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協尋] 在中和掉了 lenovo 13~14吋筆電

作者: jessieyy (墜落底線)   2015-03-14 01:09:43
※ 引述《jessieyy (墜落底線)》之銘言:
: 遺失物 :
: lenovo聯想 13~14吋筆電
: (特徵:黑色筆電+黑色電腦包+裡面有放一份假日值班SOP)
: 遺失時間:
: 02/13 晚上10:00~11:00
: 遺失地點:
: 新北市中和區中和路358號(日盛銀行提款機前)
: 遺失的經過情形:
: 今天晚上10點多帶著筆電到提款機領錢,
: 領完錢我就很脫線的直接離開了,
: 等到12:00點多想起今天從公司帶回的電腦不在家裡,才想到可能是掉了。
: 由於從提款機離開之後我就直接回家沒有在其它地方停留,
: 剛才已經先回到現場找過沒有筆電,
: 日盛銀行客服說要營業時間才可幫忙調監視器,所以需要等到禮拜一,
: 剛剛已先打電話給警察局,明天早上再去警局備案跟調監視器...
: 因為這個電腦不是我個人電腦是公司的公用電腦,
: 裡面存放的都是公司的資料...
: 賠錢我可以承擔負責,但公司資料外洩這個我現在超級擔心,
: 很怕會有法律責任或其他狀況,
: 不知道會不會有熱心的版友在這個時間跟地點撿到筆電準備送到警察局,
: 如果有請與我聯絡,麻煩大家拜託大家了!!
: 跪謝跪謝
: 失主聯絡方式:
: 站內信 或 0958095515 楊小姐
以下為手機發文,
文長與排版亂請包涵。
上個月13號星期五在這個板上po了遺失一台筆電的文章,
就在過了一個月剛剛好又是13號星期五的今天,筆電找回來了!
原本應該要高興的事情,但是我卻一點也開心不起來…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2/14號當天一大早(13號晚上掉筆電)就去派出所報案遺失,
取得報案遺失證明單後,就在兩個警察的陪同之下去附近大樓(A大樓)調監視器。
但由於A大樓監視器的畫面模糊,也無法從監視器看到有可疑人士拿走筆電,
正好當天又是假日無法調閱提款機監視器,
只好委託警察幫忙在上班時間與銀行交涉。
(我當天還自己去調了我家警衛室的監視器確定遺忘的時間跟回頭找電腦的時間區間)
而承辦警察最後告訴我,因為他禮拜一休假,所以會在禮拜二幫我調監視器…
後來說好的禮拜二到了,我沒有接到警察的電話,
也因為當時是過年前夕,我工作也很忙,也心裡想不要給警察壓力,所以一直到年後才打
去派出所問。
第一次問,又遇到承辦警察休假;
第二次,人不在留了言也沒有回電;
第三次,終於找到人了,他才告訴我監視器調到有人拿走我的電腦,
並說他在我第三次打去的前一天有打給我但我沒接…
(後續我去看紀錄,當天確實有不知名的電話兩通,平常這樣的電話我是不接的)
我在電話中就詢問那有線索可以找嗎?
警察說正好拍車牌監視器壞了,所以看不到車牌號碼,但有看到他是領了錢才把我的電腦
帶走。
我又另外問那是否可調提款紀錄?
警察回答我說銀行告知提款不會留紀錄,除非有提款人的身分證字號…
這種說法當下就被我質疑不合理,畢竟我如果知道那個人的ID,我為何還要請銀行查紀錄

但警察說這是銀行的說法,他不是專業銀行人士所以只能相信他,
再來警察問我要對他提告嗎?如果要就再來派出所做筆錄…
當天晚上我就到派出所,
跟承辦警察又進行上面鬼打牆的車牌看不到、銀行不給調資料、要不要提告的對話。
對了!忘了說這天是3/5,距離事發已經20天…
警察在言談中一直試圖告訴我,這個找到的機率不大,監視器記憶體壞掉是常有的事情,
銀行調資料是死路一條,
於是在所有的線索都無法讓我找到電腦的情況下,
更何況這電腦是公司財物,我當下也只能提告遺失物侵佔,
並且我提告前還當著警察的面再看了一次警政署網站的遺失物公告,
這時還是沒有人拿去通知。
這天,我拿了人生第一張報案三聯單。
今天警察又打來,告訴我找到帶走電腦的人,也找到電腦,
據說拿走的人當天就拿去其他派出所,警察也說網路上也有貼出招領公告,
所以他覺得被告的莫名其妙,並且於今天會到我提告的派出所到案說明,
警察還問我是否今天也可以過來解開誤會並撤告。
一聽到警察這樣說的,我也覺得很囧,
明明警察就知道我是走投無路的情況才提告,而且我提告當下還在他面前再次確認網路上
沒有公告,
甚至我都有種不想跟撿到的人見面的想法,
畢竟這個事件過程裡我也一直很無奈的接受很多不合理,
但想想又覺得撿到的人真的也是好心,怎麼樣應該還是要對他說謝謝,
甚至我都有想要包個表示謝謝的紅包給他的想法,
於是今天晚上我又踏進派出所…
到的時候被我告的先生(下面稱A)也正在筆錄,
等到A筆錄做完之後,警察就叫我過去跟他面對面,
A一看到我的臉色就不好,質問我為何要告他?
我解釋當天已經是案發很久一段時間都沒有找到,且那個是公司公物,當下的狀況我只能
選擇提告,造成他困擾我很抱歉,
A繼續不開心的說他當天就送去警局,為什麼我都不去找就這樣做?
我說我每天都看公告但真的都沒有在招領電腦,也再次道歉,
最後A還是告訴警察,因為我他覺得不開心,而且害他要特地在上班時間到警局,
所以要對我進行民事索賠,照規定來沒得商量!
當下,我也只能無奈的跟他說我今天是來撤告,但如果他覺得勢必要這樣做我也只能尊重
他,然後就這樣不歡而散…
最後我還是把我該做的撤告做完了,
但是走出警局後我就覺得很委屈的哭了,
雖然弄丟東西是我的問題,
但在報案之後我真的不知道我是哪裡有不合理的地方,
我甚至在提告前還再三跟警察確認最後是否可撤告,
卻沒想到最後是這樣的結局…
另外對於我一直沒看到公告的事情,最後在警察公告的時間點找到答案…
雖然A當天就拿去其他警局,但是網路上是3/5才發出公告,
而3/5是我提告的當天,
也就是說,我提告時確實沒有公告我的電腦正在被招領…
再另外我質疑的銀行不能查記錄,
今天警察也告訴我他跟銀行查到了…
最後只剩我倒楣的要等民事求償跟程序,真的是太悲慘的結局了。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3-14 01:22:00
你沒不合理他也沒不合理阿 最後就是殺時間和花錢消災嘛而且這種事情他能索賠的金額沒辦法多高 還要花時間寫狀書他都嫌上班時間很忙了 會真的去打民事訴訟機會不大吧?
作者: idlechild (潔白無瑕蘋果光)   2015-03-14 01:34:00
這個可以先上調解委員會...別太傷心...沒這麼嚴重阿....
作者: nagano933 (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快樂)   2015-03-14 01:57:00
換你申訴警察好了,拖這麼久...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2015-03-14 02:35:00
這個一定會上調解,我覺得對方現在是在氣頭上,過幾天再好好約出來誠意道歉一次吧,也記得送點小禮物
作者: Nielscullen (Cullen)   2015-03-14 02:36:00
找某水果日報爆料~
作者: momokobarbie (小桃MOMO)   2015-03-14 04:30:00
再跟他約個時間把話再重新說一次,再解釋給他聽一次!也記得帶禮盒跟他慎重道歉和感謝,他應該是覺得好心被告所以也覺得莫名其妙,真的是時間上剛好錯開,我想你再帶誠意去他可能就氣消了!加油
作者: pastor1982   2015-03-14 08:25:00
妳有報案的權利,對方有配合調查的義務,這是國家司法權,網路上一堆亂告的,有看過哪個被告的反告民事訴訟
作者: yuting99 (草莓眼鏡)   2015-03-14 08:25:00
別擔心,民事並無侵犯他人權利,且你無故意,很難成立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3-14 11:00:00
現實生活中的警察真的是一個頗呵呵的職業啊......
作者: KISSCHUN (誠實的人)   2015-03-14 11:30:00
推pastor
作者: timlin0147 (賽MAN)   2015-03-14 13:22:00
包個紅包給a好了
作者: s0987072782 (Ginner Chen)   2015-03-14 17:26:00
包紅包+送禮物給a 然後好好道謝跟道歉 就沒事了
作者: kurama117 (依依漆)   2015-03-14 17:45:00
合理懷疑是不是原po不提告 就不會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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