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一直以來沒什麼過年過節的習慣
因為爸爸是從事服務業 所以過年依舊是上班到晚上十點才回家
我媽則是會簡單煮個飯跟我和我哥一起吃
對我來說其實跟平常日沒什麼差別
因此我偶爾就會抱怨寒假一直待在臺北好無聊
索性男友今年就邀請我到他們家過年
是在外縣市 所以他說可以待個三天兩夜
不過這個想法跟我哥討論以後 他卻訓斥我一番
覺得過年我不陪自己的家人 竟然還要去男朋友家
但是站在我的立場是覺得 既然我們家沒有任何活動 也不會圍爐
平常我都有陪家人了 真的有差過年這兩天嗎
對我來說就是寒假找個幾天出去玩 是不是過年我覺得無所謂
不過還是想知道這樣大家覺得有沒有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