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和男友交往時 就問他
"以後我們如果結婚阿,自己出來住就好,不要跟雙方長輩住好嗎?"
男友說 "好阿!"
後來發現他結婚好幾年的哥哥 也是跟太太住外面
離家裡很近 但就分開住
不過他們的爸爸是長子 所以就照傳統住家裡
交往了一陣子 又問我男友
"如果以後我們有小孩,我說跟我姓呢?"
男友說 "好阿! 現在民法的規定本來就不是只跟男方姓"
前陣子又跟他說
"以後我們結婚阿,我偶爾也想要跟我爸媽吃年夜飯"
他問說那要怎麼協調
我跟他說
"其實你也不一定要陪我回去,我不會勉強你。那如果我們除夕跟我爸媽吃
,那初二我們就去你家,就可以跟你姑姑吃到飯"
我男友就說他有的姑姑結了婚也會回娘家(他們老家)吃年夜飯
我心想: 原來早就有人開先例了阿
說真的 我要的並不是 "除夕一定要回娘家" 或 "小孩一定要跟我姓"
而是不要 "除夕一定不能回娘家" 和 "小孩一定不能跟我姓"
我要的不是堅持做什麼 而是不要堅持不能做什麼
我要的是兩個人在面對這些事時能夠有商有量 而不是預設我一定得幹麻或不能幹麻
商量這些事 就像商量放假該去哪玩 晚餐要吃什麼一樣
應該是要互相尊重 而不是一方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