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本文第三頁
Larson和Holman的報告是在1994年,已經距今21年。
Kelly Conley在1987年的報告是追蹤1935年到1938年的夫物,已經距今80年。
"對於婚前性行為與離婚之間的關係有個共同的解釋,那就是婚前性行為是婚外性行為的預
測因子,而婚外性行為則是破壞婚姻的主要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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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測因子和結果並無絕對關係,婚外性行為則是主要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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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本文第四頁
由於婚外情對於婚姻的穩定性顯然造成負面的影響,如果互動歷程因子中有關『性的因
素』確定對婚姻品質與穩定性有所影響,則在結婚以前實施婚情的性教育,以及如何保持
貞潔之道,就變得非常地重要,特別是在對於求學中的青少年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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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看見沒有?如何保持貞潔,現在的貞潔很明顯地來說就是把青少年的五官全部摀
起來,然後跟他們說不能做否則就會^%&*(,但根本沒有所謂的教育,這段論述以現在來
看根本就是失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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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本文第六、第七頁
論文中對於婚情性行為的定義有以下四者:
1.約會、牽手、搭肩、摟腰
2.接吻、主動或被動撫摸胸部
3.主動或被動撫摸性器官
4.性交
婚姻量表分為:情感交流程度、一致程度、尊重接納度、家務分工共識、夫妻互動滿意度
。本研究中之婚姻品質之操作定義為『婚姻品質量表』上所得之分數。
論文本文第八頁
研究範圍之限制:本研究以台北縣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的已婚者為母群,故本
研究結果在推論或應用上會有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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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拿數據,麻煩請多蒐集一點地方的來,一個範圍如此限縮的論文也敢用,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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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中間的文獻回顧我們就不看了,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慢慢看,我看完的結果是大多仍
在討論家庭或者情侶感情之間的相處及變化模式,性行為提及之篇幅甚少。
我們跳到論文本文第四十二頁,研究方法。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在2005年的統計,有偶人數共有10021216人。因為作者本身之條件及能
力等限制,所以作者總共抽樣了幾份?
901人。
901/10021216.....
另外希望你可以看一下作者的取樣方式。
研究者從上述各地(前述的縣市),透過友人於國小、國中、高中任教的老師,以及
青少年純潔運動協會的志工以滾雪球之方式於上課期間帶回家請父母親填寫。
青少年純潔運動協會你知道是怎樣的一個團體嗎?到這邊我已經很懷疑這份取樣的有效性
了。
論文本文第四十三頁,樣本數901人,有效樣本共計627份。
627~~~~~~
第四十二頁中他引用的取樣法,Gay,L.R(2000)的看法,母群人數超過一萬人以上,抽樣
人數為384人。384人這個數字就不問了,問題在“一萬人以上”。
一萬人以上取384,可以一萬個人取384個,也可以兩億人取384個?這理論我不懂,有請
在學統計這類的強者補充。
接下來我們到五十二頁,看看那個性態度量表,我相信大家有各自的解讀,就不多提。
然後中間還是研究及分析方法,事涉大量統計相關名詞,還請大神幫忙解釋,我們跳到第
四章,研究結果與討論。
性態度量表所統計之最多之年齡為39歲,該論文發表於2006年,公堂之上假設一下這實驗
花了大概1~2年來說,2004年之平均39歲之樣本,代表在青少年受教育的時候約在1980年
左右,民國70年青少年所收到之教育、資訊、觀念是現在能夠比的嗎?
接著用我看不懂的式子得到差異已達顯著水準,說明有婚前性行為會影響婚姻品質高低。
不過後面奇怪的是,第八十二頁說性態度與婚前性行為之P值小於0.001,Pearson相關達
-.407,作者以一串自己的解釋帶過,並且以“應該進一步探討如宗教等因素對婚姻品質
的影響,以便對此一問題有更深認識”做結,看不懂在講啥。
然後做回歸之後,得到統計上的結果,量表結果與婚前性行為變數結果符合,再找一些學
者來說和自己符合,可喜可賀。
然後第八十八頁的研究建議:
"因為婚前性行為會降低一個人日後婚姻生活的品質(他的統計結果),所以及早實施性方
面的教育有其必要性,但目前社會大眾及學生家長對於性教育的觀念,較傾向於性器官的
教育,重點誠了解性的生理構造、性的欲望與需求,但對性行為所可能造成之心理影響、
以及婚前性行為對於未來夫妻的生活、兩人之間的關係所可能帶來的衝擊並沒有正確的認
識。因此年輕人普遍認為性是生命中的一種自然現象,而對於婚前性行為也普遍認為『只
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
"今天,我們需要知道的是性行為在家庭與婚姻中所具有的特別意義(什麼特別意義?),並
了解性行為的經驗再男女兩性的關係中所可能帶來的深遠影響(讚)。特別是婚前性行為,
若非發生在兩個人確定的婚約關係中,則日後衍生的後續效應,青年人都需要有個正確的
認識。否則錯誤的性態度導致錯誤的性行為,很容易埋下日後婚姻與家庭的危機,導致無
法享受高品質的婚姻生活。"
還是講得很好啊,我怎麼覺得你引用這篇文章幫助不到自己?
而後對於婚前性行為的定義以及倡導(畢竟是結論),皆建立在自己的實驗結果上。這倒是
天經地義,不然的話你論文要怎麼發啊。
本文第九十頁,研究變相方面建議:
"本研究針對已婚者的個人背景變項、性態度與昏情性行為對其婚姻品質之影響加以探討
,然影響婚姻品質的因素眾多,因此建議未來研究可從不同的角度與觀點進行探討,以便
對已婚者的婚姻品質議題有更深入的研究。"
非常謙遜,很好,因為變數太多,所以自己貶低自己一點,可是妳還是引用得很開心。
看完整篇論文,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原作者似乎自己並沒有定義甚麼叫做『性行為』,還是我漏看了?要是沒有,以下行為皆
可稱作性行為:
1.約會、牽手、搭肩、摟腰
2.接吻、主動或被動撫摸胸部
3.主動或被動撫摸性器官
4.性器交合之性交
那這樣子的話,這份論文這個最重要的變因我反而沒看到他怎麼講的。這樣怎麼解釋?
還有,問卷到底長怎麼樣、問題是什麼、附帶敘述資料是甚麼?不知道。那我們要怎麼知
道這篇論文的實際可信度到底如何?而且重申一次,這份在2006年發表的論文,樣本數只
有627份。627份。
所以整篇看下來,其實這個數據非常非常有探討的空間及可議性,你確定要巴著不放?
另外看到你的修文
"聰明的人看摘要就知道結論是什麼。你時間多你想看全文你不會自己去看?
不過我想你也不會看,你只會酸。"
我告訴你,只會看摘要的人是看不見論文的內容以及結果的,這叫做斷章取義。
摘要的意思就是用最短的篇幅講出研究背景、動機、方法、結果。工學院的論文你只看摘
要就把引用放上去不被教授釘才怪,尤其是這種充滿定性化的論文。
論文不要亂引,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