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是很會替顧客想的人 也常替親朋好友在餐廳跟資方大吵過
上一次也不久前在某間泰式料理 因為店外面的廣告價錢跟店裡不同...
店裡說因為剛漲價外面還沒改
被我嗆有欺騙消費者等等...罵了至少10分鐘...
畢竟我覺得顧客在沒有錯的情況下 是最大的...資方不該用任何理由當藉口
但即使我是那樣的人 我還是覺得原PO此事件 站不太住腳
首先呢 從時間軸來看
原PO當下詢問可以使用的規則 並沒有當下下訂
也就是說 其實她隔了兩個月 再去使用兩個月前的規則...
旅行社很可能10分鐘前跟10分鐘後價格就不同了...
更不用說 兩個月規則是有可能會改變的
尤其電影院最大的消費改變方式都是在跨年度
而兩個月前問的時候 已經是去年的事...
再來我們先看看這張票券 http://ppt.cc/DC8p
後面寫得清清楚楚 有沒有逾期+30可使用 我就不多談這部分..
很多鄉民都提到過了
重點另兩條 新片上映第一週、首映、試映等等皆不可使用
原PO 日期11號截止 卻想留到13號才有的片 我猜是想看格雷
這就說不過去了吧...
我覺得資方讓妳劃位已經很好了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