,會令人對其自制力無法信任,還是告知比較好!
不要歧視性工作者 跟那些歧視gay的有啥兩樣?從事性產業一定有病? 很嚴重的歧視
「性工作者」和「同志」議題,並非一般狀況,可以另外討論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19 07:14:00前一篇都在說表哥有病,這也是歧視男人耶 N大怎不去抗議?
同志交往,彼此已知風險,彼此互相承擔那交往中,沒告訴你,0K嗎?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1-19 07:32:00交往我倒是不在意,不過建議在意的人交往前要先說
有性行為就有風險是正確觀念,但危險性行為大多是自制力差,甚至上癮而不自知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1-19 07:35:00要處女麻煩你是處男,男生有嫖或被嫖女生就能嫖或被嫖什麼是危險,有出血沒戴套叫危險
有這種癖好的另一半,只有婚前那次健檢是不夠的!XD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1-19 07:36:00正常關係就沒危險性行為?
還是有,但二者風險機率不同啊中獎機率高很多,我比較謹慎,二者都要考量進去!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1-19 07:40:00既然你無法保證,那種機率是給疾病預防的人用的,因為你身邊就那一個,有和沒有
我還滿驚訝,原P0可以接受另一半在交往中「吃魚喝茶」就因為我的另一半就是那一個,所以更要篩選過濾啊!不然我如此保護自己,卻被對方所害,豈不冤...除了健檢之外,更要了解對方的自制力和自愛有多少婚姻是源遠流長,一次婚前健檢不代表什麼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1-19 07:46:00就是大家觀念不同,兩人觀念不同不要在一起,我真的不在意,婚後有我也不在意但我在意婚後沒說
只代表當下的健康,彼此的自制力和自愛,才是長久之道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1-19 07:47:00不過我老公沒辦法接受我去牛郎店,所以他也不會去嫖
那交往中吃魚喝茶,對方瞞著妳也沒關係?的確,如果交往不發生關係,妳也不會有被傳染風險,但對於在意嫖的另一半來説,這是浪費彼此時間所以還是坦承好,在意的人比不在意的人,多很多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5-01-19 07:55:00坦誠是容易的事嗎?呵呵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07:56:00嗯 隱瞞很簡單啊!爆發以後,反正都結婚了,也不怕你馬上離婚啦 XD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01-19 07:57:00
不是道德上需要坦承 人就會坦承的啊XD 沒告知當然不應該但這事真的得自己小心 是說有明知自己有性病還跟人發生性行為的罪嗎?
坦誠誰管你容不容易 已婚還跟他人發生性行為這件事多數人都沒法接受好嗎 告知是應當的(根本就不該發生)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01-19 08:04:00
不過吃魚老婆應該可以告他通姦吧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1-19 08:04:00真的,彼此坦承比較好,但那就是彼此的事情,我是覺得婚姻是法律上的承諾,所以我只在意婚後,但我可沒說婚前不能要求,只是對等我看不慣的是把女生發生性行為和男生吃魚畫等號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08:05:00好像有知道自己有AIDS,還跟人發生關係的罪,還要查查無論要求與否,都要對等,不要自己可以對方不行的雙重標準
所以對方只要告訴妳,他要去嫖他就可以去嫖?然後同時也開啓了老婆也可以去嫖的權利?只剩下「告知」的義務,還是需告知且經過妳同意?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5-01-19 08:11:00反正往來前先假設對方是帶病者最安全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08:13:00這系列都在挑戰我的認知嗚啊啊啊QQ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5-01-19 08:15:00假道學社會總要卸妝的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5-01-19 08:17:00先把對方當雞鴨瓢防治就對了抬面下也許是多夫多妻制XD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1-19 08:18:00婚前就有說好啊XD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01-19 08:18:00
查了一下沒有同意 男女跟配偶以外的發生關係 配偶就可以告通姦 如果真的打算要離婚了 不要忘了自己的法律權利但如果事前同意或事後原諒了 就沒了 所以在同意跟原諒前還是好好考慮清楚吧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5-01-19 08:25:00那應該事前不反對事後提告最賺吧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1-19 08:30:00這樣說好像是,可能要立契約吧,哈哈
作者: sunfly (快點想) 2015-01-19 10:20:00
我想 原諒真的很難 與其花時間跟討厭的人相處 那到不如離婚來的輕鬆自在
男人間的投名狀 你不一起吃 你就不是我兄弟吃魚喝茶在沒有女人的時候真的是光明正大的事妳們表面看到再乖再體貼再老實的男人都有很大比例這樣有空就詳閱一下妳們老公的line群組就明白了有聊天室也把聊天室文章打開來看一下有沒有店家info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37:00結論男人一定會吃魚,如果沒有他絕對是隱藏的好。如果找不到,一定是因為他有其他方式跟魚聯絡。再沒有,喔~~~~他女的,你找個娘們做啥? @@
然後看老公手機可能會引發另一個討論"婚姻能不能保有自己的隱私權?大家都會看老公的手機嗎?"XXD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58:00唔~ 我也不知道為何有些男生總愛學成龍一樣,把大家拖下水
有個轉淚點就是以前在名校時大家都是阿宅魯蛇一當兵認識了一堆潮男 不是很自閉的話就真的登大人了這也是 "當過兵才是真男人" 另一個含液
我老公很乖Der 請讓他們繼續活在幸福中好嘛檢查line離婚率又要飆升惹
作者: farfalla 2015-01-19 12:44:00
雙方去嫖都要告知,嫖完健檢,申裝後在來後悔,最好是已婚男女會去嫖是合理的。若這樣離婚率飆升也不錯
作者: pagl ( (^ε^)/ ) 2015-01-19 14:30:00
不用跟他講那麼多 水準不一樣
作者:
lababy (lababy)
2015-01-19 14:57:00找個同意你吃魚的結婚不就不會離了?難不成要為了離婚率同意老公嫖妓?什麼神邏輯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5:03:00牛郎店不是可以外帶嗎? 電視都這樣演阿 @@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5-01-19 18:05:00隱私權是只適用自己吧,資訊越不對稱成本越低能凹的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