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面試 新竹某社會企業(小心)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15-02-01 02:25:50
※ 引述《cuorerotto (GREEN)》之銘言:
: 在面試後一個禮拜後,
: 收到一家位於新竹後站的
: 某「社會企業」二次複試。
: 一切非常順利,
: 老闆在複試告知我二月
: 可以立刻上班(他說幫忙)的話,
: 叫我用fb跟他聯絡,
: 但對於二月薪資方面老闆不多談,只稍稍提到「補貼」,
: 我覺得懷疑但也沒多問,
: 一離開公司立刻傳訊息說
: 我立刻能上班,但老闆沒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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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在這個當下認為老闆是要你的呢?
如果他有明確回你要你立刻上班
這個告到勞委會,你應該可以要到些精神賠償
你錯在這當下太衝動,不是錯在問薪水
不要被 ptt 洗腦,勞委會、勞工局還是有功能的
我同學有告贏的經驗
連本帶利把欠的薪資 + 精神賠償 + 沒有幫員工補足 6%的勞退一次拿回來
: 我隔天立馬搬好家,運好機車,在租屋處落腳。
: 隔天跟男友跟他朋友提到工作,
: 他們勸我該問清楚二月薪資問題,
: 不然會被坑,
: 我立刻在fb上問了老闆二月薪資的事,
: 沒想到他本來沒回覆上班的事,
: 接下來立刻傳來訊息
作者: ishtarmms (點點)   2015-02-01 03:13:00
縣政府的通常沒啥用,我覺得中央的比較有用
作者: colorwater (薄暮)   2015-02-01 03:41:00
他不是有提到二月可以立即上班
作者: TACO0526 (開心的每一天)   2015-02-01 09:42:00
可以立即上班的話 用fb聯絡這表示 老闆還有最後決定權利吧?最後結論是原po單方面回訊能立即上班 老闆沒回應沒有再度確認 就大動作搬家運機車 太衝動了吧
作者: cuorerotto (GREEN)   2015-02-01 16:04:00
謝謝大大們精闢分析,只是小妹我初入社會不懂有這麼多潛規矩,只是企業事後反悔只因我問了這個,感到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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