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中國時報(新北市)
有一篇合法棄養的新聞
雖然還沒實施 看起來好像是已定案
照片是轉的
http://i.imgur.com/EqDn5lJ.jpg
網路新聞在這
http://goo.gl/M14SRs
謝謝H大的連結
覺得又生氣又難過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2-25 11:50:00網路新聞的連結有誤
2400把牠們送進收容所我覺得沒有比較好吧....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25 11:56:00這些沒合法大概就直接亂丟了 反正又沒心養
作者:
Kitty5566 (Kitty★5566)
2015-02-25 11:58:00其實私以為願意花2400棄養的人算不錯了 收容所真的有照顧好+積極送養的話也是動保的一大步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2-25 11:59:00合不合法根本沒差,會棄養的本身就沒甚麼良心,只是多了花錢這招讓他們可以罪惡感降低而已
作者:
Kitty5566 (Kitty★5566)
2015-02-25 11:59:00畢竟真的不想養 大可帶去山上丟掉了事…
我是覺得概念OK,但這規費太低恐怕不足以負擔待養期間
作者:
lispm (lis)
2015-02-25 11:59:00我覺得流浪動物再多下去 乾脆禁止寵物買賣了
作者:
shanlin (charléne)
2015-02-25 12:00:00真的不想養,應該連2400都不想花
作者:
lispm (lis)
2015-02-25 12:00:00不過是頗激進的想法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2-25 12:00:00看來快有日本那種 "寵物回收車" 了 = =a
作者:
shanlin (charléne)
2015-02-25 12:01:00應該從嚴懲遺棄動物開始,但現況看來很難
新北市的收容所的環境有辦法照顧好嗎?其實新聞的標題聳動 配套措施沒有完整的列出 其實很令人擔心 真的會零安樂嗎 其實我很懷疑
買賣領養寵物 都應該簽切結書 不然就禁止買賣寵物 把生命當什麼了!
真的要棄養什麼破理由都有,與其免費棄養,不如交點錢改善收容所的環境,提高認養率
會棄養的人,根本不可能會想到花2400將他們送去收容所
作者:
esmewu (士林白冰冰)
2015-02-25 12:18:00覺得會更多人直接丟在路上…
看過很多收容所臉書po出不少民眾棄養狗貓的照片,如果收費後不知這類人會不會直接亂丟到街上或山區
作者:
sw0203 (sw)
2015-02-25 12:18:00早該禁止寵物買賣了!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25 12:19:00現在就已經直接丟在路上了...不然流浪貓狗怎來的這個會加劇嘛 我覺得不會 至少讓收容所有更多資源
作者:
fantecy (實現孟想)
2015-02-25 12:20:00現在看到寵物店有販賣寵物就覺得很難過 尤其天母有一間賣名貓的每天經過愛開不開的我都擔心裡面的孩子們有沒有飯吃………… >.<
絕對不可以這樣!!!這麼做會讓人對養寵物的道德感降低,會讓人以為只要繳錢就可以不要養,養寵物的責任感會降低!
樓上,這種類型的棄養可以進行身分登記,未來政府若是願意,可以對這類人在認養時的評核與予扣分從源頭減少這類人"再"養寵物的機會
作者:
hellobla (hellobla)
2015-02-25 12:33:00這很ok啊 順便登記資料 以後配合買寵物做限制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25 12:33:00降低道德感? "以為只要繳錢就可以不要養"這是教育失敗
即使從寵物店購買,若配上強制植入晶片也可以限制只是吼... 黑市什麼的就沒辦法了,必須靠打擊地下飼養場才可能做到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5-02-25 12:35:00
私人中途也沒法控管
不過至少可以從政府方面開始管制…感覺他們注意到這塊了
作者:
aul19 (Ni Ann)
2015-02-25 12:45:00嚴懲棄養只會讓更多人偷偷丟掉 不如合法化讓政府處理會愛護動物的人永遠不會棄養 所以這政策並不會讓棄養加劇
作者:
cami33 (cami33)
2015-02-25 12:47:00現在都直接棄養收容所,不罰,未來付錢,這都很令人心寒
作者:
ueyfn (又)
2015-02-25 12:57:00我記得本來就可以直接去收容所棄養的樣子(有晶片也可)。而且之前好像免費
作者: ninisoda (ninisoda) 2015-02-25 13:12:00
才2400…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2-25 13:20:00很實際,除了視生命於無物的人會棄養,發現自己不適合,責任感不重的人也會棄養,與其讓這些尚可講理的主人把狗丟在路上,不如讓這些不好但不到極惡的人能花個錢送狗走處理費2400其實還太少,但也沒辦法了
帶去山上丟超賤的,狗貓在山上食物來源比較不穩定,活下來群聚了又會傷害在地的生物,造成另一個問題
沒什麼好生氣的,把狗貓載去山上丟的數量絕對是這個的白倍問題解決要從源頭,TNR?撲殺?合法棄養?都是治本不治標現實就是政府不敢抓各種非法不合格繁殖業者,光看夜市還有學校園遊會各種賣小鳥小鼠小兔甚至小狗小貓的攤販,就知道臺灣的生命教育多落後
作者:
tatasui (塔塔)
2015-02-25 14:35:00應該要養之前必須要申請執照才可以真正有效的杜絕沒想清楚就養的人!狗狗繁殖也要有嚴格的管制,而不是有一公一母就讓他生!政府真的做事很沒腦
我有朋友說應該月繳2400繳到被棄養貓狗再被認養為止
作者:
qqcc023 (呱呱嘻)
2015-02-25 15:06:00貓狗是家人..2400就可以拋棄家人哀..
作者:
lkk10017 (louise)
2015-02-25 15:20:00但至少...真的棄養的人可是不顧毛小孩生死
作者:
gnc (白毫烏龍茶)
2015-02-25 15:34:00正視人性需求(就算是你沒有或不認同的)是對的 不然隨便亂丟更糟糕
作者: puffyyumi (菇) 2015-02-25 19:13:00
。。。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02-26 01:28:00這比較實際 雖然還是很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